在醒来,四周一片黑暗。
我靠,这不会是地府吧。还是被怪物抓起来当食物存放,亦或者看我长的帅动了恻隐之心。想把我压寨。
想不到我守了二十多年身体就要被怪物糟蹋了。这是孟凡刚醒来的想法。
越想越害怕。不行我要逃走,刚想动全身疼的要命,而且还没什么力气。
孟凡刚想破罐子破摔突然脸上感觉有什么东西触碰一下,他身上鸡皮疙瘩马上起来一成。完啦。该来的总会来的。
“哎,这小六子退烧了。命真大啊。”声音之中感到很是开心。这是刘老哥的声音。
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老哥。孟凡突然就很感动。
“老哥,这是那啊。”孟凡虚弱的问。
“还在山洞里,我们分开了,你小子受这么重的伤,不易搬动。走不了,所以老鬼头他们几个先去前面找人了,我在这陪着你。”说着刘老哥从兜里掏出一包烟,给了孟凡一根。
孟凡本来不抽烟的,结果上大学宿舍几个都是大烟鬼,不愿意吸二手烟。所以加入了抽烟的大军。
孟凡用了全身力气才举起胳膊,觉得全身又爽又疼。还渴还饿的。
“我睡了多久啊。”他深吸一口烟问道。
“两天了,我看你不醒本来想用嘴对着给你喂点东西呢?想不到你就醒了。”就听到越说越猥琐的话传来。
孟凡又是全身一个寒战,幸亏醒了,这老哥不会真是同志吧。
“就剩我们两个,那白影呢?”
“哦,那是一头白猿。被司机小峰给打伤了,估计段时间也不敢再来了。”
“白猿,这里还有白猿,这玩意还袭击人?”
“不知道,估计是我们闯入了他的领地。不过这里应该就一个吧。要不然这么久了,也见不到有人给它报仇。”
“怎么可能,一只白猿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能活到现在,估计早死了,再说了有白猿就应该有其他的动物或者植物让它生活下来。上次我们经过有白影的那个山谷没有这个大,就形成了自己的生态系统。还有树之类的东西,这个地方比那个大多了,绝逼有更为广袤的树木之类的。说不定白猿都生活在这山谷的上方,然后被我们的灯光吸引才下来的。”
“你说的也有道理,看来我们最好快点追上前面的队伍,要不然我们这组合估计遇到白猿会被团灭。”
“真是奇怪哎。三峡明明很久都没有白猿了。这里竟然还有,如果让那些动物学家知道了,说不定会蜂拥而至。”
“也可能是这里独特的生态系统才造就了白猿在这生活。如果生活在外面,估计早绝迹了。”
孟凡喝了点水,吃了点压缩饼干个肉罐头。说实话他真不想吃这玩意,因为一吃肉就想到那个被啃的精光的人。但是为了能尽早出发,也只有忍者恶心去吃肉罐头。
“对了,老哥,你说那个被吃的人是不是被白猿啃的啊。如果是前面队伍里的人,至少应该用刀切肉吃,不会直接啃吧。你看那人身上都是齿痕,在说白猿和人的口型基本一样,所以看着像是人啃的。”孟凡吃着肉罐头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恩,这有很大的可能啊。有可能是走散的人或者是像你一样突然被袭击,或者晚上睡觉没有警觉被弄走的人。吃完就随手丢在这里了。”老哥说。
“你说,这个会不会是最后进来的那个人,为了找前面的几个人迷失在这迷宫里,然后被白猿吃掉了。还有我们该不会一直在跟着最后进来那哥们做的记号走吧。他进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许他看到前面的人有什么危险,然后突然加速奔跑,然后绳子被卡住了,他就割开绳子。往里面追。”孟凡又吃了一块肉说到。
“外面那哥们被绳子这种动静吓跑了。然后里面这人往前跑了一段路发现自己迷路了,就做记号在这乱走,然后我们,就被这种记号牵制住一直寻找。其实这个道里面就一个人,还特么被啃的精光。”
这时候老哥沉默片刻,说:“不可能,因为我看到小顺子留下的标记了,这是他和我之间的信号。我在进来的时候已经观察了。就是小顺子留下的。”
“哎,老哥,你说说白猿会不会也懂如何画记号啊。他们把开始人画的记号檫掉,然后在另外的洞口画上,让人分散,它们好下手啊。”
“别乱说,现在还没看出来这些畜牲智商到底多高。我想这种不太可能,特别是我和小顺子之间的标记。非常难画。如果换一个人模仿我都能看出来,别说是个白猿了。”
“那好吧。我们先往前面走吧。一直待在这里也不是办法。如果食物和水没了,估计以后有人来救我们,我们也会只剩骨头躺在路边恶心后面的人。”
他们吃好喝好就背起背包走。因为孟凡的背包被白猿抢走了。就剩一把匕首。一个头灯,所以自己也算落得个轻松。如果还背着几十斤的背包,估计他站都站不起来了。
他们跟着皮老他们沿路留下的标记往前面赶路。这次事情更苦逼了,一支队伍追龙顺小鬼,一支队伍又追峰哥老鬼,这种状况显然并不是什么好事。
何况孟凡身上是伤痕累累,虽然都是外伤,但是走一步从上到下没有一个地方不疼。特别是屁股,也是日了狗了。哈士奇的那种。
他现在才知道别人说三十六行,盗墓为王什么意思。像他们这样的如果意志力弱的话。现在基本都精神崩溃了。
就像是没有尽头一样,他们两个还要警戒,但是身体已经是麻木的前行了。
就在这行尸走肉般不知道过去多长时间时。突然看到前面的有光。
这光在黑暗中显得那么温暖。就见老哥赶紧给那边打信号。那边的人估计也看到他们了,给他们回了信号。
顿时心情就像一个上了发条的玩偶,卯足了劲往前面走去,如果不是看到光,怀疑自己下一秒就会瘫痪在地,在也不想起来了。
这时候才感觉队友才是最可爱的,我明白了人为什么喜欢群居。给彼此的安全感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