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跑步回家,在离家还有几十步的地方,莫春水发现楼下停了一辆越野车,还是奔弛的,帅气得不行。她紧跑了几步,见周围没人,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上下打量个不停。其实莫春水并不是那样喜欢车,她坐车晕,而且还晕得不轻。她这样不喜欢车的人,却独独喜欢越野,总幻想有一天能开着越野车直接去沙漠。
当然,只是想想。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考驾照的打算。
爬上七楼,莫春水两下打开门,今天她心情不错,踢开门就叫:“程露大美女,我回来啦。”要是平时,程露铁定是刚从睡房里出来,搂着一个枕头朝她飞过来,“你作死呀,这么早嚷个不停,还让不让人睡了。”但是今天没有,莫春水的话音刚落,便紧传来一声轻笑,“是春水回来了?”
接着是程露不以为然的声音:“除了她还有谁?”
莫春水忙换了鞋,几步奔进客厅,她看到沙发上的女人,一下子叫出声来:“啊,纪灵!抱抱。”说完,张开双手等个某个人来投怀送抱。
程露撇撇嘴,纪灵没动。
莫春水悻悻然放下手,指控纪灵,“你不想我。”
这对纪灵是一项很大的指控,所以她赶忙站起身向莫春水扑去,莫春水心满意足地搂着纪灵,一脸得逞地笑,“这样才对嘛。”她松开纪灵,“纪灵,你男人呢?”
纪灵一下子就红了脸,“什么男人?”
莫春水啧啧两声:“向铭呀,你难道还有别的男人?!”
纪灵只红脸,低着头不说话,程露叹了口气,起身拍了拍纪灵的肩膀,“他们这次回来,就是准备结婚的,向铭已申请调回这边,纪灵也要回这边了。”她笑了笑,“纪灵想请你作伴娘,你意思怎么样?”
“我?”莫春水睁大眼睛,“不会吧,我……能作伴娘吗?”
“为什么不能?”程露的白眼快翻上天了。纪灵也一脸迷惑地看着莫春水。
莫春水对自己的外表不是太自信,这源于她身边的女朋友个个都可以去参加选美所致,其实莫春水的外表虽不至于拨尖,却也在这几年中慢慢长成了安静斯文的女子,气质简约大方,笑起来,满天满地的阳光都被她收到眼睛里,只要不开口,绝对的好孩子。
撇了撇嘴,不服输的性子被挑起,“去就去,哪天?”
“下个月八号。”
“啊!这么急。”莫春水急得满室跳,准新娘都一脸平静,她只作个伴娘却紧张得像要被人拉上断头台一般,程露和纪灵交换了一下目光,终于放弃对莫春水的幻想——这个女人,不搞出点状况实在很难。
幸好她们都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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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来的一个星期,莫春水忙着准备新工作,顾不上别的,所以程露出差了几天她也不知道。她自从一年前认识了程露以后就一直住在程露那里,现在公司提供住宿,她便搬了过去,程露见劝她不住也由着她,只是说好了,让她至少半个月回来一趟,莫春水当然答应,回家对她来说就是蹭饭,程露的手艺不是一般的好,要不是上班的地方有点远,她还真想一直赖着不走。初上了几天班,倒也不是太累,只是那身工作服她不喜欢,所以沈晴芸问她觉得怎么样的时候,她皱着眉说了一句:“工作服能不能不穿红色的?”惹得沈晴芸一阵大笑。
这几天和沈晴芸接触得比较多,知道她其实很苦恼,因为她的外貌,怎么长都是这个样,一张小巧的脸,一个小身板,怎么看都像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她苦着脸对莫春水说:“每次公司来新的领导,看到她,都会说:去,倒杯水来。”都把她当小妹使唤,二十几的岁的时候也就罢了,那时候心还不老,现在被人叫小妹,觉得有被污辱的感觉。
她苦苦一笑,“苦恼呀,以后看到我得叫芸姐知道不?”
春水一吐舌头,“这样你看上去就大了?我才不信。”
她敲春水的脑袋,“反正你就这样叫,我心里平衡。”
春水耸肩以示无所谓。
下完班沈晴芸总会叫春水一起去吃饭,沈晴芸是部长,住的是一室一厅外带厨房浴室的房子,春水第一次进去就叹腐败,明显这工厂就是一个小社会,等级划得这样明显,春水分到的宿舍是四个人一间的,带厨房厕所,有点像大学的学生公寓,她刚搬进来的时候还觉得条件真不错,有空调有热水器的,房间也干净,见到沈晴芸的住所后才知道自己被忽悠了,当然主要原因还在自己,一个小小的质检员如何能和一个部长比?
自然的,沈晴芸这里也就是成了莫春水在这家工厂的第二个落角点。
沈晴芸结了婚,有一个孩子在老家,老公在这个城市的另一个公司工作,她每个星期天都会去老公那里,到星期天晚上才回来,莫春水对她们这种两地分居的形式很不理解,明明在同一个城市,为什么不想办法住在一起,沈晴芸却腆着脸说:她喜欢这种方式。
莫春水当然不了解,她这五年谈过无数场恋爱,却没有一场谈成过,她不喜欢了就甩人,不管对方是什么来头,她照甩不误。别人跳槽是为了涨工资,她莫春水跳槽完全是为了躲前男友,所以程露对莫春水是完全无语,她总说莫春水,你再过两年基本上可以把这个城市的工厂转一遍。
春水只是抿着嘴笑,她也知道这样下去她非崩溃不可,她也想交个男朋友固定下来,安安心心地两个人一起奋斗,存钱结婚买房生孩子,但是她只要和那些男人拉手或是有更亲密的举手,她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另一个男人的影子,那样清晰,她想忽视都不行。特别是刚到这个城市的那一年,她找不到工作,什么都做过,服务员、洗碗工或是更脏更累的,她都做过,后来认识了纪灵,纪灵是一个速记员,见春水做的工作很苦,便介绍她到自己的公司作了一个小文员,工资不高,工作也不累,更重要的是,春水在那里学会了用电脑,虽然只工作了四个月不到,却是春水在这个城市里的一个转折。
她一直都很感谢纪灵。
她也同样明白纪灵的这段感情路走得很辛苦,今天能和向铭走到一起有多不容易,所以在纪灵结婚的前两天,她就请了假,又专门向沈晴芸请教了伴娘的做法,一心只想着不要给纪灵丢脸。
八号的前一天,纪灵搬到了程露那里,据说在婚礼的前一天新郎和新娘不能见面,所以7号的晚上,莫春水也溜到了程露那里,没错,就是溜,因为到第二天一早程露才知道,昨天晚上不知何时自己家里多了一只穿着白色礼服叫莫春水的猴子。
那天晚上,莫春水和纪灵谈了一个晚上的话,同是老乡,又是同一所学校出来的。虽然以前没见过面,却因着那所学校的名字而更加亲切。莫春水把这几年来从没对别人说的话一次倒给了纪灵,那样迫切,她忽然就想,如果有一天,自己遇到了焦成空,会是如何的一番情景。
纪灵只抚着她,未说一句话,但是春水都懂。
第二天才早上八点,程露的门就被敲得咚咚响,程露只不开门,一个劲儿地刁难向铭,莫春水从小孔里看向铭,他的脸胀得通红,显然对程露已弄得筋疲力尽,纪灵坐在沙发上坐立难安,程露后来越来越过份,要了向铭许多的保证,还让他当场献唱表心声,向铭的嗓子不太好,唱出来的歌八句有七句跑调,但纪灵听得热泪盈眶,最后一急,自己跑过去打开门,一头扑进向铭的怀里。
春水打趣向铭:“学长,学姐就交给你了,可不许再让她难过。”
“不会了,不会了。”向铭看着纪灵流泪也很心疼,忙拿出纸巾给她擦泪,程露这时才吹一口哨宣告结束通过,向铭看着眼前的那个女孩子,摇头擦冷汗。旁边的伴郎也是松了口气,忙让向铭把花给新娘拿着,五人手忙脚乱地上了车,驶到酒店时,已将近十二点。
新郎新娘一出现,现场马上一片欢呼。向铭在这个城市里没什么朋友,纪灵又是一个不好交朋友的,所以人不是很多,却也足够热闹,双方的父母都在,又都是同一个县的人,两对父母坐在同一桌上,正用家乡聊得不亦乐乎。
伴郎是向铭现在的同事,与他一起调过来的,叫吴祈正,今年三十岁,未婚。这场婚礼上,除了程露数他闹得最厉害了,新郎新娘讲话后,轮到亲朋好友送祝福的时候,他头一个冲上去,第一句话就是说:好羡慕呀,我也想结婚了,在座的小姐有想结婚的可以联系我。他在婚礼上大声宣布自己的手机号码,程露在春水的地耳边说:“要不是自己有男朋友了,一定得逗逗他。”春水却是说:“这种人最好少惹,你就嘴皮子坏,到时上了当也不知道,还是好好陪着季沉西吧,虽然脸上冷一点,却安全多了。”
程露一脸奇怪地看着春水,“你什么时候这么会算命了?”
“不是算命。这叫会看人。”
婚礼过后,春水去看了纪灵和向铭的小窝,虽然不是太大,却温馨舒适。纪灵与向铭十指相扣,笑对着春水。
离开的时候,春水对纪灵感慨地说:“我们这一批人,终于解决一个了,不知道下一个会是谁?”
纪灵笑了笑,“春水,你会再遇到他的。”
春水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只是淡淡一笑,离开的时候,天已暗下来,手机里有条信息,是个陌生的号,她打开一看,竟是说:莫春水你好,我叫吴祈正。
听说,听说,每场婚礼的伴娘和伴郎都会发生一段故事。
春水删掉短信,她明显不想成为其中一个。
和一个三十岁的老男人?笑话!(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