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无比的尴尬,现场会陷入这种状况,完全就是他提前把气氛调动的太高导致的。如果时间能够重来,主持人绝对不会再犯这种错,他只会安安静静的当一个美男子,默默看着柴巴王被左小右弹飞。
“好好厉害!”后台的八强选手个个目瞪口呆,同为八强选手,他们当然知道柴巴王的厉害,在他们看来,柴巴王的实力绝对不逊于他们,甚至犹有过之,可这么强的柴巴王,居然被左小右屈指弹杀
看着默默回到后台的左小右,除了孙悟空和克林,所有人都噤若寒蝉,第一次对左小右产生了名为敬畏的情绪。
“师兄,你是怎么做到的?”克林完全没看清怎么回事:“我都没看到你移动,柴巴王怎么自己就飞出擂台了?”
左小右道:“只是通过屈指弹射,将气弹击中柴巴王的额头,气弹爆破后产生的冲击力把他震下了擂台,同时造成了脑震荡,令其昏厥。”
说着,左小右很随意的弹射了几颗气弹,在厚厚的墙面上炸裂,造成了半面墙的损毁。孙悟空和克林啧啧称奇,其他选手却目瞪口呆,开始盘算自己还有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比赛?
第二场比赛很快开始,这场比赛轮到克林和那个臭气熏熏的巴克。比赛过程出现了比较大的变化,因为比赛开始前,左小右拍了拍克林的肩膀,笑道:“你运气真好,没鼻子碰到臭气人,天生的克星。”
一句话点醒了克林,而后在场上,克林轻轻松松一脚将巴克踹倒,而后一个屁获得胜利,并没有让现场观众恶心太久。克林的胜利也可以称得上众望所归。
到了第三场比赛,兰芳终究还是在那木绝对实力面前脱了衣服,只穿着内衣战斗,引得全场哗然。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那木凭借着闭上眼睛给了兰芳一记手刀,轻松获得胜利。
兰芳清醒之后,无奈的摇摇头,离开了武道会现场。她的戏份已经杀青,可以退场了。
第四场比赛,孙悟空对上怪兽基南的时候陷入了一番苦战。基南实力不算太强,但是吐出的‘口香糖’太讨人厌了,此时孙悟空的战斗经验有点少,挨了不少揍才挣脱橡胶圈,吓的基南立即举白旗认输。
至此,武道会四强全部产生,分别是左小右、克林、那木和孙悟空。
待休息片刻,半决赛第一场开始。面对左小右这个强大的对手,克林没有半点获胜的信心,倒是左小右想看看克林此时的武道境界,于是在场上压制战斗力,耐心的和克林打了几分钟。通过战斗过程,左小右发现克林的战斗风格还是相当取巧的,在面对无法力敌的时候,经常会使出一些花招。贬义点说,就是战斗风格有点卑鄙。
但卑鄙在绝对实力面前没有任何作用,反而让克林现场丢了个大脸。原因和原著中相同,克林居然在知道自己赢不了的情况下,使出了无比下流的暗器一条女性内裤。
如果换了龟仙人那个色老头,肯定会立即忘记战斗,弯腰捡内裤,但左小右却站在原地,一脸鄙夷的看着他,全场观众也在瞬间寂静后,爆发出震天的口哨声和起哄声,把克林羞臊的够呛。而后左小右摇摇头,使出气隔空将内裤烧干净,而后揪着克林的耳朵,把他丢到了擂台下。待获胜后,就在擂台下当着龟仙人的面数落起这对师徒来:“爷爷,看看你教的好徒弟,好的不学坏的学,小小年纪就如此下流,以后还怎么得了!”
龟仙人和克林被训斥的抬不起头来,尤其是龟仙人,只感觉老脸都快丢光了。恶狠狠地盯着克林:“回去以后加倍训练!”
克林哭了:“不要啊~~~~~~~~~~~~~~~~~~~~~~~~~~”
布尔玛和兰琪一个劲儿的笑,只是布尔玛对龟仙人和克林充满了鄙视,同时更坚定的认为左小右是天下难寻的好男人,从小跟着龟仙人这样的色老头,却没有养成好色的毛病,简直就是出淤泥而不染的典范。
左小右当场训斥龟仙人和克林的场面也被摄像机记录下来,成为武道会难得的花絮。
比赛继续进行,半决赛第二场,孙悟空和那木登场。左小右停下了对龟仙人和克林的训斥,终于让师徒二人松了口气,然后众人开始为孙悟空加油助威。
论战斗力,孙悟空比那木要高的多,但孙悟空的战斗风格有很大的问题,他在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控场的情况下,总是喜欢一点点的和对手磨,直到对手被磨出了全部战斗力,能战胜固然好,要是一旦胜不了,麻烦就大了。所以孙悟空的战斗,经常会出现明明占据绝对优势,却总会出现意外的情况。这种情况直到孙悟空对战弗利萨之后才开始改变。
但孙悟空改变之后,孙悟饭却完美的继承了他这个坏毛病,尤其在沙鲁游戏的时候,变成超赛2的孙悟饭居然要慢慢喝沙鲁玩,结果害的孙悟空惨死,连整个地球都差点搭进去。
不过现在好了,孙悟空和琪琪没有婚约关系,孙悟饭应该很难出生,到时候就不用受孙悟饭的气了。
回到这场比赛,且说孙悟空和那木交战的时候,自己作死的玩起了旋转作战,结果没把那木逼下台,反而把自己转晕了。也幸好孙悟空有个主角名,那木在这种优势的情况下脑子犯抽,并没有提起孙悟空丢到场外,反而跳到高空,来了个莫名其妙的天空十字拳,虽然给了孙悟空重重一击,但攻击力不够,在裁判读秒到9的时候,孙悟空成功站了起来。
那木震惊之下又想使出天空十字拳,结果孙悟空也玩了一招‘你跳我也跳’的游戏,最终被孙悟空强势逆转,踢出场外,结束了十分无厘头的战斗。
在这之后,左小右找到那木,把芭蕉扇借给了他:“我知道你的家乡正在闹旱灾,这芭蕉扇可以帮助你们成功渡过干旱,拿去吧!”
那木感激无比,带着芭蕉扇回到故乡,而后三扇子为家乡降下大雨,解除了干旱。自此,左小右成了那木家乡百姓的救命恩人,每当左小右前往那木故乡,都会受到热情招待。
此乃后话,不再表述。
随着孙悟空的获胜,武道会的决赛终于要开始了。为了让孙悟空有一个好状态,左小右让他先去吃了一顿饱饭。待其吃饱喝足,略作休整,决赛也就此开始。
面对左小右这个前所未有的强大对手,孙悟空自始至终都保持了最最高昂的斗志,一上来就全力猛攻。左小右在可以压制自身战斗力的情况下,也是和孙悟空打的难解难分。只不过左小右的境界比孙悟空高的太多,哪怕两人战斗力维持在同一水平线,左小右依旧保持了轻松的压制。
这种感觉就好像街霸游戏,在使用同一个角色的时候,游戏高手和游戏菜鸟的对战完全就是两种结果。这就是境界的不同。
左小右在超高的境界压制下,孙悟空只能勉强支撑,但也很快就被打的遍体鳞伤,衣服都破破烂烂的。不过在左小右刻意拖延之下,台下观众却看的无比过瘾。虽然观众们根本就捕捉不到左小右和孙悟空的动作,但全场响起的噼噼啪啪,拳脚到肉的声响,以及擂台不断出现的损伤,依旧让观众震撼之余,前所未有的激动起来。
看着孙悟空一次次的被左小右打飞,突然砸在擂台上造成擂台的破损,观众们出于同情弱者的心理,也开始纷纷为孙悟空加油鼓劲,希望他能振作起来,给左小右造成一些麻烦。
只可惜愿望很美好,现实很骨感,伴随着一次又一次的受伤,孙悟空终于顶不住了。在战斗到十分钟左右的时候,左小右一拳击中孙悟空面部,不但造成了孙悟空再一次的扑街,而且令其大脑震荡,倒在擂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
在主持人读秒完毕,孙悟空依旧昏迷的情况下,主持人大声道:“本届天下第一武道会的冠军是左小右选手!”
现场响起一片呼喊声,为本届比赛出现的几个高手感到无比兴奋。龟仙人显然是最高兴的,冠军是他的孙子,他的另外两个弟子也一个进入四强,一个进入决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现场主持人在采访之后,得知龟仙人就是被称之为武术之神的武天老师,激动的立即对龟仙人进行了采访,然后龟仙流瞬间成为全世界最强大的武术门派,令天下想要习武的年轻人趋之若鹜。
而作为连续两届天下第一武道会的冠军,左小右也成为龟仙流的代表人物,只是左小右为人低调,并不喜欢曝光在闪光灯下,但布尔玛非常喜欢。作为左小右的未婚妻,布尔玛在武道会结束之后,着实接受了不少媒体的采访。又因为抹不过面子,特意拉着左小右接受了几次采访,并由左小右亲自展示了一番龟派气功的威力。
当看到左小右一个龟派气功把一座小山夷为平地,全世界的观众都疯狂了,想要采访左小右的人也越来越多。同时很多人开始质疑这件事的真实性,无论怎么说,一个人凭借自身力量轰平一座小山都太夸张了。
好在龟仙人当年的威名仍在,武道中人也清楚龟仙人的确有一种超人的绝招叫龟派气功,能够仅凭双手轰出犹如火箭炮一般的冲击波。经过对他们的采访和证实,龟派气功这种超人的绝招成为了全世界格斗迷的梦想,想要找左小右拜师学艺的年轻人犹如洪水一般,不断从全世界的四面八方涌来,给左小右和布尔玛的生活带来了众多不便。
布尔玛开始后悔了,早知道会这么麻烦,当初就不该出风头。但说什么都晚了,为了保持生活的安定,左小右和布尔玛收拾收拾东西,一起离开西都,跑到孙悟空的老家暂居。
因为有万能胶囊,房屋、生活用品什么的什么也不缺,而且这里是非常偏僻的大山深处,自然环境非常好,各种自然物资遍地都是。左小右偶尔会带着布尔玛采采蘑菇、挖挖野菜,捉两只山鸡野兔,或是钓两条鱼消磨消磨时间,享受悠闲的生活。
龟仙人说过,武道修为并非一味修炼就可以提升,而是应该劳逸结合。该修炼的时候修炼,该学习的时候学习,该玩的时候玩,该睡的时候睡,保持心情愉快,这才是武道的真谛。
孙悟空是最完美继承这一点的弟子,在沙鲁游戏的时候,孙悟空和孙悟饭从精神时光屋中走出来,就没有继续训练,而是和家人享受了几天悠闲的生活,让身体和精神状态达到了最佳状态。这才是一个武道家在面对挑战前应该做到的。
只可惜孙悟饭不争气,差点害死了所有人。即便如此,孙悟空也就死死翘翘,连累着界王和巴布鲁斯也死掉了。当时看漫画的时候,左小右气的肝疼。也难怪鸟山明在魔人布欧篇的时候,明明想把孙悟饭塑造为主角,却因为自身的致命缺陷,导致读者并不买账,这才让孙悟空死而复生,重新担任主角,挽回了龙珠的人气。
不过还好,这个世界应该不会存在孙悟饭这个角色了。
就在左小右和布尔玛享受难得的清闲时光的时候,孙悟空却在寻找龙珠的过程中遇到了好多的事。和红缎带军团产生冲突,在加林塔下被桃白白打成重伤,而后爬上加林塔修炼三天,把去而复返的桃白白干掉。再之后直闯红缎带军团总部,毁灭了红缎带军团。
之后和龟仙人等人汇合,因为找不到最后一颗龙珠,以为雷达坏掉,孙悟空先是去了西都布尔玛家,从布里夫斯博士口中得知左小右和布尔玛去了孙悟空的老家,孙悟空驾着筋斗云回到自己的老家,这才见到左小右和布尔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