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进入了这溪谷以后,我就隐隐约约的觉得周围的气氛十分的不对劲,所以休息的时候早就已经把点金指戴了上去,把勃朗宁上了子弹,当我一抬头看到那眼睛的时候并没有慌张的感觉,反而是马上清醒了过来,可是当我站了起来再看过去的时候却发现那只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已经不见了。
我虽然刚才人是在半睡半醒之间,周围又没有任何的光源,但是我却可以肯定我自己绝对没有看错,而且,那双黑黝黝的眼睛,很怪很怪,给人一种呆滞的感觉,似乎不像是活人的眼珠子。
这半夜三更的,周围渺无人烟,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清醒着,又面对这样的一只眼睛,说不害怕绝对是假的,可是这种状况却不知道比在十万大山里面好了多少倍,我顾不上害怕,忙从随身的背包里面摸出了手电筒一下子打亮照了过去。
手电筒的光柱透过白色的雾气洒落在刚才我看见眼睛的那个地方,形成一种朦胧的光亮,这种光亮很微弱,使人没办法清楚的看到那里有什么,我只是隐约的感觉到,在那个地方的杂草中间,有一个黑色的轮廓似乎在不断的颤动着。
我一时间有点犹豫不决,不敢就这样贸然冲上去,只能半蹲下来拍了拍宝哥哥的脸,宝哥哥之前虽然一直说不睡不睡,可是这人一困了,自然就变得迷迷糊糊的,我这一拍没把他拍醒,倒先把他给吓醒了。
宝哥哥可能是以为有粽子来找他约会了,“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拔出勃朗宁大声喝道:“是谁!”
我给他突然这么一下子也是吓了一跳,忙一把掩住了他的嘴巴,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然后示意他看看手电筒照射的方向。
这个时候张静也给宝哥哥的一声大喊给惊醒了。她有点惊疑不定的看着我,我比了一个手势,指了指那个方向。
张静点点头,也把手电筒拿了出来,然后打亮了照了过去,这光柱交织之下使得那个地方更加的模糊起来,不过那个隐隐约约地黑色轮廓。却在这阵模糊里面显得越发的清晰了起来。
宝哥哥“嘶”的倒吸了一口冷气,低声道:“肖强哥哥,那个是啥子东西?”
我摇摇头说:“不知道,应该不是粽子,要不然我们刚才犯迷糊的时候就已经给它干掉了。”
说话间。那个黑色的轮廓不知道怎么动了一下,竟然就像是一下子向我们扑了过来一样,宝哥哥一阵紧张,抬起勃朗宁想都不想就一枪轰了过去。
只见电光火石之间,那个黑色的轮廓在半空中猛的一折身子,然后闪出了手电筒光柱地范围,不过它的这个动作倒是让我弄明白了它是什么。那竟然是一只皮毛都已经完全发白的独眼狐狸,它只剩下一只的眼睛在黑夜里面不断的闪烁着光芒,就好像是会发光地珠子一样。
说起狐狸的眼睛,据说那里面有特殊的晶点,能够聚集微弱光线、集合反射,在夜里的时候经常会闪闪发光,所以我刚才才会注意到它的眼睛,要是换成是其他的东西,或许我根本就发现不了。
我们三个齐齐的松了一口气,想不到居然是一只狐狸把我们吓成了这个样子。说出来也够丢脸地了。
当下我收起了手电筒,只留下张静的那一把照明,就想要退回去休息。可是想不到那只狐狸却在那里跳了跳,接近了我们几步,咬牙咧嘴的,神情之间说不出的怪异的。
我本来不想跟它一般见识的,可是想不到它居然这么不知进退,当下我一抖手,一颗点金弹射了过去,那颗点金弹在它身前大概半米的地方爆裂开来。溅起了一阵火花,同时还传来了一阵刺鼻的火葯味。那狐狸可能被我这突然的行为给吓了一跳,猛的一缩身又退后了几步,做出一种要攻击地样子,同时嘴里不断的发出一种低低的声音。幽幽怨怨的。就好像是猫哭坟一样,让人觉得异常的难受。
我隐隐的觉得有点不对头。俗说话,狐哭鬼嚎,古时候的人认为狐狸的哭声会引来过路的野鬼,这种说法虽然在现代显得很愚蠢,但是在这溪谷里面,四周全部是白茫茫的雾气,配合上低低地哭声,真的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我听得觉得烦躁,心里乱到了极点,就想要一枪把它给爆了头。
可是我的枪刚抬了起来,张静却突然说道:“等一下,有点不对头。”
我说:“什么东西不对头?”
张静说:“这狐狸原本就怕人,就算是野生野长没有见过人的狐狸也不可能有这么大地胆子,要知道动物地天性都是害怕火光的,这只狐狸面对着手电筒还有你刚才地那一下子居然还没有走,应该是有什么事情要找我们。”
宝哥哥从后面挤上来说道:“大小姐,你这话我就不认同了,虽然科学研究表明动物都具备一定的智商,可是我却不认为它们具备和人沟通的能力,除非这只狐狸已经成了精了,要不然怎么都不可能。”
张静说:“也不是不可能,我们国家早在老早以前就有过这方面的记载,那说明动物还是有和人沟通的一定能力的,你没听说过屠夫宰牛之前,牛都会流眼泪的吗?”
我皱了皱眉,打断他们说,都什么时候了,你们两个就别给我扯淡,快点说说怎么解决这只狐狸,老是让它这么哭下去也不是办法啊。
张静说,忙也不忙这一会儿你们还是听我把话说完吧,这动物与人交流的事情自古就有,《聊斋》里面就曾经记录了这么一个故事。
说是有一个叫做毛大福的外科医生。一天,他做完手术回来,路上遇到一只狼,吐出一个包裹着的东西,蹲在路旁。毛大福拣起来一看,原来是用布裹着的几件金首饰。他正觉得奇怪的时候,狼上前欢跳,轻轻拽了拽他的衣袍,然后就离开了。
毛大福心里虽然奇怪,可是他也不敢跟上去看个究竟,只能走开,可等毛大福一走开,狼又来拽他。毛大福看这只狼似乎没有恶意,就跟着狼走。不一会儿,到了一个狼穴。只见一只狼病卧着,毛大福仔细观察,发现它的头上有一个疮,已溃烂长蛆。
毛大福懂了狼的意思,将蛆挑干净,按医法敷上葯,然后走了。当时天色已晚,狼一直跟随着他。走了三四里,突然,几只狼嗥叫着逼向他,毛大福十分害怕。为他送行的那只狼赶紧跑进狼群,好像对它们说话一样,众狼果真很快走散了。毛大福就这样平安回到家。
在这之前,县里有个钱商名叫宁泰,被强盗杀死在路上,没有可以追查的线索。毛大福出售金首饰时,被宁家认出,于是将他抓起来,送往县衙。毛大福诉说金首饰的来历,县官不相信,用脚镣手拷把他锁起来。毛大福受了冤屈,却又不能自己伸明冤情,只得请求宽限时日,让他去向狼询问。县官还算讲情面,便派两名差役押着毛大福进山,径直走到狼窝。不巧,狼没回来,三人只好往回走。走到半路,他们遇见两只狼,其中一只狼疮疤还在。毛大福认出了它,向它作揖祝告说:“前次承蒙馈赠,现在就因为这件事受到冤屈。你如果不为我昭雪,我回去就会被拷打而死。”狼见毛大福被捆绑着,愤怒地奔向差役。差役拔刀相对。狼用嘴抵着地面大嗥。嗥叫了两三声,山中百狼群集,包围着差役打转。
差役十分窘迫。狼争着上前咬毛大福的绑绳,差役明白了它们的意思,便解开毛大福的绑缚,狼这才一起走了。差役回来讲述这件事的经过,县官也觉得奇怪,却没有马上释放毛大福。
几天后,县官出行,一只狼衔着破鞋,丢在路上,县官走了过去,狼又衔着鞋子跑到前面放在路上。县官命令收起鞋,狼才走。县官回来,暗地里派人查找鞋的主人。有人传某村有个叫丛薪的人,曾被两只狼紧紧追逐,后来,狼衔着他的鞋走了。于是,县官派人将丛薪拘捕来认鞋,果然是他的鞋。经过审讯,丛薪招认是他杀了宁泰,并取走了宁的钱银,而宁藏在衣服下面的首饰,却没来得及搜寻,后来被狼衔走了。
真相大白后,毛大福被无罪释放了。要不是通人性的狼相助,毛大福早已屈死。
宝哥哥听了直发笑,说道:“大小姐,按你的意思就是说,这狐狸家有人生病了,要找我们去给它们看病去了吗?”
张静皱皱眉,说:“我们跟上去不就知道了。”
我摆摆手说:“你们别吵,跟上去是可以,不过据说狐狸每一年就会长一根白毛,你看这狐狸毛都白成了这个样子,我估计它最少也得活了个上千年,肯定是精明得和鬼一样,我们要跟上去的话,就一定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