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里的赛事正进行到了最后阶段,主队比客队领先十分,结果几乎已经注定。
酒吧里的球迷热烈的欢呼着,激情四射。
心情瞬间跌入谷底,我攥紧拳头,面如死灰。
我果然记错了日期了,我果然记错了。
三百块钱虽然不多,可那意味着我跟汤蓉的赌博也输了。
我不仅不可以再出现在霍致远面前,还会被元凯和陈语凤那对狗男女奚落,看不起,重蹈覆辙。
种种糟糕的情绪涌上心头,我气的身体发僵,鼻头发酸。
汤蓉红肿着半张脸,鄙夷而又得意的看着我,兴奋地手舞足蹈:“你输了,你输了,我就知道你会输!”
“之前你不是很自信吗?我看你还怎么笑得出来!你就是个土包子,还妄想冒充城里人,哈哈!”
汤蓉的声音不算高,甚至被人群的欢呼声掩盖了不少,可听在我的耳里,却那么的清晰讽刺。
眼前瞬间蒙上了一层水雾,心中的不甘心冲击着我的泪腺,我想起前世受的种种羞辱,死死的攥紧了衣角。
难道我苏青亦重活一次也逃脱不了被人踩在脚下的命运吗?
突然,一阵酒瓶爆裂声骤然炸响,我惊了一下,就见那群原本欢呼着的球迷们一个个暴跳如雷,气愤的打砸着手里的酒瓶。
而汤蓉脸上的笑意也突然消散了个干净,不可置信的盯着电视上的比分。
我顺着她的视线看去,就见客队的比分在最后一刻竟是超过了主队两分!
“啪啪啪!”
一阵清脆的鼓掌声突兀的响起,唐乐骋满脸笑意,眼睛发亮的盯着我看。
“四百倍,这场比赛的反转堪称奇迹,赌金翻了四百倍!”
唐乐骋大笑了几声,高亢的话语激起了我心中的激动情绪,我咽了口唾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四百倍!居然翻了四百倍!
仅仅三百块,瞬间就变成了十二万!
而唐乐骋的四万块,瞬间变成了一千六百万!
我激动的不知所措,好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难怪有那么多人迷恋赌球这种游戏,难怪那些富翁都那么有钱了,还这么喜欢玩这种游戏!
简直太刺激了!
如果我当初和唐乐骋一样,下了四万块,那我瞬间就变成千万富翁了。
那可是千万富翁啊!在这个年代,千万富翁可是极其稀少的存在!
只可惜,我太穷了,我搜遍全身就只搜出三百八十二块,只因为我穷,所以我只能错过这样一个翻身的绝好机会。
“怎么会…;…;这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汤蓉脸色苍白的看着电视里客队反败为胜的场面,颤声喃喃了几句,突然朝着我冲了过来。
“我不会跟你道歉的,我就算死也不会给你这个婊子道歉的!我要告诉我哥!让他把你赶出去!”
她用肩膀狠狠撞了我一下,捂着脸从吧台上扯走那一千块钱,快步就冲出了酒吧。
等我回过神来,她已经消失在了门外。
叹了口气,赢钱的喜悦顿时被烦躁代替。
自作孽不可活,嘴贱挨了巴掌,还不忘拿钱,打赌输了又抵赖,真不知道霍致远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妹妹。
酒吧打砸情况愈演愈烈,我心里发慌,匆匆兑了钱,抱着钱往外跑。
财不外露,我现在抱着这么多钱,又是个势单力薄的小姑娘,太危险了。
心脏突突地狂跳,我瞄准不远处的银行就跑。
还没跑出去,唐乐骋就拦住了我:“苏小姐,你帮我赢了不少钱,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请你吃午饭?”
“你怎么知道我姓苏?”我警惕的打量了他一眼,突然就觉得他脸上的暖笑特别虚伪。
“这家酒吧我有入股,知道曾经员工的名字很奇怪吗?”
他扫了一眼我怀里的钱,若有所指道:“苏小姐魅力四射,我已经注意到不少垂涎的眼神了,如果苏小姐不嫌弃,不如由我来当一回护花使者?”
他威胁我!
眉头微蹙,我打量着四周,果然看到不少人虎视眈眈的盯着我怀里的钱。
现在正是酒吧最混乱的时候,也是最危险的时候,如果我的钱被人抢了,这么多人,我根本有理说不清。
明明唐乐骋赢的钱更多,可那些人却不敢打他的主意,说明他这个人的背景令人畏惧。
罢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先脱离危险再说。
我笑了笑:“吃饭就不必了,你赢钱是你的本事,无功不受禄,不过好歹我们算是共享福了一次,也算有了点革命感情,不如我们一道去存个钱?”
他哈哈大笑,提着箱子,点了点头。
银行就在酒吧的不远处,我存好钱的时候唐乐骋手里的箱子已经不见了,他双腿交叠着坐在椅子上,身边还多了个戴眼镜的男人。
跟他道了谢,想起买衣服的事儿,我就问他哪里有不错的商场。
唐乐骋眸光深了深,突然对旁边的眼睛男说:“我似乎很久没买过衣服了,天越来越冷了,我是不是也该添置几件厚衣服?”
眼镜男有些欲言又止,张了张嘴,又点头道:“是该添置几件。”
“真是巧了,苏小姐,介不介意同行?”唐乐骋笑看我。
我本来想拒绝,可他毕竟帮我免了灾祸,又不好意思拒绝,想了想,还是说不介意。
于是,我就坐上了唐乐骋的车。
他果然不是个普通老百姓,车是奔驰车,还有个眼镜男当司机。
这是我第二次坐豪车,上一次是前世我去机场接元凯的时候,陈语凤家里的车来接,是个我不认识的牌子,听元凯说那辆车很贵,好几百万。
我从那时候就对陈语凤有点敬畏,毕竟我全部家当加起来都买不起人家车的一个车轱辘。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总觉得陈语凤能对元凯的前途有帮助,所以很支持元凯跟陈语凤来往。
一直到我惨死的时候,我才幡然醒悟,原来元凯早就是陈语凤养的小白脸了,哪里用得着我操心他的前途。
车很快就停在了一个大商场门口,唐乐骋下了车,为我打开车门,笑道:“看来我是该打扮打扮了,一路上都没能引起苏小姐的注意,真是伤自尊啊!”
我下了车,被他打趣的话逗笑,连忙摆手,“唐先生很帅。”
“苏小姐也很美,相信很快苏小姐就会更加光彩照人。”
进了商场,唐乐骋走进一家女装店,看着我又道:“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你太瘦了,该吃些好的补补,晚饭我请客,苏小姐可不能拒绝,我这可是为了早日饱一饱我的眼福,苏小姐心善,好歹给我点成就感。”
唐乐骋十分会说话,尽管他打女人让我十分反感,可我却怎么也讨厌不起他来。
不过前世的经验告诉我----越会讨女人欢心的男人情商越高,也就越危险,更何况唐乐骋是个有钱人。
元凯就是个很会哄女人开心的男人,所以陈语凤才能跟他暗通款曲那么多年,到了最后,甚至鬼迷了心窍,非他不嫁。
见唐乐骋已经自顾自的帮我挑衣服了,我连忙上前:“唐先生,十分抱歉,我晚上要去机场接人,恐怕没办法给你成就感了。”
唐乐骋用衣服在我身上比划,温和道:“不必道歉,来日方长,去试试这件。”
我接过衣服,习惯性看了眼吊牌,瞬间心惊肉跳。
一件连衣裙,居然五千块!
将衣服小心翼翼挂回去,注意到店员那种很刺眼的眼神,我脸色发红,压低声音道:“唐先生,这间店太贵了,咱们换一家吧。”
话音未落,手机便突兀的响起。
我一看,心头一跳,是霍致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