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如火。
老麦客心头更燃起一团火来,他期待的看着李逍,希望能听到李逍同意老钱的话卖麦种。如此高产的麦子,哪怕砸锅卖铁也应当买来种子。
“我们下半年只个百亩左右麦子就好,其余的全种玉米。”李逍对此也早有自己的计划。
夏收之后,还能再种一季。
唐代的农耕技术有限,无法精耕细作,百姓们多是粗放式耕作。田地肥力不足,便往往要实行轮耕休耕。
一般来说是三年两耕,把地分成三块,轮流耕作,耕两块休一块,不停轮换。基本上是耕一年休一年,而耕作的那一年,一般也都是一季。虽然有时也会收获之后,再种一季,但一般是种其它的作物,可以称为套种,而不是真正的两季。
种春粟后可能就要种一季冬麦,或者春麦后再种大豆。很少有同一块地,一年种两季相同作物的。
一来关中气候种两季往往时间不够,必须得是两种轮种,这样才能有足够的生长时间。其次,也还关系到雨水和灌溉,再有就是肥力。
关中比较多的种植方式就是春粟冬麦。
春麦刚收获,秋播在即,李逍没打算再种麦,他打算秋季都种上玉米。一来今夏普遍兼收,今年秋冬粮食缺口较大,而玉米产量高,可以填补粮食缺口。二来,今年天旱,虽然现在不比之前那般旱的厉害,但也比往年要旱些。
种麦需要水,种玉米要好的多。
“可我们没这么多玉米种子。”老钱当然也知道如今玉米的宝贵,但朝廷手里都没多久玉米种呢。
李逍手里倒是有批不在朝廷手里的玉米,但也就能够种个百亩左右。
“种一百亩麦,一百亩玉米,其它的我们还是给佃户种,他们愿做什么就种什么。”
老钱点头,“如果我们能收五十石麦子,那起码能精选出三十石左右麦种。自己只种百亩的话,有八石多点就够了,多留点也顶多要十石,还能卖二十石麦种。”
二十石麦种,也能种二百多亩了,优先卖给自家佃户。
“我能卖点吗?”老麦客激动的问。
“老叔若想买当然也行,跟钱管家说声说好。因为今年只种了十亩,到时只能卖个两千来斤麦种,每户限购一斗麦种吧,也好让更多人都有机会试种一下。”
一斗麦种,能够种一亩二分地。
老麦客已经很满足了,毕竟李家本来可以全都留下自己种,但人家只留下一百亩的种,剩下的二百多亩的种子拿出来卖已经不容易了。
不过高兴之余,老麦客又有些不好意思的提出个情况,他现在没钱。
“这倒没关系,我们可以把麦种借给你们,等秋后你们再还麦子给我们。借一斗麦种,秋后还六斗就行,六斗地里收的普通麦子,不需要精选过的麦种。”李逍给出一个比较厚道的条件。
虽然听起来很高,借一还六。但这不是普通的借粮,这是借粮种,而且是优质粮种,寻常粮种本就要卖粮食的三五倍价钱,更别说李家这种优质粮种了。
卖三五倍,而借还得有利息。
李逍现在借一斗麦种,到秋收后才收六斗,这已经算是非常厚道了,毕竟借出的是优质粮种,收回的只是地里打下来的麦子,不是精选后的粮种。
本来李逍觉得这个还是有些高,但六斗相对行情来说确实是非常低了,他不能再收更低,要不然就是坏了规则,那样会被广大地主阶层们敌对的。
以前李逍刚开始时对自家的佃户改了收租模式,改分成为固定租额,但这种方式也就用了半年,等他的田地越来越多后,还是不得不沿用了旧例,只是想对的他只按四六分成,他收四成租,此外他不再收额外的各种租和费,不像许多地主一样,正租之外,还要收各种租各种费的,逢年过节的佃户们还得送点孝敬,甚至租牛借种,收费也高。
“好好好,愿意,我愿意。”老麦客激动不已。先用后还,已经十分不错了,几乎相当于李逍只收了他麦种钱,并没要种子利息。
早听说李三郎仁慈厚道,今日一见果不其然啊。
老麦客千恩万谢后,更卖力的干起活来。
李逍在地里好不容易捱过了半天,左等右等,终于等到了送饭来的人。
麦收时节,要抢收抢时,因此中午烈日当空,也没有得休息。天微微亮就起来下地,到早饭时,也是家里把饭菜送到田里来,吃完了继续干。
午饭时也是送到地里来,在树下吃完饭喝完水,顶多休息一小会就要继续干活。一直干到天黑了,才会收工。
收麦是个很辛苦的活,一般人还真扛不住,必须得是那些精壮的汉子们。晚上干完活吃完饭,野河里洗个澡,然后麦场上就睡一片。
李家给麦客们准备的饭菜还是很丰富的,一天三顿都是干饭不说,而且居然还有面食。特别是还有菜和汤。
菜是炒肉片,汤是炖的猪骨头汤,李家可是杀了一头大猪。
李逍累的跟狗似的,浑身上下跟在水里爬上来一样,湿的不成样子,浑身都透着一股酸臭味。
好不容易等到送饭来,他连忙跑到庄前的蓝溪河里,脱光了就跳进河畅快的游了几遍。
等身上终于凉爽了许多,才肯爬上来。
岸上,老钱已经为李逍送来了一套干净的衣服。
换上衣服,那边麦田边的树荫下,一群麦客们正端着大碗吃的香呢。
一人一大碗小米粥,粥很稠,插根筷子在上面都不会倒。每人还有两个白面的馒头,这可比许多人家供的麦饭好吃的多。
白面馒头又松又软,嚼起来不卡喉咙,吃起来管饱。虽然不少麦客对于李家把这蒸饼喊做馒头有些奇怪,但李家的馒头确实比一般蒸饼好吃的多。也没见里面有馅,但味道就是好。
更别说,那边还有大桶的骨头汤,大盆的炒肉片。
肥肉片子厚厚一片,又大又肥,炒的油亮透彻,看着就胃口大开,里面加上了一些时令蔬菜炒,让这菜看起来极其诱人。
那边一桶桶的汤,里面可是一大块一大块的猪骨头,有筒骨、排骨、脊骨,骨头上还带着许多故意没剔下来的肉,连骨带肉还放了一些肉皮在里面煮,煮的时间够长,还加了些芋头和黄豆,味道浓香。
“大家尽管吃,没吃饱就再添啊,唯一一点,不许浪费。”
换上身干净衣服的李逍,浑身舒爽多了。
他也拿了个饭盆,也没矫情,粥桶里打了碗粥,然后汤桶里捞了几块排骨,夹了几筷子的剁椒蒜子,就蹲到树下开吃了。
干了一上午的活,洗了个澡后,确实是胃口大开。
本来这炎热天气是没什么胃口的,更别说吃大肉片和骨头汤了,可现在李逍丝毫不觉得油腻,只觉得啃的很舒服。
那些麦客们平时哪吃过这样好吃的饭菜,简直跟过年一样啊。
好多人甚至当了十几二十年麦客,收了大半辈子麦子,但却还从没有吃过白面食呢。
麦子碾磨成粉,还筛过,细细白白,揉制蒸熟,成为那松松软软,好看好摸更好吃的白面馒头。
寻常百姓种了麦子,但更多的还是直接蒸麦饭的多,蒸麦饭不用碾磨能节省钱,更不说少了几道工序后还能减少损耗,不过麦饭的口感确实是很差很差的。
至于说吃肉,哪怕是贵族官员们瞧不上的猪肉,可百姓一年又能吃上几回呢?
他们啃骨头的样子让李逍记忆深刻。
一块骨头不但把外面的肉啃的干干净净,还要把骨头吸吮多遍,连里面的骨髓也要全吸出来,最后把块骨头啃吸的发白,不再有半点油腥在上面,才会放下。而且就这样的骨头,他们也不会扔掉,这些人很有默契的把骨头都放在空桶里。
“回头再熬一熬,又是一锅好汤!”老麦客笑着对李逍说道。
李逍看着那些吸的都发白了的骨头,心想再熬估计也熬不出什么了吧。
“家里还有骨头呢,杀了头大猪,足有三百来斤呢。下顿再煮过就是了!”李逍说道。
可老麦客却觉得那太浪费了。
“这可是大骨头,一次哪里吃的干净,起码也得煮个三次才能把里面的骨髓油水都煮出来,吃一次就扔,太浪费了。可不敢这样浪费的,吃一次肉不容易。”
这话说的,让李逍心中感叹。
百姓的日子确实是苦,他们最勤苦却又最简朴,最容易知足的一群人。哪怕负有沉重的负担,也没有如后世人那般容易抱怨。
他们扛着座大山,一直负重前行。
他们的汗水他们的勤俭,才真正造就了大唐帝国的辉煌。
不管王朝兴衰,百姓都是苦的,太平年岁没有兵灾,他们就已经最满足了。可是一遇旱涝蝗灾,百姓依然连吃饱肚子都难做到。
地里的收成实在是太低了,而关中的土地却又越来越多的被权贵们给兼并占有。
过去,大唐初立时,每个中男和丁男都能分到几十亩地,但是现在,年轻一辈的中男和丁男,却已经分不到多少地了。
田地越分越少,可租庸调却是固定的,从没变少过。
没有积蓄,没有存储,一场旱灾,这些百姓就面临着无粮可食的困境,就得拖家带口的往外乞食求活!
但愿玉米能够尽快的推行开来,多增加些亩产,能让百姓多点粮食吧。不求每个人都在大唐之下过的富裕,但起码强盛的大唐帝国子民们,总不能经常挨饿受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