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经,每人都有一段过往事,从老独的眼神中,很显然也有一段伤感的往事,只不过以刘昂现在与他仍然是陌生的关系,他当然不会说出来。
既然他不说,刘昂也不多嘴追问,虽然两人的关系是队友,可是却只是认识一天的队友。
或许经过大战太累的原因吧!没有斗气的老独,没多久后就靠在大斧上睡着了,佣兵团其他人,除了负责巡逻的人之外,其余的人也都睡去。
刘昂目光扫过整个密林,以及众佣兵后,他最后找了一个草堆比较密集的地方坐了下来。而他找这个地方,就是需要开始血骨的修炼。
“李老,我们开始吧!”运转一次‘乱心’功法,让心情平静下来后,刘昂也不再迟疑,开始对李老说道。
闻言,李老也没有犹豫,他调动起那个吸血聚天阵,将里面一半血抽出来交给刘昂。
一半的血液,也即是五十个强盗的血液,看见这团庞大的血液,刘昂有点吃惊地道:“李老,怎么一下子给我这么多血液?”
李老沉声道:“小子,刚才本老已测试过这些血的密度,发现密度与本老当初吸取天人和魔人血液的密度相差接近五十倍,以天人来比例,也即是说,一个天人等于五十个人类,十个天人等于五百人类……当初你已算好的二千零六十个人的血液也要剩上五十倍,你一共需要十万零三千个人的血液!”
“什么,十万零三千人?”刘昂被震骇住了。
十万零三,如果这是说金币的数量的话,刘昂绝对没问题,但这十万零三可不是是金币,而是十万零三千个人的鲜血。
刘昂已不敢想像,当他真的杀足十万零三个人后,会不会已变成丧心病狂的杀人魔。
当然刘昂杀的人都是强盗土匪,都是祸害,都是该杀之人,他不会有愧疚的心,但是前提是也要有十万零三千个强盗贼子给刘昂杀才行,不计零头的话也需经要十万个。
赤鹰强盗团二千多人,已属于莱斯这边最大的强盗团,就算刘昂这里的所有强盗土匪杀掉,也是不足于十万这个数字。
“唉!”刘昂心头叹息一声后,他还是先调动着这五十个强盗的血液,准备开始第一块骨头的血炼。
十万零三千个人,这的确是一个很大的数字,而想再次成为人类,刘昂也不能就这样停下来,必须需要一直坚持下去,别说是十万零三千,就是一百万个人,刘昂想成为人类就得继续杀下去!
用十万零三千个人的性命来让自己变回人类,若是有人说刘昂自私的话,他是不会在意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心,刘昂也没有那么伟大当救世主,也没有上帝的爱心,可以神爱万民,若是一个人连自己的都没法照顾好,谈什么救世,谈什么仁义天下!
当然,刘昂的想法有点偏激,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若能杀死十万零三千个强盗土匪,无疑是一个件好,因为那么大陆上就少了十万零三千个强盗土匪祸害众人,同等于救助万民。
刘昂也不再多想,开始运转血炼的功法,将五十个强盗的血液注入第一块骨头里面。
“咕滋,咕兹!”五十个强盗的血液包着第一块骨头血炼起来,只见五十个强盗在血炼的过程之中,就如缺了一个口子般,正快速地减少起来。
大约一个多小时后,五十个强盗的血液已全部消耗光了,刘昂看了一眼被血炼的那块骨头,发现五十个强盗的血液只填弃了骨头的一小角,比例大约十分之一样。这样的比例果然如李老所有一样,是一比五十。”
血炼的方法,没有像粹骨般危险,一定要求每次粹练都要一整块骨头粹炼完,而是就算一次性没法将血液都注入骨头里面,也可以保留住下一次再续完成。
血炼了五十个强盗的血液才完成一块小角,刘昂为争取时间,也没有停下来,他调出剩余五十个强盗血液,继续注入血炼。
……
时间匆匆,转眼前又是一夜的过去,天色刚亮的时候,刘昂已从血炼中返回现实,而第一块骨头的血炼也已完成了十分之三。
若是问刚才第一批血液只血炼十分之一,而第二批完成后竟然完成十分之三?
这个原因很简单,因为后面这五十个人的密度比前一批要高,后面这批五十人,是李老特意挑出来的。
而且吸完这批五十人的血液后,刘昂也印证了,实力越高的人,他的密度也会越大这个事实。
黑牙今天醒得很早,因为他还仅记住,他们仍然在逃命。
此时,当他看见天色已亮起来,已可以看清密林的路线后,也立刻将所有人都叫醒起来,然后吩咐众人简单收拾一下就继续逃命。
在众人出发前,刘昂和黑牙站在一起。
刘昂望了一眼众佣兵后,对着黑牙询问道:“黑牙团长,这次回去后,你还有什么计划?继续召集佣兵来剿灭赤鹰强盗吗?”
黑牙没有隐瞒地点点头道:“不错!回去后我就立刻从新招人,当然这一次招人绝对不可以马虎,还要查清楚有没有其它强盗进来混水摸鱼。”
闻言,刘昂沉声道:“黑牙团长,我建议你还是取消了再次招人这个想法,就算你招的人比上一次再多出一倍,但结果还是和这次一样,原因是这些新招的人都缺乏纪律,缺乏团结,缺乏合作,凭这些人又怎么能攻下一个强盗山寨呢!
所有我有两个建议给你,第一个建议就是,你回莱斯城后,就找一些大型佣兵团合作,可以将赤鹰强盗的据点位置出售给他们,然后换来报酬。而第二个建议就是,你回莱斯城后就将据点告诉给军队,让军队来剿灭这群强盗。”
听到刘昂分析完后,黑牙低头下,思索半晌后,神情凝重地点点头:“好的!回去后我会认直想清楚的!”
众佣兵只不过在密林这里休息一晚而已,也没有什么需要准备的,所以半个小时后,所有佣兵已整装准备好,随时就能离开。
当黑牙叫刘昂一起走之时,刘昂却拒绝了黑牙。
黑牙不解问道:“罗昂,你不走,还停留在这里干什么?”
刘昂当然不会告诉黑牙,其实他在打本拉赤那把虎牙刀的主意,只是借口道:“我要在这里附近寻找一些药材材料,所以不能跟你们一起离开!”
听刘昂这样说,黑牙也不怀疑,丢下一句:“你小心点!”后,就带着众佣兵匆匆地离开。
老独在离开之时,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朝着刘昂点点头后,就用长斧支撑着身体,跟随队伍离开。
望着众佣兵的身影消失后,刘昂也不再停留,开始朝着赤鹰强盗的山寨潜去。
这次潜回强盗山寨,刘昂已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当然是本拉赤的那把虎牙刀,第二个目的也不用猜,刘昂打算潜伏在暗处,偷袭这里的强盗,然后收集他们身上的血。
虽然杀零散的强盗,得到的血液也不多,但是刘昂明白什么叫做积少成多的道理。
今天或许是刘昂碰到幸运女神,他刚潜近强盗山寨没多久,竟然碰到一群在搬运尸体的强盗,这些强盗的人数大约三十人左右,他们正在搬运着昨天被杀一千多个佣兵尸体,准备直接烧掉。
刘昂在地球上也了解过,一般人死后会在8~10个小时,甚至也有4小时后,血液才会凝固,按照昨天逃亡至现在这段时间,估约10个小时左右。
10个小时,也不知道这些尸体的凝固没有?
对于医学界来说,人死后半个小时,这些血已用不了,可是刘昂用来粹骨,对于他来说没有多完全没有影响。(以上相关血液的内容,纯属情节需要,如有不准确的地方,请谅解)
刘昂偷偷潜近一具尸体旁边,然后让李老感知一下尸体身上的血液,很快李老就带来好消息:“小子,这些血还没有凝固!”
“真是太好了!”刘昂立刻将黑色骷髅左手搭上去,没多久后,这具尸体的鲜血已被抽取了。
虽然这些尸体都是‘自己人’的尸体,可是人死如灯灭,就算刘昂不抽取他们的鲜血,他们最后也会被火烧掉,还不如‘便宜’刘昂。
刘昂没有急着去抽取千具尸体的血液,因为还有三十多个强盗在,所以必须先将这三十多个强盗解决掉才行。
就在刘昂思索如何对付这些强盗之时,刚好有一批强盗要回山寨继续运送尸体,有十多个人已离开,剩余十多个强盗无神打彩地搬运着这些尸体,根本就没有任何防备之心。
“机会!”刘昂已感知过,这十多个搬运尸体的强盗显然身份都不高,实力也只有二级和三级左右,最高的一个才三级高阶,还不足四级。
凭刘昂现在已将疾疯剑法修成大圆满之境的实力,已不再需要藏头露尾,他直接手执沧澜剑,直接朝着这群搬运尸体的强盗杀上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