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原水部落送过来的两件衣服收好,他抬头问厉:“我担心她的伤口会溃烂,既然都要去一处,是否能同行。”
他说这话的时候并未遮掩,原水部落的人也都听见了。
厉当然听得出他这话是借口,伤口已经处理过,现在天气不算炎热,本来伤口面积就不大,不碰水几日便可结痂。
不过对面的人却没有基本的医疗尝试,看样子似乎很想同行。
常念见厉不语,正好他此时背对着原水部落的人,暗示的眨了眨眼睛。厉虽然心里不爽,但直觉小狐狸应是有其他目的,只得不情不愿地点头。
得到首领大人的应允,他欢快地转身与原水部落的人说:“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延越的祭司常念,他是我们部落的首领秦厉。如果你们不介意的化,后面我们可以同行几日。”
身边没有祭司,原水首领也十分担心妹妹的安危。而且他们都看得出来,除了这个年轻的小祭司,部落的其他人似乎并不愿与他们同行,想来是不想在交换集会前节外生枝。
原水的女首领思虑过当下的情况,上前一步道:“谢延越祭司和首领好意,我是原水的首领伏甄,后面就再麻烦祭司照看几日。”
见计划可行,他的狐狸尾巴又得意忘形地翘了起来,完事还不忘对着厉得逞的笑笑。只再次转身的时候,又一脸认真地说:“既然将人救回来,我自然不希望她有事。”
原水部落回去收拢人,厉示意暗处的人撤回,之后两个部落十分默契的保持泾渭分明的队形结伴同行。一路上两边的话并不多,只偶尔会寒暄几句。
终于等到傍晚扎营,催烟升起,常念的眼神一直往人家那处偷瞄。
厉虽然不喜同行,但也从他的眼神中瞧出不对,小狐狸只有在遇见种子时才会流露出这样期待的神情。将刚烤好的鹿肉送过去,低语问:“她们那里有你要的种子?”
常念惊讶地接过晚饭,“你怎么知道?”
厉微微挑了挑眉尾,却还装作若无其事地说:“看你眼睛知道的。”
常念这才解释:“我还不确定,但大概率会有我感兴趣的种子。你觉得像原水这样的部落,为什么会选择女人做首领?”
其实厉也不是很明白,明明男人更强壮,更容易占据主导地位。不过他又想到了一点,之前听过大祭司和他说过有些部落有“生育崇拜”,他们觉得女人能孕育生命是神赐予的神迹,所以回道:“因为女人能生崽子。”
“噗”
正喝水的常念做了一回喷壶,好在没有呛到。“你,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厉将自己猜想的依据说了出来,他才恍然点头,“原来是这样!可能有这种情况存在,但我猜大多数的母系氏族部落并不如此。”
“母系氏族,是你对原水这样部落的称呼?倒也贴切。”
常念有些不好意思的捏了捏自己的耳垂,这可不是他起的称呼。将这个话题含糊过去,接着
说:“我猜你大概率会认为男人更强壮,自然更容易主导权力。其实没错,你这个想法的底层逻辑就是能力决定地位,但同样的逻辑套在母系氏族部落一样适用。如果他们所在部落的领地中猎物稀少但植被丰富,同样劳作一日,负责采集的女人所得的食物却要比男人狩猎多的多,自然女人会容易掌握部落的话语权。”
听他解释过后,厉觉得十分合理,不管男人女人,的确应该是能力决定地位。
“所以你猜他们带着的食物中,有你需要的种子。”
常念点头,“嗯,像我们延越,如果只靠着红薯和芹菜,真的很难吃的饱不是吗?就算他们还没有我要找的谷物,但其他作物一定不少。”
弄明小狐狸为什么一定要同行的原因,厉罩在脸上半日的阴霾不见了,吩咐身边的战士:“将烤好的鹿肉分他们一些,送过去前撒一点粗盐。”
“是,首领。”战士领命退下。
伸手在常念头上揉了揉,“与其在这偷偷的看,倒不如让他们自己送过来让你看个清楚。”
是呀,他们这边送了鹿肉过去,那边也不好意思白拿,自然是要再送一点事物回来的,这样就能看到他们吃的是什么了。
给厉比了一个大拇指,常念夸奖道:“还是首领大人英明。”
果然,鹿肉送过去没多久,对面也送了一些食物回来。某人就和等待拆礼物的小朋友一样,对着端过来的东西望眼欲穿。
土豆、南瓜、胡萝卜外加一只鸡,好家伙,放到现代社会这妥妥的减脂餐啊!但咋说呢,确实能管饱。
拿起一个烤土豆掰了两半,一半给厉,一半留给自己。“你尝尝,它叫土豆,味道应该还不错。”
咬一口,松软绵密的口感,好吃。
不过和土豆一样,胡萝卜和南瓜也是整个扔到炭火中烤的,南瓜还能吃一点,胡萝卜可真是一言难尽。常念感叹,原始社会对食材的处理还真是“大开大合”!
厉更喜欢吃肉,觉得虽然口感还行,但也就那样。不过见小狐狸的表情,倒是很喜欢这茎块一样的东西。
“太好了厉!土豆本身就是种子,南瓜的种子是这白白的东西,我们想办法换一点过来。”
这事好办,今日路上也猎了不少猎物,还有一只羊没有拆解,厉让人送过去。
那战士扛着羊过去,与原水的首领说:“您好,我们祭司很喜欢刚刚送过去的食物,不知道可否用这只羊换一些回去。”
伏甄有些惊讶,就算他们的食物多以菜为主,但也知道肉比菜味道更好,也更容易果腹。对方不但是救命恩人,还抬了一只羊过来,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遂吩咐手下去取。
战士比划了土豆和南瓜的形状,补充道:“只要这两种就可以。”
伏甄一点也不意外,他们部落中的人就有很多不喜欢红根草的味道。
原水的人也很大方,派了两个战士一同回来,带着一筐土豆和一筐南瓜。要不是顾忌祭司的身份,
常念简直想把土豆拿出来一个个稀罕,这可是土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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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了颠一筐土豆的重量,起码可种两亩地,冬日种在大棚里,明年春天便能收获起码六千斤的土豆。不过想到需要建成玻璃大棚的数量,他决定先种一亩地,三千斤的种子也足够延越吃用的了。
“厉,有了这些,我们延越就有底气了。等城墙建好,等明年春天播种秋日收获,即使有敌人来袭将我们困在城中几月,我们也不会挨饿。”
怪不得,怪不得他这么开心。但厉看了一眼筐里的土豆,怎么也不觉得能吃一年。
不用他开口,常念也读懂了他的表情。
“我之前和你讲过一亩地有多大,这一筐土豆至少可以种一亩地,而经打理过的土豆田,一亩地至少可收获三四千斤。”
知道厉对斤没多少概念,遂指着一旁的筐说:“这个藤条筐中的土豆应该有三十斤。也就是一筐土豆种下之后,大概能收获三四十筐。今年冬天我在大棚里育苗种植,等明年春天再将收获的三四十筐土豆种好,你猜秋日能收获多少?”
他给出的预估已经十分保守,毕竟第一次种地还是要给惊喜留足余地。
厉不会乘法也不会心算,虽然说不出准确数字,但也知道十分可观。就如念说的那般,以现在的族人计算,吃上几个月绝对没有问题。
有了土豆开头,厉又问:“那这南瓜呢?”
“南瓜啊,虽然亩产也不算低,但不如土豆更适合充饥。不过它营养丰富,味道也更好一些。”
厉看一眼没吃完的烤南瓜,说真的,他不知道哪里味道好。
常念轻咳,“是他们做的不对,等回去了我做给你吃,保证你会喜欢。”
厉控制住了嘴角要翘起的弧度,他很喜欢小狐狸说为他做事,这让自己有一种占有他的错觉。不过即使是错觉,他也很喜欢。
第二日换药,伤口已经完全消肿,这让原水部落的人对常念更有好感。
“恢复的不错,这两日再注意些,很快会好的。”常念重新换了药,又用叶子包扎好。
厉就跟在一边看着,脸上的表情有些冷。他不喜欢念照顾其他人的样子,那样温柔的一面就该只属于自己。
伏甄又再次说了感谢。
常念正好借着这个机会问:“我看你们带了很多只鸡,是留在路上吃的吗?”
“是,比起你们部落,我们原水并不十分擅长狩猎,所以路上会准备好大部分的食物。”
果然和他猜想的差不多,他试探着问:“这些鸡是你们自己圈起来养的吗?我们部落中的姑姑婶子们也会养一些野鸡野鸭。”
伏甄有些吃惊,据她了解现在大多部落
()并不会驯养鸡鸭,一是觉得没用,二是不得方法,这还是第一次听说有男人做主的部落会养这些。
不过她神态并未表露,也坦诚道:“是的,我们许多族人也会自己养一些,这样吃用时会方便。”
有了这话开头,后面就更容易继续了,常念开始与伏甄聊起了彼此部落的一些事。比如给伏甄妹妹处理伤口用得草药长什么样子,要如何做,都能用在哪些外伤。
他明白,想要得到对方的信任,自己就要交付出一部分的真诚。
果然,伏甄没有想到他会将这么重要的方法交给自己,内心的好感也更多,一些算不得重要的事便能与他交流一二。
两部落同行的这几日,常念几乎每日都要与伏甄聊上不短的时间,他们也从最初的试探变成觉得对方是可以相交之人。
只是跟在一边的厉脸色越来越差,明明知道小狐狸的目的,但仍旧看不得他对别人那般笑,尤其是一个看似对他好感的女人。
十五岁,已经是可以寻找伴侣的年纪,怎么会让他不担心呢。
伏甄身为首领,自然性子爽朗,在与常念的相处中很容易把他看成弟弟,所以行为难免不那么拘束。
她摸了摸常念上身的皮子说:“这鞣制的技术不如我们,但这缝制的手艺却要比原水缝人还要好一些。”
厉站在不远,见状一把将人搂到怀里,眼神森然地看向伏甄。
伏甄愣了一下,她发现比起这位小祭司的友好,延越的首领似乎十分不喜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