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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怎能比他先死?
否则,自己怎对得起天上的那双冤屈的眼睛?
他的声音更低了,贴在她的耳边:“小虎头一个人多寂寞啊,以后,我们还要生许多孩子跟他作伴;所以,你现在更要养好身子。养好身子才是第一要务……我们离开这里,尽早离开,才能心无旁骛……”
她这时才忽然明白他为什么那么急于返回海上,原来,既非那25万银子,也非耶律大用。他纵横这里,已经有了自己的一片势力,说舍弃,就断然舍弃,原来,都是为着自己。
他如同在讨价还价,将那个明晃晃的诱饵挂在她的嘴边,如一个跳起来就可以咬到的香饽饽:“只要你再稍好一点,你想怎样就怎样……”他呵呵呵地笑,“就算整日整夜缠着我,都没关系……”
她双颊通红,“呸”一声,“谁会缠着你?哼。”
“现在不是缠着我么?哈哈哈……”
她咬着嘴唇,娇嗔满面。
“!!!”
“丫头,我唱一个曲子给你听。”
“不听,不听……不想听……”
“就要唱,一定要唱……小媳妇的脚儿哟,尖尖的……”如一只老虎在唱儿歌,无比的难听,非常的难听。他自己却自得其乐,唱得正酣处,忽然觉得脖子上痒痒的,伸手一摸,滑溜溜的,竟然是一条小虫子,也不知花溶是何时从身边的草丛里抓来放在他脖子里的。
他哑然失笑,抓起小虫子远远地扔出去。心里充满一种温存和缠绵的情愫,他眉飞色舞:,唉声叹气:“唉,我一定要生个闺女,我好想有个闺女……”
“为什么?”
“因为,那样就有第三个人放螃蟹虫子在我脖子里了,哈哈哈……”
笑声传得很远,在清澈的湖水里回荡,随着黑夜,慢慢地飘入天际,袅袅地回旋,幻化成轻烟,一地的浮云。
燕京的临时行宫。
经过了几个月的修葺整治,虽然还是不如昔日辽国皇城的富饶瑰丽,但是,较之以前苦寒遥远的金国上京,已经不啻为人间天堂。
合刺踌躇满志登上龙椅宝座,两手按在侧椅上,打量着这空空荡荡的大殿。一溜的雕梁画栋,一排的龙虎仙鹤;没有任何的座椅,那是文臣武将的跪拜地。能坐着的,唯有自己而已。只是,听说宋国的皇宫,更加气派,燕京与之相比,无异于萤火之于日月。
他有了些微的遗憾,看看自己明黄色的龙袍,听着周围宫人的汉家汉语,除了脑后那一根长长的发辫,他已经跟汉家的少年天子,完全无二。
太监尖尖的声音,拖着尾音:“上朝了!”,于是,这声声“上朝了”,就悠悠地散开去,如回味悠长的天宝遗事。他熟读汉家诗书,心想,那倜傥的唐明皇,他呀,才是人家羡慕的富贵。
文武群臣鱼贯而入。
合刺不经意地看一眼左侧的一张椅子,那是唯一的椅子。那是四太子的专属,就算是在燕京,他也不敢丢掉这个习惯。权倾天下,形如仲父,他,终究还是不敢撤座。就连他的心腹汉家博士,也不敢如此建议。
金兀术一身战袍,龙行虎步,在椅子上坐下,一同接受着百官的朝拜。
合刺清清嗓子:“众位爱卿,有何事上奏?”
一堆琐碎的事情。然后轮到海陵。上奏的是失窃的25万贡银,也是今天的主题。合刺皱着眉头,想象着那25万白银,堆在一起,会有多高?
大家交头接耳,争执不休,主张全力剿灭秦大王的,主张向宋国讨要的,主张追究责任的……金兀术在这一派议论声里,无动于衷。
海陵看他一眼,才又启奏,这一次,提到的是那名神秘的金将。他少年英俊,口才甚好,讲得绘声绘色,惊心动魄。
众人私下里早就听说了这次“拐子马”出动的大事,却无一人接口,只是不停地看向四太子。天下兵马大权,掌握在四太子手里,除了他,还能有谁敢公然调动拐子马?
合刺不敢发言,习惯性地看向四太子,要他提示,但没接收到他配合的目光,这才想起,此事针对四太子,自己怎能要他给意见?他斟酌着:“天下能调动拐子马的,有好几人。主要的是,这支拐子马是谁的部下?”
是谁的嫡系,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海陵不敢不据实以报:“臣追查了死者的下落,发现这些面孔都很陌生,并不归于任何将军麾下……”
“啊?”
“是谁冒充拐子马?”
“那么多人,难道一个也查不出?”
……
那是平原作战,那支精锐全是重甲,又占据了绝对优势,来去如风,本就死伤不多。收集的七八具尸体,根本没有任何的证据能表明他们的归属。这是海陵最郁闷的地方,他原本以为这是四太子的死穴,可是,却发现,自己原是徒劳无功。
此时,他的脸上还带着鞭痕,新鲜的,那是四太子鞭打了尚未愈合的。这些鞭痕还在隐隐做疼。
金兀术站起来,若无其事:“当前要务,是抓捕秦大王,以及和宋国的谈判。”
“可是,听说秦桧已经逃回去了,怎么谈?”
秦桧受伤后,再也不敢置身冒险,反正天高地远,圣旨还来不及到达,他当机立断就返回临安。至于他的伤势如何,则是一个秘密了,至少金兀术现在还没有探到。
他露出笑容,从容不迫:“就是他走了,反而更好谈。对我们大金更有利。”
“四太子,您说,派谁捉拿秦大王最合适?”
“海陵为先锋!”他收敛了笑容,神情肃穆,“本太子为主帅!我就不信,秦大王这厮上天入地,还能生了翅膀飞了。这是大金的土地,不是一个海盗纵横的世界!”
合刺放了一百个心,这些年,他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性的依赖,他本就不善于国家大事,有四太子出马,就让四太子全权处理好了。
入夜。
四太子府开始了久违的一场盛宴。
参与宴会的只有两个人。陆文龙看着父亲,又看看满桌子的美味佳肴,有点奇怪:“阿爹,我们两个人能吃这么多?”
“不,是三个人。”
果然是三幅碗筷。陆文龙想,还有一个人,会是谁?谁还在路上?
“阿爹,谁还来?还有客人么?客人什么时候来?”
“客人在路上。也许,已经快到了。”
“不会吧,阿爹请客,谁还敢迟到?”
“不是迟到。是她不知道阿爹准备宴请她。”
“那你怎知道人家一定会来?”
“阿爹神机妙算。”
金兀术淡淡一笑。他面前放着一张古琴,那也是来自宋国的古物,异常珍贵。他仿佛甚有兴致,手指抚过琴弦,发出一声绵渺悠长的回响:“儿子,今日阿爹为你弹唱一曲。”
“啊?”
阿爹这些日子一直板着脸,无比严肃,怎么忽然有了闲情逸致?
他在儿子惊愕的目光里,自弹自唱起来: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乃未已,驱儿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余音停在最后两句,萦绕不去。陆文龙第一次听得这样的曲子,而且是用纯粹的汉语演唱的,壮怀激烈,又带着不堪言说的悲楚凄凉。骨子里的某一种种族审美被迅速唤醒,他怔怔地看着父亲,潜意识里,这曲子比自己听过的所有大金的民间小曲都好听多了。
“阿爹……”他的话没出口,见阿爹的双眼全神贯注在琴弦上,心无旁骛,浑然两忘。他不敢说话,这时,却听得阿爹开口,像在讲述一个久远的故事,那些英雄的风云岁月:“这琴叫做焦尾琴,是宋国的亡国之君宋徽宗之物。当年,咱们大金纵横天下,一直打到宋国的都城开封,俘虏了宋国的全体皇室成员。当时,大金的人口尚不及大宋人口的百之一二。我的阿爹,我们大金的太祖皇帝,仅凭13骑兵起家,但是,我们大金的男儿,个个都是英雄好汉,铁骑横扫,所向无敌。可笑宋国的百万兵马,简直不堪一击,很快就被我们大金打败了。这把琴,就是宋徽宗为了凑战争赔款卖掉的……”
孩子非常兴奋,又自豪:“阿爹,这场战争,是你做的统帅么?”
“拿下开封,首功不是阿爹。但随后,阿爹带领大金10万人马,南下追逐宋国的余孽赵德基,搜山捡海,一直将他逼到了茫茫大海上。他慌不择路,夺路而逃。阿爹一直追逐到扬州……”
陆文龙情不自禁接口:“扬州?我知道,我听妈妈说,是个好地方……”
“是啊,扬州真是个美丽的地方,阿爹生平也没有再见过比这里更繁华更富庶的地方。宋国有句俗话‘扬一益二’,就是说扬州天下第一,益州天下第二……”
“这么好?以后,我们可不可以去游览看看?”
金兀术摇摇头。这些年来,扬州已经不再是那个扬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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