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作为一个在元朝统治之下活不下去的小农民家庭出身的孩子,朱元璋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异族统治者。
别的都好说,但是你要说我比不过北魏孝文帝?!
就是他是史书认证的明君也不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虽然很生气,但是开局一个碗、结局一个国,作为最成功的创业者之一,朱元璋心性的坚韧程度是远超过普通人的。
举例而言,普通人被一群人质疑,会觉得可能确实是自己不对,朱元璋这一类的创业者被人质疑,只会觉得他们是一群蠢人,根本不会听他们的质疑。
这才是百官把希望寄托在朱标身上的原因,因为朱标说话,朱元璋多多少少能够听进去一点。
果然,朱标说完之后,朱元璋先是生气,而后犹豫了一瞬间,才说道:“咱就不应该和异族学!他们都被儒生教傻了!”
朱元璋这话一说,朱标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亲爹是个倔老头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这时候马皇后过来了。
马皇后是被听到朱元璋赞同汉谟拉比法典内容的官员派人紧急找来的,路上就已经听说了前因后果了,一进来就说:“要是你答应了,以后就是太子劝帝王宽免刑罚,也给咱标儿积一个好名声,你不答应,别人不觉得你多有真知灼见,只觉得太子在你这里不受重视。”
朱标万万没想到,亲娘一来就把自己当作了工具人。
都说朱元璋在乎的家人只有两个,或者说别人都是妃嫔臣子,只有马皇后和朱标才是他的家人。
听到马皇后的话,想想这能够给儿子带来的功绩,朱元璋只能遗憾地说道:“那就依标儿所言吧。”
在明朝最尊贵的女人和第二尊贵的男人想方设法劝解最尊贵的男人时,伍爱华早就继续了后续的内容。
“《法经》是我国第一部系统完整的法典,是战国时期魏国丞相李悝组织编著的,”伍爱华首先提醒一些喜欢发言的史学爱好者:“咱们说法制史,就没必要讲什么六国笑话了,关注在《法经》上就好。”
伍爱华这话一说,不少古人都好奇起来:六国有什么笑话啊?
但是伍爱华说不提就不提,直接继续说道:“《法经》有六篇,分别是《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前面四篇一看名字,大家应该都知道是用来专门打击盗贼的,《杂法》呢,就是除了盗贼这种重罪之外,其他的犯罪行为,因为杂七杂八,所以叫做《杂法》,至于《具法》,大家猜猜看是干什么的?”
【是程序法?】有弹幕提问。
“这位同学有点东西啊,还知道程序法和实体法,但是《具法》准确地说不是程序法,它就是刑法总则,告诉大家怎么量刑,类似于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从轻减轻量刑这一类的。”
【又想起地狱笑话,未成年人保护法】
【就是,明明没能保护未成年人,只保护了未成年
坏人】
伍爱华看到这些发言,没有顺着他们说下去,因为一说就容易封号,但是也不能完全不理,那样就违背自己的良心,于是伍爱华又开始了自己常规的跑题发散:“说起未成年人保护法,秦律里面也有关于未成年人从轻减轻的规定,这让秦律的也显示出了一些温情。”
【秦律可是征夫暴雨失期就会被全部杀掉的,居然还会保护未成年人?】
这个弹幕一出,秦始皇就眯了眯眼睛:“朕竟不知道,秦律何时规定因暴雨失期,征夫需要处死?”
李斯这时已经赶到了始皇身边,闻言铿锵有力地说道:“秦律绝无此条!”
伍爱华也看到了这一弹幕:“观众小可爱这么问,是被陈胜吴广误导了吧?”
伍爱华不得不替老祖宗解释一下:“现在的考古发现还没办法证明秦二世时期的律法有没有变化,但是根据目前已经出土的秦律记载,最起码始皇时期是没有这种规定的,研究观点普遍认为失期当然是重罪,但是因为天气意外,也罪不至死。”
“我个人倾向于认为,陈胜吴广不这么说,谁会跟着他们起义呢?虽然振臂一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确实霸气侧漏,但是这可是掉脑袋的事情啊!”
“这么说吧,我们课本上陈涉世家的原话是这样说的:‘将尉罪,广故数言欲亡’。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负责押送戍卒的将尉喝醉了,吴广很多次刺激他,说自己想要逃跑,于是‘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将尉拔剑,吴广夺过剑杀了将尉。”
说起这个,伍爱华要申明一下:“下面主要是结合了我个人的观点,就是明明‘失期,法皆斩’,为什么将尉还喝得酩酊大醉?”
“学界一般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在秦律的规定中,暴雨这一类不可抗力导致的失期是不会全部处死的,甚至可能会免去处罚,所以将尉在浮生偷得半日闲的下雨时间喝了酒,另一种认为不处罚的只是傜役,兵役和傜役应该有所不同,既然司马迁这样记载了,秦汉相距又很近,肯定是有这么一项规定的,最起码头领肯定要问罪,陈胜吴广没有什么好果子吃。”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将尉会喝醉的原因,就是因为知道自己要被定罪,所以只能买醉,如果这样,将尉为什么会在乎吴广逃亡呢?刘邦不就是确定自己押送的囚犯跑了太多,送到也是死,所以干脆把人都放跑了吗?”
“我个人研究认为,如果需要问罪,那就是因为将尉有爵位可以抵罪,并且不想要连累家人。”
“这么一看,刘邦也正是够渣的,吕雉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嫁了这么个烂人,适合做皇帝的人可不一定适合做丈夫。”
秦始皇迅速提炼了核心信息:“秦二世,陈胜吴广起义?好好好!好一个‘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来人,给我查国内名为陈胜、吴广之人!”
吕雉等人也心里一惊:“刘邦?难道就是刘季不成?刘季竟然当了皇帝?”
这时大家只能庆幸刘邦是刘季后改的名字,而吕雉的大名很少
有人知晓。
始皇也很自然地以为这是更后一些的事情了,毕竟伍爱华也没有说秦二世而亡,只是说秦二世的时候有陈胜吴广造反。
但是出于谨慎考虑,始皇还是吩咐道:“让人也查查刘邦和吕雉。”
伍爱华此时还继续说道:“司马迁说了,当时秦朝是‘发闾左谪戍渔阳’,同时也记载了‘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
“首先我们要知道,闾左代表的是贫民,闾右代表的是中产小康家庭,秦朝打仗的时候最精锐的士兵就是老秦人的闾右人家,其次是老秦人的闾左和其他国家的闾右,最次就是其他国家合并来的闾左。”
“因为当时秦朝吞并六朝用时太短,秦吏一直是空缺的状态,所以在六国原本的地界,秦律的执行并没有那么严格,就说刘邦天天不干活在家里蹭吃蹭喝,当个亭长还总是喝酒,搁在老秦人的地盘,早就被罚了。”
“而正是因为秦吏空缺,秦朝在普法方面做的也不够,几乎不可能识字获取知识的其他国家地盘的闾左对于秦律缺乏认识,所以我才认为陈胜和吴广是忽悠他们的,因为他们确实是不懂法,也是最好忽悠的一群人,而陈胜吴广本身能够成为小队长,应该是有一定的低等爵位,而且两人还识字,所以其他士兵信任他们,也以为自己会因失期而死。”
“出于我的研究,我更倾向于秦律最严格的情况下,也就是将尉和陈胜吴广这种小队长会被处死,而普通戍卒绝对不用死。”
“稍微想想也知道这不合理,”伍爱华说着都快笑了:“要是某个大将军带着几万人因天气原因失期,难道要把这几万人都砍了吗?这叫什么?我削弱我自己?”
“是也!”秦法吏喜听到伍爱华这句话,忍不住抚掌赞同:“这世上何曾有法应暴雨失期斩杀士兵千百?”
后世人也若有所思:“所以史记记载,如果确有其事的话,应当是陈胜吴广为了保全自身性命哄骗了普通士卒?”
大家还在思考的时候,伍爱华就已经翻篇了。
“我国之前发掘出土的《云梦秦简》中就有一法律答问,问‘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当论不当?’回答是不当,但是应该赔偿。”伍爱华解释了一下这文言文内容的含义:“就是一个高度不到六尺的小甲,放自家的马,马吃了别人地里的粮食,应不应该给他用刑?”
“很多人看到这条会很惊讶,就是家里的马吃了别人田里的水稻小麦,还要判刑?”伍爱华笑了笑:“答案是要!古代很看重农业生产的,你没看好自己的马,这就是你的错误。”
“当然,这些我们都可以后面再说,现在先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秦律对于未成年人的界定标准就是六尺,长得比六尺高,就不算未成年人了,”伍爱华举例:“有人就会觉得,那我长得高,岂不是吃亏?要是侏儒,岂不是犯罪都不会被惩罚?”
“这点没什么好说的,我只能说,你觉得的是对的。”
“按照我们的
习惯,大家都默认是根据年龄来确定未成年的标准,只要年龄达标了,别管身高多少,都要负起责任,而如果年龄不达标,就是身高八尺,也只能带着小天才儿童手表去看儿科。”说着伍爱华就笑了出来:“之前要微信要到小天才儿童手表扫一扫的那群姐妹们不知道有没有人收听我的频道,哈哈哈哈哈。”
一提这个话题,弹幕就成了一片欢快的海洋。
【谁懂啊,现在的孩子真的和打了激素一样,十一二岁就有一米八了,这谁能想得到啊!】
“那可不,看着芳心萌动,但是看到手表就不敢动。”
【不敢动不敢动,谁敢动是真刑啊!】
伍爱华和弹幕的话语让古人看得一头雾水。
“这一米八是什么计量单位?”唐伯虎挠头。
“听起来应该是超过了六尺。”祝枝山说道。
“也不知道这秦朝的六尺和我们的六尺是否一样?”唐伯虎提议道:“不如我们好好查查看?换算一下?也看看始皇究竟长了多高。”
一米九的始皇完全不怕身高检验,反而对着蒙恬道:“想办法弄明白这激素是何物,竟然让十一二岁的少年就能超过六尺……”秦朝现在可缺人干活了!
伍爱华又贫嘴了几句,才回归正题:“我们这么划分,是因为人的心智是根据年龄增长而增长的,所以按照年龄划分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规定了他们的民事行为的有效性,又对他们的犯罪行为给予了宽宥的空间。”
“我们的划分当然很好,但不是说秦律的划分就不科学了。”伍爱华说着:“毕竟按照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登记准确年龄可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而且人在违法犯罪的时候,特别是盗这种先秦时期最关注的重罪,那是需要一定身体素质的。”伍爱华解释道:“身高很多时候就能体现一个人的攻击力。”
“说起这一点,大家就要说了,这秦人成年的时候都超过了六尺?那他们还挺高的?”
“确实挺高的,毕竟大家都换算过,秦始皇的佩剑和曹操曹老板的身高都差不多了啊!”
伍爱华放出了秦皇绕柱的动图,一次性伤害了两个人。
曹操:怎么还有我的事?你这兔子,不当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