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完了?”宋煜将视线落在那三名文官身上,“结果怎么样?”
三人一凛,忙悉悉簌簌加快进程翻着手中的臣子规,完事依次禀报。
“启禀少主,检查完了,下官检查的是第三份,书写正确,字体工整。没有问题。”
“下官检查的这第二份也书写正确,字体工整,没有问...”
“启禀少主,”那第二个禀报的文官还没禀报完,问题的题字还没说出来,第三名文官便面色大变的跪在地上,“这第一份中有大问题,共有四项错误,一是门字少了一点写作冂(jiōng),另外三处错误,因为对天家大不敬,下官不敢言说出那几字来。下官已经用红笔勾出了那错字之三处,跪请少主查看。”
一言毕,书房陷入紧张的低压。
周芸贤急忙忙步上前去,将第一份自己抄录的臣子规来查看,翻了几翻,望见‘王、八、犬’三字被圈在红圈之内,当即心下突突猛跳二下,跪倒在地,面上血色逐渐流失。
那文官将臣子规递到宋煜的面前,随即躬身在侧。
宋煜将几字看进眼底,冷冷牵唇,“什么意思啊周大人?骂孤王,还是骂今上?”
他甚至没有带有分毫怒意,却叫在场之人都大气不敢喘一下,他的一些作风着实令人闻风丧胆,而且如今他盛宠在身,替今上监国,同国君唯一区别是还未登基,也有传他养暗军,今上也对他忌惮。
周芸贤一颗心狂跳起来,他不是不知道对天家大不敬是株连九族的大罪,“少主请听下官解释,这必是下官二日内抄录三遍臣子规,笔误,将玉字少了一点,人字写的没有连在一起,大字又多出一点。二日招录六万字,下官眼花了。下官并没有对天家不敬之心!”
宋煜冷笑,“若是不将你满门发配边关去思过,孤王今日不是做了闷声王八,细狗他软弱可欺?”
周芸贤将额头抵在地面,磕了不知几个头,冷汗将地面也浸湿了,自己明明书写的时候很谨慎的,而且姩姩还检查了一遍,这个姩姩怎生没有检查出错误来!这下要完了,他周府的前途要毁在这三字上面了。
几名文官也都跪在地上噤若寒蝉,也是怕少主将知道今日之事的人全部封口。
谢锦厉声道:“周大人官拜三品,做主大理寺,是越发目中无人了,如今连天家少主都不放在眼中!欺负惯了是么!”
周芸贤不敢出声,懂得这谢小爷含枪带剑指的是昔日夺妻之事,“下官委实不是有意藐视天家少主,下官怎么可能会自毁前程?下官怎会不知少主书房有文书会仔细检查呢。实在是无心之举。”
宋煜拿着那臣子规,一时没有言语。
仿佛听见那女人说。
-上次他被罚抄臣子规,都是我害的,看在方才我给您冲那杯苦参茶的份上,可以原谅我家阿郎么?-
-他寒窗苦读十数载,是我们周家唯一的一名朝廷命官。是周家的顶梁柱,不能出岔子的,得罪了您,以后官场可怎么混,你总不能抄了我娘家还抄我的夫家吧-
宋煜将瓷瓶打开,在舌根下压了一颗药丸,细细品尝着药物甘苦的味道,丢了小狗她都那样伤心,这样孤苦无依的情况下失去丈夫,她会难过成什么模样。不是不知道发落周家满门可以给沈江姩致命一击,是最好的报复,可以使她一无所有,连周夫人的身份也丢掉,只能做他的身下的床奴,喜乐皆由他摆布。
可...不愿意她无家可归,彻底成为孤儿,不愿意听到她说‘宋煜,你满意了,我没有家了’,他想毁掉这个落魄的前妻,太容易了。
宋煜随即将有错字的臣子规放进抽屉,对周芸贤道:“别叫孤王再揪着你有问题。下不为例。”
谢锦大为错愕,转性了?不是,这哪里是自己熟识的血洗冷宫的太子爷!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应该发配或者斩首示众!
周芸贤这一口气算是喘了出来,就如半只脚已经踏进了鬼门关,捡回了一条命来,悬着的心扑扑通通乱跳,那被太子搁在抽屉的臣子规随时可以要了他周府满门的性命,他当真心惶惶。
“谢殿下恩典,殿下虚怀若谷,此等胸襟气度,下官感佩至极!”说着,深深躬身拜倒。
几名文官也纷纷赞扬,“少主旷达不羁,宽大为怀,值得吾等誓死追随。”
宋煜涩然,只有自己知道,他不愿意叫那女人失去了娘家之后,又失去夫家罢了,若是在她夫郎生辰这日抄去她的夫家,她会承受不住吧,会恨他宋煜入骨?可笑么,哪怕她对他那么坏,他却怕沈江姩恨他...她曾经对他温柔过,娇生惯养的她给他雕刻了木人,也算为他吃苦吧...
众人散去。
留给宋煜的,是满室孤独,不是说周围无人陪伴,而是内心深处的孤寂无处开解。
宋煜独身一人来到市井,没有带谢锦同行,谢锦总是唠叨他,很烦人,他只暗处一行影卫保护安危,信步于市井,途径一家鞋店,便迈入店中,四下里看着橱窗里的女人的绣鞋。
“这位官爷您买绣鞋么?”那店主询问。
“我随便看看。”宋煜说着,便低手去摸那些绣鞋,捏着鞋面感受软度和厚度。
“官爷你想要什么样的绣鞋呢?买给多大年龄的女子?”那女店主热情道:“这边给您推荐呢。”
“给我媳妇买鞋。”宋煜说。
那店主过来陪同,\“打算给贵夫人买什么样的。\“
宋煜说,“昨日走路多,脚磨出水泡了,这边有没有不磨脚的,软的,最好鞋腰高,最好是靴,不容易湿的。劳你给推荐。”
那女店主说,“官爷真会疼媳妇。”
宋煜不言。
那女店主推荐几双靴,宋煜看上一双大头的,笨笨的,粉底小碎花的,就跟她那个棉裤差不多颜色,她不是就喜欢这种粉呼呼的。
“这种几多钱?”宋煜问。
“您眼光真好,这是今年小娘子里特别流行的防雪靴,鞋底高,防滑,布料也不容易进水浸湿,就是有些贵,得二百文。”那店主说,“普通的鞋子二三十文就可以了的。”
宋煜想了想,“二百文会不会被讲不会过日子?”
“那不会。脚磨泡了,是得穿好鞋,不然这脚疼得受不住,磨烂了花钱买药看病,不知要花几多银哦。这样看,这可是太会过日子了。”
“包起来。”宋煜说着,自衣襟掏出二百文碎银放在桌面。
“贵夫人脚多大?”
“三寸。”
店主将雪靴装好,同样装在一个颇为可爱的点点布袋子里,看公子俊俏心生向往,“官爷方便留个联系方式么,上新了通知您。”
“不方便。”
宋煜将这袋子提了,便驱车前往东篱巷。
于未时三刻来到东篱巷,泊了马车停在路边,他便坐在马车里等待,他懒洋洋靠在椅上,从车窗看出去,想象中有沈江姩在这巷弄经过的场景,这就是她生活了七年的周府后街,那边有一父亲在骂儿子,生活气息挺浓的,他也想要个小孩儿,但他不会骂孩子...
他没有等过谁,这滋味新鲜,也苦涩,毕竟他在冷宫等沈江姩的音讯等了七年,等到一顿毒打和警告。
今天能等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