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晚,七点一刻。
视频电话的邀请准时响起,陈天弘毫不犹豫的按下了接听键。
瞬时,一张娇艳灵气的面孔宛若精美的动态壁纸一般,铺满了整个手机屏幕,而且还是拟声的。
“天弘,你休息好了嘛?”
“休息好了,我从早上睡到中午,吃完午饭,又睡到了下午,现在精神备足,就等着一会的晚宴了。”
“小猪,真能睡”
刘依菲娇嗔着喊出了情侣间经常使用的昵称。
“这不是坐飞机没睡好嘛,光顾着和他们聊天了依菲,你们这么早就开工了嘛?”
陈天弘解释了一句,随即他看到刘依菲脸上化着清秀的澹妆,乌黑的长发被聚拢在头顶上,做成了精致高耸的发髻,髻上簪着一支青色的玉簪子,是带叶青竹的模样,青叶如同流苏般摇摇曳曳
剩余的长发则被整齐的梳到了脑后,挽成了马尾,马尾上系着一根红色的丝带这是古代侠女经常扎发的造型,大气且尽显唯美。
在现代社会里,还如此打扮的女生,要么她在拍写真照,要么她在拍戏,很明显刘依菲属于后者。
“对啊!六点就开始了,导演说有个场景适合在早上拍,不过我的那场还需要再等会,嘻嘻,天弘,你看我像不像你书中的李文秀。”
说着说着,刘依菲调皮的吐了个舌头,她将手机摆放好,往后退了几步,让陈天弘能看到自己的全身。
她穿着古式的红衣长裙,明媚的大红色搭配上绝色的容颜和侠女的发型,整个人的气质为止一变,少了王语嫣的柔弱,多了花木兰的英气。
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形容的话,休言女子非英物,一袭红衣尽风华!
在展示的时候,刘依菲还特地转起圈,裙摆起伏,看的陈天弘吞了好几口口水。
“天弘,像不像嘛?”
见男朋友许久不说话,刘依菲停止了转圈,撒起了娇。
“像,像,简直就是我梦中所想的李文秀,只可惜少了匹白马”
“白马有啊!在外面,等下我拍给你看。”
“不用,等我回国就去你那里探班,现场看更有意境!”
“嗯呐天弘,你那边应该是晚上了吧,纽约的夜景美不美啊?和伦敦比怎么样?”
“各有千秋吧,我给你看下。”
陈天弘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两座城市的区别,他拿起手机走到落地窗前,将摄像头对准窗外,让刘依菲去欣赏。
与伦敦相比,纽约的建筑更显现代化,陈天弘居住的酒店就在帝国大厦,楼层很高,往上看头顶的夜空清澈明亮,闪耀的星星似乎伸手就能触摸到,俯览而下能看到半个曼哈顿区。
曼哈顿区是纽约人口最稠密的一个区,也是中央商务区,堪称美利坚的经济和文化中心,联合国总部和文教组织就坐落在此,繁华程度自不用多说。
整体给刘依菲的感觉是繁华与浩瀚,七彩的霓虹灯更是给她一股窒息的美。
“好美啊!”
有的人在欣赏繁华,有的人看到的却是冷寂
有如此心境的人是身处另一个房间的胡跃坤,他对窗外的繁华视若无物,眼睛一直在看着手机,手在拨号键上久久按不下去。
时隔多年,虽然他的爱意没有丝毫衰减,却不知该怎么开口了。
漫长的反复纠结后,胡跃坤将手机放到一旁,打开了行李箱,开始精心挑选衣物,他知道她很注重衣服的搭配。
胡跃坤最后选择了一身浅蓝色的夏季西装,西装永远是男人不变的经典,蓝色则是她最爱的颜色,也显得年轻。
“瑟琳娜,多年未见你还好吗!今天的晚宴你会来吗”
七点半,陈天弘结束了与刘依菲的视频,他也开始换起了衣服,当前季节正直仲夏,晚间的天气不是特别热,出去的话还能感受到夏季的凉风。
所以陈天弘选择了一款长袖衬衣,是圆领的,有利于修饰脖颈的线条,衬衣的颜色是黑色经典,这样又不会显得年龄很小,有种成熟的感觉。
但他又不想显得特别古板,便在下身搭配了卡其色的牛仔裤,这样就有股子时尚范
临出门前还带上了手表,这是刘依菲花费了三分之一的片酬为他买的,造型十分精致,带在手腕上很是文雅。
陈天弘走到酒店大厅,等了有五六分钟,任昌松他们才坐着电梯下来。
“天弘,你什么时候下来的啊?我说怎么敲你房间门没人应。”
“会长,我刚到,不能总让你们等我啊!嘿嘿。”
“你小子”
任昌松笑骂了句。
“人齐了吧,人齐了,咱们就出发吧!”
“等等,会长,胡老还没下来。”
陈天弘急忙出声提醒。
“呀,还真是,小刘,你去胡老的房间看下。”
任昌松扫视了一下人群,果然没有看到胡跃坤,便安排一个中年诗人去喊,晚宴随行的工作人员是去不了的。
至于为什么不让更年轻的陈天弘去,很简单,不想让自己看中的后辈跑腿。
小刘也没什么意见,扭身就要重回电梯,还没走几步,就看到胡跃坤正朝着他们走来。
其实也不能怪任昌松他们,大家都知道他不爱说话,也不喜欢别人打扰,即便到了,也是一个人在边缘默默的忧郁,况且老爷子一向很准时,所以一时给澹忘了。
“换衣服耽误了些时间。”
胡跃坤解释了一下来迟的原因。
“换衣服额,胡老,您这身穿的很年轻啊!”
任昌松听到胡跃坤来迟的原因有些诧异,在看到他身上浅蓝色的西服,这才反应过来,道了一句不算夸赞的夸赞。
其余的人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又看了看老爷子身上的,最后又看了看陈天弘,大家沉默了。
因为要参加晚宴的缘故,他们的穿着都很正式,而正式的衣服就显得老气,即便几位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也打扮的老气横秋的。
相比之下,胡跃坤和陈天弘的穿着就显得更有朝气,可现在上楼换时间也来不及了,门口接他们车已经到了。
于是众人只得在心里道了句,明天诗歌节上,一定要换身衣服,换身显年轻的
晚宴的地点设在诗歌协会附近一个专门承接宴会的高档酒店里,等陈天弘他们一行人到的时候,有许多接受到邀请的各国诗人们已经到场入座了。
此次来参加宴会的诗人,加上美利坚诗歌协会的自己人,总计有数百位,因此大厅里摆了好几十张长条桌,宴会整体风格类似政府的外交宴请,食物,餐具都非常讲究,大厅内甚至还有音乐演奏。
当然与正式的国宴还是有差距的,少了餐前的仪式,除了每桌固定定好的正餐外,其他的配菜,酒水,饮料都是自助形式的,客人们可以自有选择。
并且充分考虑了各国诗人们的口味,有当地的菜肴,不过仅保障一些大国的,像一些小国家和中等国家那就只能客随主便了。
陈天弘他们在出示邀请函后,便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来到了专门给华夏诗人安排的桌前,因为他们来的人较多,所以不用与其他人合桌。
入座后,正餐很快就上齐了,不用别人招呼,陈天弘直接切了一大块火鸡,这是美利坚宴会中必备的菜品,也是特色菜。
就这样陈天弘吃着美食,喝着红酒,饮料,聆听着音乐演奏,与大家聊着天,忙的是不亦乐乎。
其他人的状态和陈天弘差不多,而任昌松的精力主要放在过来打招呼人的交流上了。
有意思的是,每次只要有人过来打招呼,他总要介绍一下陈天弘,这不仅是在帮陈天弘扩展人脉,亦是有一股骄傲在其中。
唯一与他们不同的人,是胡跃坤,他对桌上的美食,美妙的音乐,前来寒暄的朋友都不甚在意,自从走进大厅后,他就在找寻那道陌生且熟悉的身影,可惜,并没找到。
最后他倒了一杯红酒,微微晃了几下,没有抿,如同年轻人喝啤酒一般,一饮而尽。
红酒是酸涩的,里面亦有果香和花香的味道,只是胡跃坤感受到的只有酸涩
她真的没来。
是不是她不想见自己,还是有事耽误了,那明天的诗歌节她会不会来?
苦酒入肚,酒精上头,胡跃坤思绪开始混乱,人落在众人的眼中,也更忧郁了些。
直至一阵爽朗的笑声传来,他才抬起低沉的头,向着声音的来源看去。
原来是美利坚诗歌协会的几个人过来打招呼,他们重点关注的对象竟然是与自己在飞机上相聊甚欢的年轻人,这让他不禁泛起了好奇心。
“哈哈,弘文先生,好久没见啊!我记得上次见你,你还是个高中生,我都不认识你,这才过去了两年,大半个美利坚人都知道你的名字了,用你们华夏的话,应该叫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吧!”
能与陈天弘这么热情打招呼的人,自然是那位副会长戴里克了,他话里虽有吹捧的意思,却也贴切。
陈天弘当前在美利坚的名声的确不小,都已赶上当地一流的作家了。
“呵呵,戴里克先生严重了,我就是个学生,以前是高中生,现在是大学生。”
陈天弘客气了两句,华夏人的优良传统,谦虚。
“哈哈,在我们这大学生可不是学生咯弘文先生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诗歌协会的会长,弗拉齐,他很喜欢你写的诗歌。”
戴里克将一位满脸都是蓬松胡子的老人介绍了下,他的介绍引起了任昌松的“不满”,这可是他的工作。
很快任昌松就顾不得“小心眼”了,他被弗拉齐的话给惊到了。
“弘文先生,你好,很感谢你能来参加诗歌节,让我能给总统先生一个交代了。”
“您好,您好弗拉齐先生,我不太懂您话里的意思”
陈天弘伸出手与弗拉齐握了一下,好奇的询问道。
自己来参加诗歌会,和贝斯利有啥关系。
“一个月前,总统先生来作协时,我曾邀请他参加诗歌节,总统先生问我,弘文先生会来吗,说你要来的话,他会调整下行程的。”
弗拉齐这句话说的声音有点大,再加上他们这一行人的目标本就很大,很多诗人都围了上来。
听闻后,众人均以复杂的目光看向陈天弘,他们已经得知了消息,明天的诗歌节上,美利坚的总统会来到现场。
大家还以为是他们的面子,没成想人家专门是为了弘文而来啊!
那位总统先生就这么喜欢弘文嘛,不就是两篇科幻嘛,诗歌难道不更有意义嘛?
要哲学有哲学,要浪漫有浪漫,要深度也有深度!
正当大家都感到心里酸酸的时候,弗拉齐紧接着的话,让他们除了酸之外,又多了不忿。
“总统先生临走前,特地推荐我去看你新写的《球状闪电》,说里面的诗写的很好!呵呵,我看了,的确很不错,可惜不是完整版的,所以我特地让戴里克问你,你说还没想好,不知现在想好了没?”
在弗拉齐等待陈天弘回答时,周边的人先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球状闪电》是什么?这位年轻人出的诗集嘛?”
“据说是获得上年金普勒奖《三体》的前传,最近销售的很火爆,但我没看,不爱看科幻。”
“科幻里怎么会有诗歌啊?”
“有啊!那是你们不了解弘文,他可是一位爱国诗人,我很喜欢他的那首《我爱这土地》。”
“我觉得《生如夏花》更好,更有深意。”
“不说这两首,你们谁知道弗拉齐说的是哪一首,我看了几章《球状闪电》,没见到有诗歌啊!”
窃窃私语的人大都是外国诗人,事实上陈天弘在国外被圈内认可的诗歌就这两首。
相比之下任昌松他们知道的就多了,并且他们或多或少都知道《球状闪电》,对弗拉齐所说的那首诗歌也是了解的。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胡跃坤,他根本没看过《三体》,更别提《球状闪电》了,所以,此时他的状态与那些外国诗人一样,十分的好奇。
在众人的好奇心下,陈天弘终于开口了。
“弗拉齐先生,您说的是《未选择的路》吧,我已经想好了,想打算在诗歌节上说的,您确定现在要听吗?”
“当然!”
“听,现在就听。”
第一句话出自弗拉齐,后面的那句就来自众人的呼声了。
“好吧!那我给大家朗诵一下。”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