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志严论身材是个标准的矬子,还生了双斗鸡眼,爹不疼娘不爱的,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从老藏民处学来的养獒牧马的技能,有道是终日打燕被啄眼,他这个养了十年藏獒的行家居然被狗咬了,现在痛得倒在地上打滚,另一个被咬的保安已经直接梗脖子晕了,算是暂时解脱。
胖墩瞟了一眼在地上打滚的易志严,又回头望了一眼黑狗的尸体,漆黑的眸子里水光闪烁,连眼角上的毛都浸湿了,嗷呜!它仰头窝嘴长嚎了一声,宛如一匹吊唁逝去同伴的孤狼。
“快,打死它……”
“别让它跑了,小心点……”一群手持棍棒刀具的男人蜂拥而来,他们有的是夜总会里值夜的,有的是闻讯赶来的员工,百胜门夜总会后面就是员工宿舍,叫人相当方便。
胖墩见这群人来势汹汹,脚下一动纵身向铝合金窗子方向窜去,速度快似离铉之箭,等那帮人追过来连正宗狗屁都闻不到了,闹哄哄一阵赶紧抬着地上两个去救治。
胖墩跳出窗户就被一双大手直接抱住,转头只要龇牙却发现抱着自己是主人,只能老老实实低下头去,那模样倒像是个犯了错的孩子。
刚才里面发生的事情程冬弈用透视之眼看了个大概,虽说胖墩咬伤了人固然不对,但在他看来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没性格的狗不是好狗,做主人的就要坚决护短到底。
程冬弈抱着爱犬悄然离开了这处是非之地,不过他没有再选择翻墙,而是正儿八经的走了正门,回到家还特意帮胖墩洗了个澡,重点是那张狗嘴。
第二天程冬弈去学校之前吩咐曾嫂一定要看住小家伙,不行就用链子拴住,有什么事情就及时打电话通知,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昨晚胖墩咬人的风波不会这么轻易就过去,还是防范于未然来得稳妥。
莘莘学子,昏昏欲睡,大学生活,泡妞无罪。其实对于一个踏入大学校门的学子而言,学多少知识已经不太重要了,三点水带个昆字,四年过去能顺利混上一张非草鸡文凭方为王道。
当然也不乏好好学习的,程冬弈现在已经不属于这一类了,论个人财富他在国内排五百强之列,学到的专业知识以后步入社会学以致用的机会恐怕也不多,混张文凭就好了。
离上课还有一刻钟光景,沈墨笑嘻嘻的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江城日报凑了过来:“哥们,你瞧这个,恶犬咬伤两男子成功逃脱,这狗有性格!”
程冬弈眉头一皱,心里对这些新闻工作者们的敬业程度还是挺佩服的,胖墩咬人还不到十二小时,这报纸上就有了详细介绍,还真是应了那句,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俗话。
上午的课程很快过去,程冬弈打电话叫上陆吟雪一起去小食堂吃饭,两人现在已经确立的关系,出双入对的再正常不过,有人说大学里的恋爱关系就是把鲜花与牛粪的关系物质化,现在的大学校园泡妞都渐成了有钱学生们的专利。
两人挽着手走进小食堂刚巧有个靠墙边的空位,坐下后程冬弈一双眼睛盯着陆吟雪娇俏的脸庞看个不停,惹得人大发娇嗔。
“看什么?我脸上长花了么?”陆吟雪闪了他一眼,无意中用上了一个很老套的反问句。
程冬弈淡然一笑,顺嘴酸了一句:“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兮。”
这是用的诗经‘采葛’中的名句,小程同学用起来那叫一个顺溜,陆吟雪嘴角一弯,笑如芝兰绽放,女人对花言巧语的抵抗力几乎为零,尤其是恋爱中的女人。
两人同在一个学校,真正在一起吃饭的时间却不多,程冬弈很殷勤的去张罗来了六菜一汤,满满当当摆了一桌,谁知两人刚吃了碗饭,闲聊了几句,程冬弈口袋里的手机很不合时宜的响了,掏出来一看居然是家里座机打来的。
一股异样的危机感涌上心头,程冬弈眉心一拧接通了电话,还没等他说话电话那头就传来一个严肃的男声:“程少,我是甘强,家里有点麻烦,夜总会的人找上门了,跟着一起来的还有两个公安。”
程冬弈下意识问道:“怪了,他们怎么会这么快找到家里来的!”
甘强道:“他们也用了狗,应该是追踪聪明狗留下来的气味找来的,我和鲁华先下楼去挡挡。”
用狗来追踪狗的气味的确是个好办法,胖墩就是再聪明总会留下气味,既然人家已经找上门了这事情就到了非处理不可的程度。
程冬弈沉声道:“你们一定要把所有人挡下来,我马上回来。”说完直接挂掉电话,对陆吟雪挤出一个抱歉的微笑道:“家里出了点急事,对不起!”
陆吟雪咬了咬唇道:“快去吧,有事别耽搁了。”话音未落对面的程冬弈已经旋风般跑出了食堂。
就连程冬弈自己也没料到会这么快东窗事发,他现在也顾不得什么惊世骇俗了,将脚下的速度提升到了极致,朝汇景花园方向狂奔过去。
吴中意心里那个郁闷啊!昨天刚赢了一场大赌局原本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没想到训犬的易志严却稀里糊涂被一条外来的恶犬咬成了重伤,现在做完了手术正要死不活的躺在病房里哼哼,没有十天半个月连病床都下不来。
最该死的是那两条鬼面獒除了易志严以外谁都没本事驯养它们,现在都已经开始闹绝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