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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鬼王,秦槐的实力毋庸置疑,在这人间界,还没有哪个能够敌的过他的鬼。能够胜过秦槐的,只有他自己。
再强大的鬼王,也会有自己的致命弱点,秦槐并不是天生的鬼,而是因为某些他并不愿意提起的回忆,经过无数血腥厮杀,才成了鬼。
恶鬼和生前的人,其实已经算是不同的生命,秦槐对贪婪龌龊的人从来都没有什么怜悯之心。
只是那个死于圣母娘娘之口的书生不一样,这个书生,是秦槐仅存在这个世界上的后人。
当然,不是秦槐的直系子孙后代,他死的时候很年轻,实际的年龄比江云霄还要小两岁,只有十六岁,未曾通过人事,当然不可能有什么孩子。
秦槐又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人,他还有其他血亲,经过了数千年,只剩下书生体内那么一丁点稀薄的血脉。
书生的运气很好,他确实是阴年阴月阴日阴时生的命格,一些运气再加上一点血脉,本应该召唤出其他恶鬼的他,阴差阳错的召唤出了秦槐。
知道这一点羁绊的时候,秦槐本人也非常惊讶,因为他以为早在几千年前自己的全家都死了个精光。
他没想到自己当年做的不够干净,除了他们本族之外,还有在外的亲人能够传承血脉下来,留了这么一颗独苗。
不过好在老秦家的血脉,终归是断绝在了这个家境没落的穷书生手上,从今往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了秦家血脉,令秦槐无比厌恶的秦家人。
做了鬼的秦槐,虽然喜怒不定,动不动就翻脸,但是看在书生给他带来的好消息的份上,秦槐还是决定大度满足这个小辈的愿望,解决掉害了他的圣母娘娘。
圣母娘娘一共做了三件必死的错事,第一点,在秦槐看来,他从心里认为,出现在他面前的秦家人就应该由他亲手解决,却被圣母娘娘抢了人头,实在是让他恼火。
第二点:圣母娘娘所为,勾起了他生前十分不愉快的回忆,她该死。
第三点:来都来了,她在他面前嚣张,确实该死。
秦槐在降临的时候并不是以自己的真身出现,而是上了自己这个后人的身,借助对方的手,狠狠的摔碎了圣母娘娘的雕像。
后面的事情就是江云霄碰到的场景,圣母娘娘毕竟是东道主,有主场优势,祂为了能够活下来,直接一次性收割了所有信徒的性命。
圣母娘娘最后的殊死反扑,加上种种巧合叠加在一起,秦槐被混淆了记忆,以为自己是那个死去的弱书生。
像是数千年那样,他把自己锁在了监牢里。
拥有鬼王之力的秦槐,早就可以挣脱锁链,可是就像是从小被链条锁住的小象一样,就算是长成了大象,它也依旧被那细细的链条束缚。
记忆错乱的秦槐,被鬼力构成的锁链锁在了原地,错乱的记忆影响了整个地下迷宫,其他为圣母娘娘作伥的恶鬼,会按照秦槐的记忆逻辑行动。
那些追逐江云霄的鬼怪,看上
去是受圣母娘娘所控制的圣徒,实际上它们早就断掉了和圣母娘娘的联系,是被秦槐控制的傀儡。
江云霄很特别,他本人以为自己只是个没办法对抗鬼怪的弱鸡,但是纯阳之体是天生修道的好苗子。
不用什么公鸡血黑狗血,纯阳之体自己流出来的血就是最好灭杀鬼怪的存在,那些鬼想吃江云霄的血肉,要是本身的实力不够强,就会像是杨家村那几个吃了村长的小鬼一样,直接爆体而亡。
江云霄的到来,完全不符合常理的捏碎了那个锁链,把秦槐从地下迷宫里带了出来,还一路带着记忆错乱的他走了这么远的距离,来到了距离蓬莱仙山很近的山海关。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互了解,秦槐知道,江云霄是从家里逃出来的,为的就是躲避算计他的兄长。
当时江云霄说的是他有一个朋友,但是秦槐心里再清楚,不过那个所谓的朋友就是江云霄自己。
秦槐作为人时候的经历,其实和江云霄有那么一些相似之处,那就是他们两个人都是被自己的至亲算计。
可是他和对方完全不一样,从江云霄的口中,他对自己的父母并没有多少怨恨,对兄长是可以理解,但是绝不原谅。
这种糟心的事情,在江云霄的人生中只占据了很小的一部分,成功从兄长的算计下逃离之后,他就像是流入了大海中的游鱼,飞向了天空的雀鸟,整个人的气息都是自由欢快雀跃的。
明明遭遇了地下迷宫的糟心事,江云霄也没有怨天尤人,恨这恨那,过去的事情就好像这么轻飘飘的过去了,要不是后来做那个噩梦,一切就这么被他抛之脑后。
他是一个只往前看不回头的人,明明是娇养出来的大少爷,按理来说应该是温室里的娇花一朵,高傲矜持,容易钻牛角尖,结果对方却像是随便长在地上的野草。
经历完了再大的风雨,抖一抖身上的水珠,立马又精神抖擞起来。
天底下怎么会有江云霄这种奇怪的人,秦槐不理解,也无法理解。
哪怕记忆错乱,在他的记忆里,人是不可能无条件对另外一个人好的。哪怕是手足血亲,亲生父母,也一定会有所求。
他周围所接触到的一切,都很是符合这样子的人性。所谓伟大的父母子女之爱,秦槐更是嗤之以鼻。毕竟当初把他推入深渊的,正是他那慈眉善目的双亲。
就像是江云霄口中所谓一个朋友的故事,做父母明知道自己的大儿子有问题,却还是偏向了大儿子,到底还是偏心。
他们偏心能够带来荣耀的大儿子,无视了小儿子的苦难,生前的那点宠爱,就好像是宠爱小猫小狗一般,在利益面前一切都可以放弃。
秦槐后来死了,这世间的悲欢离合看的多了。倒也承认一点,有些父母对自己的子女很好,也愿意为了他付出自己的生命,但他们的付出也不是无条件的,为的是子女身上流淌着属于自己的血脉,为的是他们生命的延续。
毕竟权衡利弊之下,年轻人活着总比年迈的人活着能够
制造的利益要更大。别说是人,就算是那些动物群体,在遭遇危机的时候,也会选择牺牲老弱,保证年轻人和幼崽血脉的延续。
当年越是看到这样子的场景,秦槐就越是扭曲愤恨:别人家的老人是牺牲自己,护住幼崽,可是轮到他,他就成了被选中牺牲的那一个。
算了,都是过去几千年的事情了,当初他死的时候就把自己的仇给顺手都报了。
不像江云霄这个优柔寡断的笨蛋,遭遇了同样的事情,竟然还对那种人留有温情,换作是他,他一定先下手为强,把这些人一起给弄死,大不了同归于尽。
在最开始的时候,江云霄被秦槐简单定义为被亲情蒙蔽了的愚蠢家伙:明知道不对,可是被名为亲情的网束缚,有能力却不愿意挣脱。
这样类似的人,秦槐看的也很多。父母子女之间,有的父母极其偏心某个孩子,那个从小被忽视不受宠爱的孩子,反而会压榨他自己甚至妻子,奉献一切去讨父母的欢心。
江云霄没有不受宠的那种地步,身在局中、优柔寡断,贪恋那么浅薄的一点血脉温情。
让秦槐想不通的是,如果说江云霄对家人的不舍和心软,是因为血脉的羁绊,是因为过往的温情。
那为什么他要对自己这么好,自己和江云霄又没有什么关系,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秦槐恢复了记忆,不代表他忘记了记忆错乱时发生的一切。
在这一路上,他在对方眼里应该就是个拖后腿的累赘,跑又跑不动,身体柔弱,身无分文,除了能帮忙喂个驴子,也干不了什么重活,碰到鬼怪的时候,还要被对方拖着逃跑。
他两次解决掉鬼怪,都是背对着江云霄,事后还糊弄过去,所以后者根本就不可能知道他的真实能力,更别说虚伪巴结。
江云霄对亲人的好,是因为降生起就无法轻易斩断的血脉亲情。面对强者的好,可能是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但是对弱者的好呢?对他的好呢?
秦槐也看过一些所谓心地善良的人,他看到的更多是那些爱伤悲春秋闲的没事干的人,高高在上的施舍。有的为的是自己美好的名声,有的是为了满足自己怜弱欲。
江云霄和那些人都不一样,在秦槐看来,他不够聪明,可是也没有那么笨,凭借着直觉,他试图过拒绝自己好几次。
可是到底是心软,明明不愿意,却也还是带上了他。心里怀着那么几点警惕,认定了他之后,就立马转变了态度,对他很好很好。
秦槐从来都没有体会过这种不带任何目的好,好得让他无法理解,好得让他手足无措。
他看着手里薄薄的房契,觉得它简直是自己遇到过的最厉害的符咒,把他的身体封印住,脑子也封印住,胸腔里根本不存在的心脏,好像也滋生出了血液,开始剧烈的跳动。
“秦槐?你没事吧?”
江云霄看秦槐在那里愣住半晌,好像变成了一个木头人。
不,木头人没有他表情这么精彩丰富,一会儿青
,一会儿白,一会儿红,一会儿生气,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又忍不住笑。
只是一个小院子而已,又不是多值钱的东西,山海关这种海边小城,又不是京城的房子,至于这么高兴吗?
真要是京城的房子,掏空江云霄的所有积蓄,他可能也买不起。就算能买得起,他肯定也不会写秦槐的名字。
和秦槐相处的这段时间内,虽然对方说自己是个穷书生,可实际上,从种种细节,江云霄可以感觉到,秦槐家里应该并不穷。
毕竟没有哪个穷书生会这么娇弱,也不像秦槐这么挑嘴。
寒门难出贵子,科举读书可是很贵的,看秦槐写字,怎么看都不像是靠自己练出来的。
江云霄这一世虽是别人口中的纨绔子弟,可也不是不学无术,他认识秦槐写的这种字体,是几千年前,一个很有名的皇帝写的字。
这并不是现今科考主流的字体,虽然风雅好看,但是小众。如果秦槐真是他口中父母双亡、家境贫寒的穷书生,那他肯定很会干农活。
江云霄买了锅,买了一些米菜做饭的时候就知道了,秦槐动作生疏的很,还没有他这个曾经的现代人加这辈子的江少爷动作熟练。
也是因为这一点,江云霄对秦槐说的贫穷书生存疑。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和苦衷。
就像他,就算知道他是逃婚逃出来的江家二少爷,谁会知道他是个穿越者,还觉醒了穿书的记忆呢。
区区两百两银子,不至于让秦槐成这样吧。
江云霄用手指轻轻的戳了戳秦槐:“要是没事的话,就进去收拾一下屋子吧。”
虽然宅子是买了,手里的钱也有不少,但是他并不打算额外的再请仆妇来伺候他们两个。
出门在外,个人生存能力很重要。虽然江云霄饭做的不好吃,也不会自己缝衣服,但是他基本的生存还是有的。
毕竟大学生时期,都是住学校宿舍,还是那种条件很一般的四人间,。
做饭,洗碗,刷锅,扫地,拖地,叠被,穿衣……
刚开始的时候,江云霄干的不好,秦槐干的也不够好,但是他们两个动手能力和学习能力都很强嘛。
现在不管是他,还是秦槐,干活的速度比起最开始,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又快又好。
不谦虚的说,江云霄觉得自己现在的化妆艺术要是回到现代,多少能做个技术类型的仿妆博主。
话题扯远了,江云霄看着还算是灰扑扑的小屋:“秦槐,最后这就是你的家了,你先留下来把家里清扫一下,我去买些吃的回来?怎么样?”
就算可以在外面的店里吃,家里也要备一些吃食,这样万一遇到恶劣天气,人家不开门,他们好歹也能在家里吃点热乎东西。
平常总爱跟在江云霄后面的秦槐一口答应下来,刚刚恢复记忆,受到的冲击太大,他确实需要独自相处,好好的冷静一下。
江云霄牵着劳苦功高的驴子出了门,后者撅了撅蹄子,一副想
撩担子的样子。
英俊潇洒的少年郎,不轻不重的拍了拍驴屁股:“好了,咱们是去买粮食,待会给你买新鲜的胡萝卜吃。”
他这个人可不搞什么吊在前面的胡萝卜这一套,说买就真的买。
吃豆饼吃腻了的驴子,眼睛亮起来,自发的哒哒哒走起来,还催促江云霄快点。
一人一驴一空板车,就这么出了门,把一大堆的冬衣还有这一路上的行李都留在了他们刚买的新屋。
秦槐看着江云霄的背影消失,一挥袖,院门无风自动,砰的一声直接关上。
江云霄买这处房屋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小院子的院墙足够高,可以遮挡住路过行人和附近邻居的窥探。
高高的院墙便宜了秦槐,没有江云霄在,他要做什么出格的事情都行。
秦槐从江云霄带的笔墨纸砚中抽出了一些白纸,随手折出了几个小纸人,他的指尖轻轻一点,吹了一口鬼气,这些没眼睛的小纸人就从软趴趴的姿态,突然一下子立了起来,像是凭空生出了灵魂。
薄薄的小纸人从杂物间找出来被上一任房主丢在杂物间的扫把,小小的身体却拥有能够驾驭大扫帚的力量,它勤勤恳恳的开始清扫工作。
还有别的小纸人开始铺床叠被,纸人的身体不能轻易被水打湿,水井里飘散着的落叶被它们用工具想办法捞出来。
井水还算干净,最表面的那桶水,则拿来冲屋子里的青砖地,还要清扫厨房和桌椅。
和村子里不一样,城里看不到什么木屋,基本都是很结实的石头房子。
到底是海边的小城,山海关很少会有人建木头房子,不然日日被咸湿的海风吹拂,或者遇上台风天,木头房子要么被吹倒,要么就是潮湿发霉。
这个院子显然有些年份,换过几次主人,空置了几个月,院子里有一些浑浑噩噩没有意识的游魂,都是那种正常病死没什么怨气的魂魄。
但是有秦槐这个领地意识极强的鬼王在,什么游魂野鬼都会被撵出这片区域。院落里的气息也随着游魂们的离开,变得清澈干净了几分。
小纸人们勤勤恳恳劳作的时候,秦槐直接飞到了院落里那棵高大的樱桃树上。
房屋的前任主人是个有几分野趣的人,院子里栽种了一棵很大的樱桃树,但现在已经是深秋,樱桃树的枯叶都掉得光光的,光秃秃的遮蔽不住秦槐的身形。
路过的行人从院子外走过,却对一身黑衣的秦槐恍若未闻。
有个喝的醉颠颠的老酒鬼经过,突然被一颗石子打了一下,脚步一个踉跄,狼狈的跌坐在地上。
顺着石子的方向看过去,老酒鬼眼睛赤红的瞪着树上的少年。
他骂骂咧咧挽起袖子,露出胳膊上线条分明的肌肉:“你是哪家的臭小子,老子要好好的教训你!”
黑衣少年眼神毫无波动看着他,那种迎面而来的压迫感一下子让老酒鬼醒了酒。
只有死了的人才能看见秦槐,生前的画面走马灯一
般在老酒鬼脑海中闪过,他捂着一张老脸,痛哭流涕,原来早在好些年前,他就已经死了,日日夜夜在家附近游荡。
老酒鬼的实力大概在半步青衣,但是他的衣服还是纯白色的,说明死后他并没有害过人。
鬼怪之中也不是需要害人才能增速魂力,有的鬼因为执念很深,死之后就直接拥有强大的实力。
就比如说江云霄的兄长,对方死的那一日就直接转化成了青衣级别的厉鬼。只是普普通通的游魂野鬼,也没那个本事夺舍。
秦槐对老酒鬼的爱恨情仇可没什么兴趣,他招了招手,后者就被一股巨大的吸力直接吸进院落中来。
他关心的是另一件事:“这山海关可有仙缘?”
老酒鬼是地头蛇,本地鬼,又天天在这座城里晃荡,知道的事情并不比那些百事通少。
关键是找百事通打听要钱,但是剥削老酒鬼不用。
感觉到眼前黑衣少年身上那种碾压式的压迫感,老酒鬼自然不敢造次,把自己知道的相关内容都吐露出来:“山海关确实有过很多仙缘故事,我知道一个流传很多的故事,就是传说中的酒虫……”
秦槐毫无耐心道:“我说的是仙山蓬莱。”
老酒鬼连忙说:“这个我确实有所听闻,据说大雪封山的时候,有缘人能在海上看到仙山蓬莱……不过这么多年来,还没有听说过哪个人有仙缘。”
活在山海关的百姓,早就把那蓬莱仙山的故事当成了一个神话传说。
等秦槐问完了话,老酒鬼战战兢兢问:“大人,小的可以离开了吗?”
虽然想起来自己已经死了,但是以鬼的方式活在这个小城也没什么不好的。
秦槐不喜欢喝酒,但是却并没有放过老酒鬼的意思,他指了指被小纸人勤恳填满的清水大缸。
老酒鬼一脸茫然,秦槐曲起指节,这老酒鬼就变成了一只白白胖胖的虫子,扑通一声,落入水缸之中,然后在缸里欢快的游来游去,小纸人拿着从厨房里翻出来的擀面杖,不停的搅拌搅拌,水缸里的清水很快散发着浓郁的酒香。
普通凡人怎么可能在没有怨气的情况下直接变成厉鬼,这个满脸潮红的老酒鬼,实际上是酒虫所化,只是它在人世间呆久了,染上了浊气,只以为自己是那个喝酒烂死的老酒鬼。
他堂堂鬼王,跟在一个人类身后吃吃喝喝,占尽了对方的便宜,这面子往哪放。
这酒虫最擅长酿酒,它游过的洗澡水,那就是纯天然的美酒,对于爱酒之人来说,一壶价值可值千金。
在这个偏远的海边小城,普通老百姓可吃不起这么贵重的美酒,不过把这一坛子酒卖给守城的高官和城里的富商,他们就有了一笔丰厚进账。
另一边,江云霄去了城里各大商行,买了不少东西回来,驴车上拖了一车,还有很多东西付了定金,等店家送过来他才送货。
快要入冬了,冬日里的燃料就很重要,他也不是那种会去捡柴火的劈柴的人,干脆多掏一点银
子(),全部买了现成的。做饭烧火用细木柴?()?『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取暖肯定还是要用无烟的炭火。
买了不少驴子吃的草料、玉米饼和答应它的胡萝卜,江云霄拉着驴回了小院。
察觉到他的气息,秦槐就从树上一跃而下,那些小纸人也啪嗒一下躺倒。
“秦槐,我回来了!”
江云霄兴高采烈的推开门,就看到秦槐手里拿了一块抹布,正在细致的擦拭大堂里的桌椅。
短短一个时辰,院子里已经堆了一堆高高的枯叶,之前攒的脏衣服全都被洗了,挂在晾衣绳上飘荡。
江云霄从来不觉得别人干家务就是理所当然,见状毫不吝惜自己的夸赞:“这么短时间就做了这么多,你也太能干了!擦的好干净,好厉害啊!”
他本来还想着买完东西回来一起帮忙的,看这样都不用干多少了。
虽然都是纸人干的,但是纸人也受自己驱使,怎么不算他厉害呢。
秦槐欣然接受了江云霄真挚的赞美,不受控制的翘起唇角,嘴上谦虚道:“也没什么,都是些很轻松的活。”
江云霄连忙说:“我买了木材、买了炭火,还买了一些米面油,去的店有些多,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
“搬进新家,一定要煮顿饭,热一下灶。”
江云霄本来打算就是简单的煮个面,他在店里买了腊肠、鸡蛋还有青菜,还打包了一份酱大骨。
大部分都是现成的,到时候直接用干净水煮两碗面,洗锅洗碗也方便。
他挽起自己的袖子,露出白玉一般光滑细腻的胳膊。
虽然白净,但是少年人的肌肉线条很漂亮,不是那种软绵绵的肉,看上去就硬邦邦的,是那种很结实但一点都不夸张的肌肉。
江云霄道:“你干了这么多活,煮面的事情就我来吧,填饱肚子,咱们再把东西搬下来!”
他到了厨房,嗅了嗅鼻子,一下子闻到了很浓烈的酒味,酒香很是浓郁。
顺着酒香味找过去,江云霄发现,厨房里的大水缸盛满了水,正是这一缸水,散发着浓郁的酒香。
江云霄上辈子是不怎么喝酒的,这辈子还年轻,虽然吃喝玩乐较多,但是对酒兴趣不大。
但毕竟见多识广,他也能够品鉴出酒的好坏。
“秦槐秦槐!”江云霄迫不及待的叫秦槐的名字,结果一转头就看到后者正站在门口看着他。
江云霄问:“这一大缸酒是哪里来的?”
后者说:“我从井里打了水,看到有一只白白胖胖的虫子突然掉进水缸中,过了没多久,这水就变成了这样。”
酒虫在水缸里游来游去,听到这个话,很想要喷秦槐一脸酒水:什么叫突然掉下来的,它明明是被这只可怕的厉鬼抓进来的!
但是酒虫不会说人话,只好翻着肚皮躺在酒缸里,用这种方式表示它自己对秦槐的无声抗议。
酒虫故事还是很有名气的,他们进城后,和店家闲聊的时候。城里的店家对仙缘
()不了解,但是对酒虫津津乐道:“获得酒虫的那个人进献了酒虫,当了大官呢!”
比起虚无缥缈的求仙问道,大多数人还是想要荣华富贵,得到高官厚禄,光宗耀祖。
江云霄好奇的看了看,觉得这个白胖虫子像蚕宝宝:“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酒虫吗?”
他这是什么运道,感觉去哪里都能碰上稀奇古怪的事。不过这种体质,求仙缘肯定没问题!
现在天色已经昏暗下来,夕阳西下,浅橘色的阳光正好打在秦槐的脸上,门槛处是光暗的分界线。
这种奇妙的光影让秦槐有一种如妖似魔的特殊美感,他的声音暗藏几分蛊惑:“拥有了酒虫,献上去就能得到高官厚禄,只要拥有足够多的权力,一样能够解决困扰你的烦恼。”
酒虫听起来是能够带来金银财宝的好物,但是作为鬼王的秦槐知道,这种宝物现世,出现的地方就注定会引起勾心斗角。在引起无数血腥事件之后,酒虫就会悄悄的消失。
能够养酒虫的东西,一个是人类对美酒极致的渴望,就比如酒虫幻化的那个老酒鬼,对方是个对酒痴迷的痴儿,除了酒之外,什么都不在乎,这种也是酒虫最爱吃的执念。
酒虫因老酒鬼的痴念而生,但是老酒鬼寿命有限,为了能够继续存活人世间,所以酒虫通常吃的是更复杂的贪欲。
它本身带有蛊惑人心的能力,会疯狂的放大看到他的人心中的贪欲。在掀起波澜之后,酒虫吃饱喝足,就会从人群中消失,再度陷入沉睡,直到下一个有缘人将它唤醒。
秦槐望着江云霄,财帛动人心,面对这种有些特殊的宝物,江云霄会动心吗?
这小小的院子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一旦被蛊惑起了歹心,为了独占酒虫这样的宝物,高高的举起,厨房里的菜刀,朝着他的脑袋砍过来。
江云霄看了一眼白白胖胖的酒虫,神色依旧清明,脸上略带几分嫌弃:“还是算了吧,我不喜欢虫子。再说了,这种东西一献出去,很可能是祸不是福。”
江云霄不傻也不天真,他只是比较纯粹。
江云霄一脸认真道:“秦槐,你要是想要酒虫酿的酒卖钱,就要做到隐蔽一些,若是被人发现了,就尽快把它脱手,别贪心。”
天降酒虫,江云霄到底还是为秦槐高兴的:“它是你的机遇,你要是想留在小城,做个做酒的买卖,细水长流也很不错。”
秦槐怔住了,他在江云霄脸上看不到一点对酒虫的贪念。
江云霄嘟囔说:“可惜了这么一缸水,我去打点井水来煮面。”
他又不好酒,而且也不想喝酒。科学研究表明,酒对身体有百害而无益,就算要喝酒,他也会选择甜甜的米酒,而不是这种酒虫的洗澡水。
非常讨厌虫子的江云霄是真的对酒虫毫无兴趣,甚至还对酒虫有些恶心。
他转头拎起水桶往外走,还好院子里就有水井,而且没有荒废,直接就能用。
秦槐看着江云霄和他擦肩而过,目光
再看向水缸里,原本非常活跃,白白胖胖的酒虫,竟然无比痛苦的挣扎起来,它表情狰狞,然后不断的萎缩,最后在酒缸中消散。
酒虫碰上对它毫无兴趣的存在,多方面都没有办法诱惑到那个见到了他的第一个人类,就会因为被否定了存在的意义而消散。
秦本身就是阴暗的集合体,但是他并非人类,对酒虫起不到半点作用。
秦槐呆呆的看着空无一物的水面,酒虫消散之后,只留下一缸美酒。
江云霄并不是内心另有算计,为了放松他的戒心,同他虚以委蛇。
酒虫的消失,说明他刚刚那些话,全是肺腑之言,完全是发自内心这么想的。
秦槐脸上的表情消失,透露出几分茫然:他不理解,天底下怎么会有这种人,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江云霄这种笨蛋。
怎么会有人不求回报,对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这么好呢?
“让一让,小心水泼在你身上。()”
江云霄提水的手其实很稳,不过厨房的空间就那么点,秦槐正好堵在了灶台边上。
“你要是觉得冷,要不然坐下来帮忙烧烧火,刚好暖暖身子。□()□[()]『来[]_看最新章节_完整章节』()”
秦槐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温顺乖巧的听话坐下,机械的把江云霄买回来的柴火往里面送。
“诶,少放一点,不然不好点着的。”
江云霄低头看了一眼,上半身直接压下来,挨着秦槐的肩膀,把堵满了澡堂的柴火抽出来一大半。
的亏他以前去农家乐的时候烧过火,用这种农村土灶也不会很狼狈。
他就说嘛,秦槐肯定不是穷人家出身,连个火都不会烧,都不知道在这种细节上暴露了多少次。
江云霄拿火折子点了火,又把一根细木柴塞秦槐手里,握着对方的手送进去:“你看,要加火就添这么一两根就行,你看着填。”
想到什么,他又往外跑,从袋子里摸了好几个红薯过来,用火钳子塞进里面。
“把这个放里面,煮完饭咱们就能吃烤红薯。”
这个世界毕竟是架空的话本世界,有红薯有玉米有土豆,红薯产量高,吃多了又烧心,价格低贱,是江家这种大户人家基本不吃的东西。
江夫人更是不可能让江云霄吃烤红薯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不过江夫人现在远在天边,也管不着江云霄吃什么。
逃出来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有自由。江云霄忍不住发笑:“冷冷的天,最适合吃香香甜甜的烤红薯了!你爱吃甜的,肯定喜欢”
他和秦槐靠得那么近,先前动作,可以让秦槐闻到属于江云霄身上的那种香气。
天气冷,所以逛了这么久,江云霄身上也没有出汗,没有大部分臭男人那种汗臭味,只有很清淡的如春日里草木的香气。
毕竟江云霄有条件就会洗澡,他的澡豆是淡淡的兰花香。
秦槐像是第一天才注意到,江云霄笑的时候,脸颊边上还冒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小虎牙露在外面,很甜,很可爱。
有什么东西咚咚作响,是心脏剧烈跳动的声音。
或许是天色昏暗,或许是空气中酒香味太重,秦槐分明没有喝酒,却久违的感觉到了醉意,他怕是有些昏了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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