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思密达同志:
依照惯例,我当向您致以诚挚的歉意,我委实不知道是您的花。
处于我本爱花的本意,见了那些让人羡慕的花,心里痒痒,抖然起意,在未经本人允许的情况下,挪走养在我这里,的确欠周密之考虑,还望海涵,包容我之不当行为。
尤其是当时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这是不是看作是“偷”,当然,这个字不好听,按孔兄的说法叫“拿”,但是拿走别人的花亦委实不该。
的确,当时您不在场,我也记不清是谁在场,以为守着花之主人之面,他们亦没有阻拦,亦未提及不可以剜走,或者是说主人是谁,当然,这不能当作拿别人东西的理由。
当时,一个姓杨的同志比较关注,问我这是干什么?我说挪一棵花,他还领着我到了隔壁屋里又挪了一棵,事情经过就是这样,请不要怪罪当时在场的人。
我挪的花现在养在我这里,挪来以后也待死不活的,不知道是不习惯,还是离不开老主人。但我发誓一定要加倍呵护,细心培养,使之早日成材,也算是对得起老主人,也算是给她找了好去处。
我保证今后不会发生此类事情,就算是再有好花我也不会算计,除非您有割舍的强烈意愿,这一点您大可以放心,也不要有什么顾虑。
挪花非我之本意,未经允许属我本人之擅自行为,还望您宽宏大量,不予计较,再说,就是计较也要不回去了。
最后,还是致以我最诚挚的歉意,望您老豁达为念,勿耿耿于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