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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秀着实怔了一下,他知道程青枝是个两面派,当着程松儿的面是一套温柔小意,对他就是另外一幅嘴脸。
但他着实没有想到,程青枝的骨子里竟然比他还要腐烂。
“她都与我有染了,你竟然还能心平气和的接受?”他不敢相信。
就算是一般的村夫,在得知自己的妻主勾搭哪个小妖精时,都会先在家里大闹一通,然后其实汹汹的再去找勾引妻主的小蹄子算账。
程青枝丹凤眼中迸出轻蔑的笑意:“我为什么不能接受?女子三夫四侍本就寻常,更何况松儿还未成婚。你或许之前和她好过,但如今她喜欢的人是我,愿意娶的人也是我,可见你在松儿眼里不过是随便玩玩的玩物罢了,如果我是你,我一定躲在屋子里羞于见人,根本不会这般不要脸的找上门来。”
“你——你不要脸!”林玉秀怒不可遏,伸手就要狠狠扇他一巴掌。
“啪——”程青枝一把抓住他的手,另一只手狠狠朝着林玉秀脸上抽去。
清脆的声音安静的房屋里响亮的刺耳,林玉秀顿觉脸上火辣辣的疼,他不敢置信的捂着脸。
“你敢打我?”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打过他,程青枝这个贱人凭什么!
“我为什么不能打你?”程青枝恨恨的咬着牙根,面容在斑驳的光线中扭曲:“不知道从哪里拿了个簪子就想来哄骗我?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能随便诋毁我?刚刚我顺着你,任由你骂我贱人、贱蹄子,不过是因为松儿在罢了,你真以为我怕你吗?”
这就是程松儿口中的温柔、善良.....
“你、你这个贱人——我跟你拼了!”林玉秀恶狠狠的瞪着眼睛,恼羞成怒的向他扑来。
程青枝眼疾手快,抄起旁边的水壶,将壶中的凉水猛地的泼在林玉秀的脸上,又冲上去一把薅住他的头发,将他的头狠狠砸在地上,力气之大,恨不得把他的头皮都给扯下来。
没有程松儿在身边,程青枝彻底原形毕露,暴露出了最真实的本性。
没有一个人男子会愿意看着自己的心上人身边围着一群苍蝇,时时刻刻被任惦记。
他已经忍耐了这么久,就是为了不让程松儿发现他软弱温吞的性格下又多极端残暴。
“我是贱人?那你是什么东西!一个死了妻主的鳏夫,竟然痴心妄想让松儿娶你?”程青枝眼神凶狠,狠狠的压在他身上,看着他这张脸怒气顿时上涌,觉得不解气,又狠狠的抽了他两巴掌。
林玉秀的脸颊顿时被打的高高肿起。
他没想到程青枝打人竟然这样厉害,以前程青枝在程家受虐待的时候,他还上去踹了他心窝子两脚,程青枝连叫都不敢叫一声,现在倒好,竟然敢骑到他头上了。
可林玉秀也是个烈性子,从来只有他教训别人的份,还从来没人敢来欺负他。
他扯住程青枝垂下来的头发,另一只手狠狠掐着他的脖子,不甘示弱的说道:“那又怎么样,我至今仍是清清白白的身子,别以为仗着程松儿宠你,你就能在我面前扬武扬威。我告诉你我等得起,程松儿喜欢的不过是你这张狐媚子脸,等她把你玩腻了,自然会知道良家男子的好,就会回头来找我,到时候你就还是从前那条没人待见的贱狗!”
这句话狠狠戳到的程青枝的痛点,他目眦欲裂,浑身散发着凛冽的杀气,恨不得现在就解决了这个碍眼的东西。
“清清白白?呸——,你不过是被人玩过的破烂二手货!”程青枝尖利的指甲深深的扣进他的脖子里,鲜血浸透进了他的指甲缝,鲜艳的猩红色在他的眼中燃起,他的眼神越来越癫狂。
他是狗又怎样?他原本就是狗,这些多年的折磨,从来没有一个人把他当做人看待。
除了一个人例外。
只有一个人是真心对他好,他的人生只有这一点光亮,却还要被人窥觑抢夺,凭什么?去死吧!
他眼中的猩红越来越深,手中的力道越来越大。
“程青枝你疯了,放开我、快放开,我喘不过气、救命、救命!”林玉秀惊恐不已,感觉脖子快要被他掐断,前所未有的恐惧袭遍了全身,他开始剧烈的挣扎求救。
李氏在院子里听到了屋内的打斗声和林玉秀隐隐约约的呼救声,如今家里只有他和在家里养伤的婆婆林大娘,其他人都出去找食物了。
他本想上前帮林玉秀,但想到自己之前被徐叔刁难时,林玉秀冷眼旁观的样子......
李氏的眼神也变得冷漠起来,他低头继续扫地,装作什么都没有听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程松儿走了一路,路边有数不清的尸体横亘着,有些人饿极了,直接架起一口锅,从尸体上割肉下锅煮。
烹煮人肉的味道让她心中一阵恶心反胃,她强忍了呕吐,一路小跑着,终于到了刘家村。
到了之后,她才发现刘家村的镜框比程家村还要惨烈,虽然抢了刘地主,但是刘家村人口众多,还有众多流民聚集,那些粮食分到每个人手里,还不够塞牙缝的。
好些人饿的已经没有了力气,就这么躺在街道口,静静的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有些家里富裕的,拿出丈夫的金银首饰出来铺在地上等人换粮食。
一些没钱但是有儿子的家庭,则直接写了个牌子,挂着儿子脖子上,上面赫然写着,一个男孩儿只要2升糙米,简直人间惨剧。
程松儿继续往前走,无意间来到了一处烧焦了的房子处。
古代的建筑虽然多为木质结构,但是墙都是用砖土垒成的,尤其是地主家的围墙,更是高耸,一个大宅就占了一整条街。
可惜原先如此势力雄厚的建筑,被一把火烧得只剩下焦炭一样的土墙,从原先的门庭若市,变成了门可罗雀,一条街都见不到一个人。
她正感叹着,突然一个人抱住了她的脚,苍老的声音在她脚下传来:“好心人,几天没吃饭了,行行好,给我吃的吧。”
程松儿定睛一看,这不是曾经风光无限的地主刘寰吗?几个月不见就变得满头白发。
她之前卖聘雁的时候还和刘寰见过一面,幸好她来的时候做足了准备,将脸上抹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她跟刘寰也就是一面之缘,应该不会能认出她来。
“都是遭了难的流民,哪里有粮哦,而且粮食这么珍贵,就算有也不能白给。”她用南方口音夹杂了一丝北方音域杂糅道一起,装作外地人的样子。
刘寰看了她一眼,良久道:“要是我能那东西交换,你能给我粮吗?”
饥荒之年常有能人出没,用一点粮食换取别人的传家之宝,大肆敛财一夜暴富。
刘寰听她一口的南方口音,应该是把她当做那种人了吧。
虽说地主家都抢了烧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应该能拿出些值钱的东西来吧?
她想了想,故作神秘的说道:“可以是可以,但我也不是什么东西都能换的。”
“我明白......”刘寰也是见过风浪的人,她沉思良久,说道:“金锭子,换吗?”
发财啦!发财啦!
无论古今中外,黄金永远是最保值的东西。
说什么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在黄金面前一律都是弟弟。
没想到啊,这个落难的地主,竟然难得出金锭子。
虽然内心激动,但是程松儿还是装作一副淡定的样子,仿佛收金锭子这种事她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可以是可以,但也得看重量,要是仅仅一颗金豆子就算了吧。”
刘寰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绝不是金豆子,但是得一手交钱一手交粮。”
坏了,她这次出门带的粮食不多,就一个窝窝头。
她拿出仅有的一个窝窝头,说道:“我走的匆忙,只有这个,你可以拿个金豆子给我换。”
一个窝窝头,换一颗金豆子,亏死了。
但是谁叫她已经几天没吃饭了,生死关头,就算是金子也不能当饭吃。
刘寰妥协道:“我进去给你拿,你别进来,就在外头等着。”
程松儿点点头,拖着已经虚弱无力的身体走进已经被烧得破败不堪的大宅子。
没多久,她出来了,警惕的往周围看了一眼。
这条街因为都被刘家大宅站了,又不临街,刘家失势之后就变得格外萧条,平时都没人过来。
确定周围没人之后,刘寰才放心的给了她一颗金豆子。
程松儿也把窝窝头给了她,刘寰接过窝窝头就开始大口啃了起来,看起来真是饿了好几天了。
但她此刻的重心在那颗金豆子身上。
金豆子也就一颗黄豆大小,金灿灿圆滚滚,应该有5克左右,按照现代的金价400多一克,也有2000多了,一个窝窝头卖了2000多,血赚!
她将金豆子缠进腰带里,问道:“你还有多少?”
刘寰听她这么问,心中腹诽,这么大的口气,看来南边来的商人粮食肯定不少。
只要有了粮食,她一定能东山再起。
她将剩下的半个窝窝头,好生揣在怀里,将她拉进了大宅,在她耳边小声说道:“我还有十块金锭子,一块一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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