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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枫探头,目送着白婕妤的翘臀走进了卧室,还没等他看清房内的风景,门已经被“啪”的关上。
没一会儿,白婕妤又拿着一条长裙走了出来,至于内衣,秋枫仔细瞅了瞅,应该是被藏在了裙子下面,然后很快就消失在了他的视野中。
白婕妤到卫生间简单冲洗了一下,把头发吹到半干,才走了出来,看到桌子上冒着热气的半碗米饭,微微有些出神。
秋枫已经重新热了一下菜,又加了一个汤,并且帮她盛好了饭。
她突然感觉家里多了一些人气,而且让她有一些慌乱的是,她心底竟然不排斥这种感觉。
“愣着干什么,快坐下。”秋枫笑眯眯地招呼道,“怕你吃不了太多,少盛了点,不够还有。”
对于秋枫突然展现出的贴心暖男属性,白婕妤颇为不适。不过桌上的饭菜看上去确实引人食欲,公羊寿的宴会她也不指望有胃口吃下什么东西,于是坐到了秋枫的对面,拿起了筷子。
“尝点这个,我随手做的,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秋枫帮白婕妤夹了一块素牛肉,又补充了一句:“这筷子我还没碰过嘴。”
果然,一开始还有些抗拒的白婕妤听闻,尝了一口。
只是一口,白婕妤就差点把舌头都吞下去。
怎么这么好吃?
白婕妤眼底闪过一丝错愕。
这么多年和风婆婆相依为命,她也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人,但是她很多年没有吃过外面的餐厅了,为的就是避免喜欢上某一道菜肴,被公羊寿等人加以利用。
食材也都是临时起意,从不固定在一个地方购买。
事实上大部分时候都是风婆婆主厨,偶尔轮到她自己动手,但可想而知,一个暗劲高手,就算曾是白婕妤母女的仆从,也不可能亲自下厨,手艺实在一般。
这个娇生惯养了十八年的女人,完全谈不上蕙质兰心,可以说她和风婆婆,差不多已经忘记了什么叫做美食。
几乎没有停留,她又咬了第二口,味蕾被完全调动了起来,没看到秋枫嘴角得逞的笑容。
这是秋枫……随手做的?
白婕妤不信,看向了别的菜。
秋枫装作不经意,又给她夹了一个菜,正是她看过去的那个:“口水鸡,稍微用心了点,放心,不辣。”
白婕妤微微蹙眉:“你怎么知道我不吃辣?”
秋枫漫不经心道:“问的,尝尝。”
这里除了他们两人,还有风婆婆那个看着白婕妤长大的老妪,刚好对她的口味十分了解。
白婕妤试了一口。
说是不辣,但还是稍稍有点酸辣的味道,只不过在她的接受范围内,而且更多的是醋的酸味,也不浓重,又掺杂了葱的香味,几乎就是一道按照她口味量身改良的佳肴。
最关键的是,秋枫甚至把骨头都去了,一口咬下去,鲜嫩多汁,不用小心骨头咯牙。
只不过,她不小心咬到了舌头,疼的皱眉。
幸好不严重,很快她又开动了筷子,秋枫继续夹菜:“炒蛋,是我认真做的,也是我小时候学会的第一道菜。”
这下,白婕妤吃的小心了一些。
但是出乎她的意料,秋枫的这道菜比起前面两道,可以说远远不如,甚至,比大部分人家做的都要差了一些,但白婕妤却突然怔神。
她曾经最喜欢吃的就是炒蛋,因为这是龙王最拿手的菜。
是的,别看龙王呼风唤雨,对唯一的女儿却十分宠爱,不然有他的教育,白婕妤无论如何也不会娇生惯养十八年,做了十八年的公主花瓶。
只不过,龙王没什么厨艺天赋,做的菜很糟糕,最好吃的就是炒蛋。白婕妤或许是吃惯了山珍海味,凡是龙王下厨,必有炒蛋,而白婕妤也从未吃厌。
自从龙王离开,她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道味道一般,但倾注了满满心血的佳肴。
眼泪差点就没忍住。
秋枫不动声色的舀了一碗汤:“再尝尝这个?笋干汤,不是什么佳作。”
白婕妤深深地看着秋枫:“你怎么会做这道菜?”
秋枫没有正面回答:“你要是喜欢,我回头有空可以多做几次。”
白婕妤盯着他半晌,才垂下头继续吃饭,没有拒绝。
秋枫嘴角一勾,开始动筷。
想得到一个女人的身体,从贿赂她的胃开始。
吃完饭的时候,白婕妤才发觉自己的饭量似乎比平时多了一半,不禁有些脸红,连忙起身收拾碗筷掩饰。
秋枫直接拿开了她的手:“你去换衣服。”
公羊寿的宴会从五点钟开始,四点刚过,换好裙子的白婕妤拿出了一套西装。
“这是你挑的?”秋枫笑眯眯地问道。
“不是。”白婕妤摇头。
秋枫直接将西装扔到了沙发上,说道:“既然不是你挑的,就算了。我自己的衣服挺好。”
白婕妤换上了一身暗红色的礼裙,看款式已经是几年前的产品,但是质地依然很好,也十分适合白婕妤夸张曼妙的身材。领口比较高,无法窥得春光。脚上是一双高跟鞋,将她修长的玉腿衬托的更为突出,秋枫不禁想象扛在……
“稍等我一会儿。”
秋枫欣赏了一会儿,走进了卫生间,再出来时,已经换成了另一幅面容,丝毫没有本来面目的痕迹,让白婕妤大吃一惊:“难怪警方找不到你。”
秋枫微微一笑:“走吧。”
透光窗户看了看天色,阳光依旧明媚。
希望苏沫沫不会让自己失望啊。
四点钟的时候,苏沫沫刚刚从家里赶回了羊城分局。
季华乡的夜总会藏毒案件已经有人接手,她充当人证提供了线索之后马上赶了回来,在路上向卫勋汇报了公羊寿的线索,然后匆匆回家洗了个澡,换了衣服。
而卫勋得知杀人凶手竟然亲口说出了“公羊寿”这个人,尽管怀疑其真实性,也务必需要请他来一趟警局协助调查了。
卫勋一开始就觉得听着有些耳熟,一番调查之后,不禁大感头疼。
公羊寿是羊城的一个知名企业家,而且是一个慈善家,每年的捐款高达千万之巨,就连省里的领导都亲自褒奖过。
尤其今天晚上,他亲自组织了一场慈善拍卖,很多商界的大佬都会莅临。
除此之外,他还是青龙帮的代言人之一!
青龙帮,是那个男人一手建立的,他最为传奇的地方,并非仅仅花了几年时间,就统一了羊城。
而是他只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就将青龙帮基本洗白!
普通的黑涩会想要洗白,难度之大无法想象。台省的帮派,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就开始转型,但直到本世纪初,都没有成功。而更多的帮派,则是直接淹没在历史当中,几乎都不得善终。
但龙王做到了!
不仅如此,他甚至将青龙帮的产业在十几年时间里,就打造成了一个商业集团,多家上市子公司,市值一度达到百亿之巨!
若是龙王还在,时至今日,没有人怀疑他可以将这个数值翻十倍。
天朝有史以来,只有洪门做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