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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当条狗不容易啊

作者:携剑远行 字数:4436 更新:2024-09-09 06: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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霓裳羽衣曲还在演奏着,宛如仙境的音乐在耳边响起,杨玉环与公孙大娘的几个徒弟,穿着绚丽的唐锦,在舞台上如同蝴蝶一般飘舞着。

然而台下已经没有人把心思放在她们身上了,大唐传统的宴会保留节目已经开始。

唐人的宴会,没有诗篇是不行的,尤其是皇家组织的宴会。

李隆基虽然没有说这次的宴会诗主题是什么,但是在霓裳羽衣曲演奏的时候下达这个命令,再加上杨玉环那敏感的身份,其实对方想表达什么意思,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还有没有!连半阙诗都没有了么?”

郑叔清笔走龙蛇在纸上誊写着,只恨方重勇不多说几句。他不会写诗,但鉴赏水平是从小上学就开始锻炼的!

刚刚方重勇写下的那两句是什么水平,郑叔清心中非常明白:他写一辈子诗,也写不出这样句子来,一句都写不出来!

“真就只有两句么?最好能来一首律诗啊,如果没有,哪怕凑个绝句也可以啊!只两句诗,能顶什么用?”

郑叔清在方重勇耳边低吼道,他全身的血液都要沸腾起来了。

“郑侍郎啊,过犹不及的道理怎么就不明白呢?要是写完一整首,我敢写,你敢上么?

这是你的真实水平么?

圣人要是再让你写一首质量稍差的助兴,你写得出来么?”

方重勇没好气的反问道。

老郑一激动就脑子发热的毛病又犯了。

“我也就随便问问……”

郑叔清听完方重勇这番话,瞬间就怂了。

“那你说要怎么办?”

老郑就这点好,知道自己不行听人劝,不会蛮干。

方重勇说得很有道理,好牌还需高手打,稍有不慎,一把好牌打稀碎的情况也是经常出现的。

“等会霓裳羽衣曲一停,你就立刻拿着这两句诗,一边高喊着一边往圣人那边冲过去就行了。”

方重勇若有所思的说道。

实际上按正常流程,高力士会亲自来收诗文,他看到入眼的就会取走,看不上眼的,自然敬谢不敏,不可能拿去污了李隆基的眼睛。

试想某位大老粗要是写出“大海啊你全是水,蛤蟆啊你四条腿”之类的句子给李隆基看到了,岂不是败坏这位圣人的雅兴?

人家是皇帝,不是负责改小学作文的语文老师呀!

所以最后应该会有一小部分诗文被送到李隆基面前。只是,这“一小部分”,怕是也有几十篇之多了。

清平调的这两句虽然很好,却也很容易被埋没。

要搏眼球,就不能走常规套路!

郑叔清咬咬牙,狠狠的点了点头!

唐代的宴会礼仪虽然多,但并不讲究含蓄,反而是该你上的你不上,乃是对主人的不尊敬。

喝酒喝嗨了,宾客们跟着歌伎一起唱歌跳舞,乃是常有之事,事后亦是不会被当做笑料。郑叔清冲到圣人面前炫耀诗词的行为要是在汉代肯定是大不敬,然而在这个时代,却正好对上了习俗。

你狂可以,只要你狂得肚子里有货,这里就是伱扬名的舞台。

当然了,要是你肚子里没货,还这么张扬跑来丢人现眼,那就对不起了,事后肯定会成为笑柄,甚至还有可能被治罪!

正在思索之间,霓裳羽衣曲结束,杨玉环也带着公孙大娘的几个徒弟施施然的退出了舞台。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上吧!”

方重勇有点紧张的对郑叔清说道。

……

这次宴会,李隆基的主要目的,是想把杨玉环从外人眼中的“寿王妃”身份剥离成“自由身”。

而方重勇与郑叔清二人,则是想“解套”,让李隆基不再记恨不给杨玉环唐锦的事情。

除了他们以外,宴会中还有一個人,也有自己的小算盘,这个人就是玉真公主。

此人是李隆基的同母妹妹,极为受宠,不过如今已经出家为女道士了。

当然了,唐朝的女道士,并不是清心寡欲之辈,起码大部分都不是。有一个“道士”的身份,便可以摆脱世俗的枷锁,与男子会面也不会有什么拘束。

要不然,无论是已婚女还是未婚女,与非亲非故的男子打交道总是会引起一些非议的。

“李太白,这次的机会,一定要把握住啊。”

穿着道袍的玉真公主,对身边一位中年男子说道。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初在长安城外与方重勇他们有一面之缘的李白!

难怪当时李白听闻郑叔清刺史的官职后,都完全不想跟他们深交,原来他早已找好了门路。

郑叔清的门路再牛,能牛逼得过玉真公主么?

李白的门路就是圣眷长久不衰的玉真公主!李隆基对这个嫡亲妹妹那是真的好,当然了,那也是因为玉真公主一向都不问政务,又跟他同父同母。

“某已经想到了,还差一点点,一点点。”

李白咬着毛笔没有毛的一头冥思苦想。很多时候,写诗就像是一个人在满是浓雾的山林里转圈一般,根本走不出去,他需要亮光的指引。

那道亮光就是灵感。

“圣人!圣人!我有了!我有了!”

李白听到一个穿着奇异而华丽锦袍的中年人奔向李隆基所在的位置,没怎么在意。

他刚刚在纸上写了一个“云”字,被这个叫嚷声打断了思路,那种感觉就好像骑马的时候被马儿甩到地上一样。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那人手舞足蹈的将写了诗句的纸递给高力士。

吧嗒!

李白的笔掉到桌案上,他痛苦的双手揉着头发,懊悔至极!

“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云想衣裳花想容!我为什么就没有想到呢!”

他一边捶打着桌案,一边颓丧的喃喃自语道。

“李太白,可是身体不适?”

玉真公主关切问道。

“没事没事,刚才那一句,是真的好,真的好。”

李白对着玉真公主勉强一笑,摆谱可以,但不能在自己贵人面前摆谱。要不然,以后谁还来推荐自己呢?

“你可有应景好诗。刚才那一句,贫道亦是觉得这次宴会,不会有将其盖过的诗篇了。”

玉真公主微微皱眉说道。

那样一个庸俗的人,居然手舞足蹈一般的献上这样两句超凡脱俗的诗句,真是暴殄天物。

有这种感觉的不止是玉真公主,作为当事人的李隆基也很懵。郑叔清乃是个“技术官僚”,对于算术有些专长,特长是捞钱,而不是写诗作赋。

“郑爱卿,就这么两句么?凑个绝句都不够啊。”

李隆基笑眯眯的问道。

“圣人啊!微臣是个木鱼脑袋,能想出这两句来,已经是将毕生的诗才都用尽了!哪里还有下面两句呀!”

郑叔清牢牢记住了方重勇的嘱咐,不该瞎出头的时候,就一定不要出头。

免得被李隆基打成猪头了。

“力士,去问一下,有没有人能接得住这两句,续写一下。对了,谁能接得上,赏翰林院供奉!”

李隆基微微皱眉,对躬身凑过来的高力士低声说道。

高力士走到舞台中央,扯着嗓子大喊道:

“圣人说了,谁能接得上这两句,赏翰林院供奉。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谁能接得上,马上送过来!”

话音刚落,李白激动的站起身,冲到舞台上对着李隆基大喊:

“我接上了,我接上了!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李白根本来不及写,几乎是脱口而出。

高力士见惯了这样的狂士,不动声色皱了皱眉道:“到圣人这边,把刚才那两句写下来。”

“好好好!”

李白屁颠屁颠的上前,龙飞凤舞一番,将这两句诗写了下来。等他写完,只觉得自己神清气爽,憋在心中的那股闷气,全都一扫而空!

“你不是……李白么?”

李隆基想起来面前之人是谁了。

当初他巡幸洛阳时,李白就曾经为自己献上《明堂赋》,后又献上《大猎赋》。但李隆基一直认为,朝廷的麻烦,在于收入不足,需要的是理财方面的人才。

至于其他的,按三省六部的规矩来就可以了,自己作为天子,没必要横插一脚。

所以李隆基对于李白这样善于写诗词歌赋的文人,并不是很感冒。再说当时的朝廷也已经有张九龄、贺知章这样的文学大佬。如李白这般献诗求官之辈,可谓如过江之鲫般,比比皆是。

差的只在于才华,数量是绝对不缺的!

物以稀为贵,李白诗才再牛逼,也被淹没于这些庸俗之辈当中,所以一直求官不得。

“你也算是才华横溢,那自今日起,就是翰林院供奉,随朕起居,给朕写诗作赋吧。”

这四句诗拍杨玉环的马屁,拍得李隆基很舒服,他当然不介意从指头缝里漏一点残羹冷炙打发如李白这样的求官之辈。

“谢圣人恩典!谢圣人恩典!”

李白千恩万谢的退下了。

郑叔清也退下了,回到座位,看着正吃菜吃得正香的方重勇低声问道:“怎么样?刚才表现还可以吧?”

方重勇做了个“OK”的手势,然后继续吃,根本不搭理郑叔清。

大概是没问题了吧。

郑叔清看方重勇那悠闲的样子就知道没事了,这时候他发现坐在一旁的韦坚,用古怪的眼神看着自己,于是心虚的辩解道:“刚才一时激动,没忍住,哈哈哈哈哈。”

“那两句是真不错。”

韦坚意味深长的说道,若有所思的看了方重勇一眼,他刚才就看到是方重勇写在纸上,郑叔清来誊抄的。长安神童果然名不虚传啊,还很低调,居然把自己隐藏起来了。

方有德之子……似乎也是个妙人啊。

韦坚不动声色将方重勇这个人记在了心里。

节目表演结束,宴会的饮酒环节开启。宫人们将一坛又一坛酒摆到舞台中央堆起来。

分布在四周的宾客们,可以随叫随取,不必在自己桌边摆上一大堆酒坛子。

方重勇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为什么唐代喝酒喝得丧心病狂的官僚们,居然在刚刚的宴席上都没有饮酒,官方也没有提供酒水了。

原来在这里埋伏着呢。

很快,行酒令开始。高力士代表李隆基宣布,要从宾客中选出明府、律録事、觥録事三人,负责维持饮酒行令秩序。

“明府”是汉魏以来对郡守牧尹的尊称,唐代多指县令。由于宴饮相当于一个团体,所以需要选出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来总维持秩序,因而戏称“明府”。

众人一致推举平日里酒品极好,且爱酒如命的贺知章担任。

律録事必须是懂得酒令、了解音律、酒量大的人。

律録事需要准备“笼台”(也叫笼筹),笼台是用白银打造的酒令筹具,里面有二十只令筹、二十令旗、二十令纛(令旗和令纛,形如旗状或纛状的令筹,谓之罚筹,有如军中之令箭)。

律録事决定了行酒令的规则与韵脚,决定谁要赏酒,谁要罚酒。

出人意料的是,李隆基让刚才大出风头的李白担任律録事。也不知道是为了给妹妹玉真公主面子,还是想捧一个文人起来为其扬名。

觥録事也叫罚録事,主管执法。大概是得了李隆基的命令,高力士直接把刚刚拜为左相的张守珪拉出来当主罚人员。

贺知章、李白、张守珪。

这个组合,是不是在暗示着什么呢?

方重勇冷眼旁观这盛大的酒宴,有人抑郁,有人豪放;有人哀愁,有人快意。缤纷艳丽的舞台,与觥筹交错的席间,恍若一副烈火烹油一般的盛世美景。

这里的人,可劲的造,不怕明天完蛋,只要今天快活就行。

会场里里外外,那华丽的外表下,所包裹着的全都是人吃人的内核。

宴会上这些靡费不可计数的东西从哪里来,方重勇不敢去想,也不必去想。

大唐权贵们的所食所穿所用,自然无一不是来自民脂民膏,从百姓的口中抠出仅以糊口的财帛粮秣,来寻求自己的富贵与享受。

这些人自身又不事生产,当然不能自己吃自己啊。

方重勇忽然想起夔州江边,那些背上长着瘤子,因为喝不起山泉水与井水,不得不喝长江水,在长江边辛苦开垦荒地的农夫们。

那些人是人,这里的权贵高官们也是人。只是人与人生而不同,也生而不等。

“我能不能提前退席?”

方重勇觉得自己跟眼前的这一切有些格格不入,拉着郑叔清的袖子小声问道。

“那自然是不能的,圣人不要面子么?”

郑叔清低声呵斥道。

“是啊。”

方重勇感慨的叹了口气。

“做条狗可真是不容易啊。”

他小声嘀咕道。

“谁说不是呢。”

郑叔清也附和了一句,继续说道:“可狗还能吃点骨头,要是当了蝼蚁,那就任人宰割了。你选择当狗还是当蝼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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