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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两个一起打

作者:剑从天降 字数:4593 更新:2024-12-03 15:07:16

我在三国骑砍无双正文卷第119章两个一起打鲜卑人。

继匈奴后,北方草原的第二个霸主。

与匈奴被记载为夏后氏之苗裔不同,他们兴起于大兴安岭,属于东胡族群的一支。

秦汉之际,东胡被匈奴冒顿单于打败,分为两部,分别退保乌桓山和鲜卑山,均以山名作族名,形成乌桓和鲜卑,受匈奴统治,所以鲜卑一些风俗习惯与乌桓、匈奴相似。

鲜卑人的崛起可以说完全是大汉一手缔造的。

百多年前,后汉朝廷收鲜卑为附庸,以大将偏河为鲜卑大都护,使鲜卑连年出击北匈奴。

随后鲜卑各大人皆归附大汉,为朝廷保卫边塞。

最终大汉与鲜卑一同成功将匈奴逐出蒙古高原,鲜卑大都护苏拔廆也被汉和帝因功立为率众王,权势达到巅峰。

至此,失去共同敌人的大汉与鲜卑便摩擦不断,占据了蒙古高原生态位的鲜卑也时叛时降。

最终在鲜卑出现了一代雄主檀石槐后,大汉对草原名义上的统治便彻底崩溃了。

他统一鲜卑各部,在弹汗山建立王庭,拒绝了汉桓帝的封王与和亲,连破朝廷讨伐大军,彻底脱离大汉统治而独立。

就此以后其向南掠夺大汉,向北抗拒丁零,向东击退扶余,向西进击乌孙。

在檀石槐治下,鲜卑人不但完全占据匈奴故土,更甚至一度攻至倭国,其领土东西达一万四千余里,南北达七千余里,开创了鲜卑人的第一个黄金时代。

为了管理如此庞大的领土,檀石槐设鲜卑三部,各置大人统领。

这位雄主带领下的鲜卑部族便一度成为了大汉北边的梦魇,无数将士埋骨他乡,终檀石槐一世,大汉对其都束手无策。

所幸,现在属于他们的黄金时代已经结束了。

草原强人政治的脆弱性,在檀石槐去世后暴露无遗,其子和连为威望不足统领各部。

这个想要靠战功证明自己的蠢货在进攻北地郡时被汉兵射死,鲜卑顿时四分五裂,再也不复威风。

不过,这不能说明他们没有威胁,只不过是缺少统领的各部暂时蛰伏起来,等待着下一次制造大新闻的时机。

但即便在这个鲜卑四分五裂的时期,其依然在不断的蚕食大汉边土。

曹操击败南匈奴,收复并州后为何最终弃土,将南匈奴全部迁入长城以内的汉地?

那不止是因为并州被打的人丁凋零,更是因为在匈奴衰落后,北方鲜卑部族的不断进逼。

最终在汉匈内斗后,鲜卑渔翁得利,全取黄河以北的河套之地,夺占雁门大部,将战线抵在了长城边上,为八王之乱后,鲜卑建国狂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苏曜对这些故事虽然并不完全清楚,但大体脉络他却可以把握。

既然地图上已经出现了隐藏的鲜卑势力,同时也有鲜卑小部敌军出现。

苏曜便留了个心,他也要提防曹操与南匈奴相斗,最后鲜卑渔翁得利的事情会不会提前上演。

不过显然,除了他以外,现在没人看的到这些,那出使的使者也更不知道来的鲜卑人是谁。

一切都在迷雾之中。

“骞曼大人,您为何要让我去掺和这些匈奴人的事情?”

刺眼的阳光下,年轻的鲜卑头人拓跋打野不解的问向身旁骑着白马,心事重重的少年大人。

大人,是鲜卑部落首领的称呼,而这位骞曼大人,他居然并非常人,竟是先单于和连幼子,鲜卑雄主檀石槐之孙!

不过这位年轻的大人最近却不太顺利,不,是甚至可以说是诸事不顺。

作为最受疼爱的幼子,可惜在父亲去世时年纪太幼,被兄长们排挤,赶到了贫瘠的西方。

在前两年,终于长大的他立刻纠集部众向兄长魁头报仇,想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然而却没有成功,虽然大哥魁头死了,但他们却两败俱伤,部众大多都离散了,仅三哥步度根继承了大哥的大部领地。

至此鲜卑各部再也没有出现过一个有资格称单于的大人。

斗争失败的骞曼,剩下的命运就是带着忠心于他的这万余的残部,一路游牧远走西方,远离二哥扶罗韩与三哥步度根,舔舐伤口,以图后事。

然而就在他经过朔方郡时,却意外发现了这里的匈奴邻居们正在造反。

他便也留了个心眼,在附近驻牧下来。

以出兵相助为条件,换得了匈奴人默许他们在朔方附近放牧的承诺。

但他所求,显然不是这一点。

“我们不出兵相助,这些匈奴废物怎么敢乖乖的放空老家呢。”

没错,骞曼已经看上了朔方这片地。

匈奴人战事不顺,留在朔方的男丁越来越少,他不动心那就是骗人了。

派出两支千骑队安抚匈奴人,待他们战事焦灼,从后方桶上一刀才是骞曼的目的。

于是,便有了战场上拓跋打野率众而出的一幕。

“这些鲜卑人竟然想要我朔方?!”

大阵中的左谷蠡王与苏曜听着鲜卑来使的意图同时惊呼一声。

不过与左谷蠡王的惊慌失措相比,苏曜却是气笑了。

这些狂妄的鲜卑人竟然坐地起价,以承认他们对朔方郡的控制为价,换取他们的助阵。

“苏都督”

站阵前,鲜卑使者面色倨傲,他环视了一圈苏曜身后的那些服色旗帜各异的杂牌大军,仰着脖子拱手:

“你应当知晓,我等鲜卑精骑可绝非尔等手下那些乌合之众可比。

我部此次是心慕大汉天威,自愿为朝廷镇守这并州西陲。

只要都督能代表朝廷应下,那我这二千儿郎便听都督调遣,我等两翼夹攻,区区左谷蠡王,旦夕之间便可灰飞烟灭!”

这种安置内迁游牧部落,换取效忠出兵一事算是此时的常态,大汉边郡为免兵戈之苦经常会划地给其游牧。

现在割的又是匈奴人的牧场,所以鲜卑使者不怕这个都督不接受。

但使者的话却属实不好听,让周边众人尽皆皱眉。

于夫罗倒还好些,朔方领地非王室直领,那边的呼延骏,可是心都要裂了。

他好不容易当上了左贤王,结果呼延部在九原的领地被拆的七零八落。

只剩朔方的那点根基了,若是被这鲜卑人夺了去,他可还怎么活啊。

“我要是不答应呢?”苏曜面色冰冷。

“相信明智如都督不会做此选择。”

使者的傲慢自有他的底气。

匈奴人是他们上百年的手下败将,从来鲜卑骑士都是撵着匈奴屁股打。

不然这次左谷蠡王也不会花了大价钱来求他们。

而战场现在的形式也很明确。

左谷蠡王领了五千骑前来助战,而这个什么苏都督的却只有四千骑,其中还有相当部分杂胡的乌合之众。

他这两千鲜卑精骑是完全可以决定战场结果的胜负手。

可以说他站在哪一边,哪一方就会赢。

这便是他来趁火打劫,逼汉人签城下之盟的底气。

谁知

苏曜的回答就只有一个字:

“滚。”

“啊???”

对于这样的回答,使者完全懵了,没明白意思:

“你说什么??”

“我家都督让你滚蛋”站在苏曜身边的成廉冷哼一声。

“什么?!”

使者震惊:

“伱们脑子有问题吗??

难道是想和我这两千鲜卑精锐为敌吗?!”

“巧了,我们打的就是精锐。”

王凌学着苏曜的口气,意气风发。

“你们?!”使者气结。

“来人,把他打出去。”

王凌看了眼闭目入定的苏曜,摆手吩咐道。

紧接着卫兵便抄起家伙上前,将使者打了出去。

他们刚刚听得都快气死了,没想到这些鲜卑狗贼居然来趁火打劫。

要不是苏都督说过,两军交战不斩来使,那早就一人一刀了。

而那边这使者也是气疯了,没想到会得到如此答复,一边被打的嗷嗷叫,一边嚎着:

“愚蠢!”

“狂妄!”

“傲慢!”

“拒绝俺们,你以为自己能赢吗?”

“惹恼了俺们,到时我军从你肋部插上,定叫尔等全军覆没!”

撵走了使者,呼延骏揣着个小心,谨慎问道

“那使者说的也不无道理啊,都督为何不假意先应上,等打完了左谷蠡王再翻脸也不迟啊。”

鲜卑骑士,虽然呼延骏不愿意承认,但确实,现在这些人比他们更强。

倒不是说他们技术不行,而是蛮勇,那些鲜卑人更野蛮,更不怕死。

故此,每每在与鲜卑人的战斗中,都是匈奴人率先败下阵来,已经过上了安定生活的匈奴人,尤其是他们这些半定居式的匈奴人,已经不适应那些草原上亡命的搏杀了。

现在这位苏都督只带了四千人,还有近半数乌合之众,连战术要求都不能听懂的杂胡,要是与这两方同时开战,呼延骏还真有点怕翻车了。

不,呼延骏并没有低估苏曜的武勇,但是,这样平原的对决,你苏都督一个人总不能掰成两半使吧。

到时候一边先被击溃,你又要如何力挽狂澜呢?

即便能胜,怕也是惨胜了吧。

不明智,太不明智了。

而苏曜只是冷哼一声:

“诚信乃立身之本,左贤王莫非让我做那无信无义的奸诈小人?”

“啊骏不敢。”

“不过是几千杂鱼,咱就两个一起打了!”

“两个一起打???”

无视他们吃惊的眼神,苏曜直接下令:

“张辽。”

“末将在!”张辽抱拳严肃道。

“着你领于夫罗与呼延骏部共3000骑,直冲那左谷蠡王本阵。”

“末将领命!”

这下张辽应的响亮,于夫罗和呼延骏也赶忙站出来齐声应道。

军令既下,便由不得他们废话了。

而后苏曜又看向成廉和大帐中那些七七八八说不来部落名的杂胡们:

“成廉和诸胡部一千骑,随我会会那鲜卑小儿。”

于是乎,在使者回去不久,南匈奴左谷蠡王与鲜卑拓跋打野便吃惊的发现,这些汉兵居然不知死活的兵分两路。

“这苏都督是傻了吗?竟然主动前来送死”

拓跋打野看着那一千乱糟糟的杂胡,心里冷笑。

“只有几十个汉骑,带着一群乌合之众,也敢来与我等交锋,鲜卑儿郎们,让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们尝尝厉害!”

虽然与既定计划不符,但既然这些狂妄的汉人们送上来了,那他只能打了再说。

至于那些匈奴人,他准备先干掉这个不知死活的红袍傻卵,再悠哉乐哉的等上一会,休息休息,待那几千人胜负差不多分出后,他再上去一锅端掉。

“冲锋!”

鲜卑人冲锋的时候,左谷蠡王也同时下了冲锋的命令。

他虽然到现在也没完全搞明白形势,但是战斗已然打响,他只有尽快消灭眼前那支于夫罗残部才能静下心来,好好备战那只心怀不轨的鲜卑人。

于是,已然处于最被动情况的左谷蠡王便没机会慢悠悠的搞什么骑射的把戏,只能全军突击。

他的命运取决于他有多快能打垮这三千人。

只有在鲜卑人那边得胜之前他先拿下胜利,左谷蠡王才有机会扭转局势。

拼了,拼了!

“冲锋,冲锋,冲锋!”

战场上出现了奇妙的一幕。

为了速胜的各方,通通摒弃了草原骑射流打法,只在射出一轮箭雨后便进入了近身肉搏厮杀的阶段。

“杀!”

“杀啊!”

“杀光他们!”

肉搏战,是勇气的较量。

混战中,后退即是死亡。

在骑士们激烈的碰撞过后,每一个人都拼了命的将手上的武器招呼敌人的身上。

唯有真正的勇士,才能在这惨烈的肉搏中幸存。

也就在这时,一道红色的闪电,夺取了众多鲜卑骑士的目光.还有性命。

“哈哈哈!”

苏曜在狂笑:

“爽,再来!”

不愧是悍不畏死的鲜卑骑士,他一个冲锋过去,居然没直接打崩对面!

看来是可以杀爽了!

说话间苏曜手上动作不停,银枪飞舞带起血花飘飘。

“什么?!”

拓跋打野惊呆了,他何曾见过如此强大的骑士?

一把银枪,以极快的速度收割身边的生命,一路奔驰而过,只见血光飞舞,左右鲜卑骑士的身上便都是一个血窟窿。

没有一个人可以挡下那一枪!

快,太快了,仿如闪电,他只见自己手下那精通武艺的百骑长刚刚抬刀要挡,那杆银枪便仿佛有了生命一般,划出一道诡异的红色尾迹,直刺向上,一枪贯穿了百骑长的喉咙。

然后便猛的一缩,就仿佛情人的轻吻,诱人又夺命!

“咕——”

“拦住.”

“不!”

噗噗噗。

三道寒光一闪。

仿佛炫技一般,这错身而过,跌落马下的三个骑士,每人的眉心处都出现了一个小洞。

“这怎么可能?!”

如果说这红袍骑士一身绝技已经让拓跋打野不可思议,那更让他难以置信的便是苏曜身后的那些杂胡。

那些个一身破破烂烂,只会大呼小叫,从来都是动不动就一溃即散,嚎两声就算对得起长官发的饷银的杂胡们!

他们竟然在战斗中表现出了不亚于鲜卑骑士的血勇???

坚持了几个回合还没有溃散?

这怎么可能?!!

“头人小心啊!”

拓跋打野一回神,已见那红袍骑士盯上了自己,那冰冷的视线瞬间让他打了个寒颤。

“拦住他,快拦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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