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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锁定凶手,打赌
C5组长,应该还在加班,调查最近几年辖区的档案和报案记录,接到格林的电话,立马表示自己马上带人过来。
挂断电话。
格林没有急着问布莱恩缘由,而是先思索起来。
布莱恩老大,在刚刚还准备让自己下班,明天再继续调查这个案子,结果经历了之前的抢劫犯追捕之后,就变了口风。
区别,应该就是那个警用强光手电筒。
作为殴打罪证,还染了血,借来的手电筒,自然没有还回去。
格林坐在副驾驶,拿起手电筒端详。
他之前在警校进行半年期培训的时候,是有警务强光手电使用培训的。
这种强光手电筒,属于警用器械的一种,不仅比寻常手电筒更加的长,材质还更加的坚硬,灯头大圆还有凸起的三角,就像是尖刺,可以用来战斗,并且光源刺眼,足以保证照到人眼之后,第一时间产生数秒的致盲效果。
可以说,没什麽经验的普通人被照射到了,就是之前那个抢劫犯的模样,会出现三到四秒钟的致盲,会下意识遮挡,并且不知道要如何应对,结果就被布莱恩老大轻易就完成了袭击。
不过一般人很少将手电筒当做袭击手段。
第一,是使用角度问题。
经常看警匪片,或者类似写实影视剧的人就知道,警务人员使用强光手电当做手段的时候,手是往上举起来,高过肩膀,而不是平端着的。
这是因为光源是相互的,柔和光线还好,这种强光,一旦平射,持灯人的视野也会受到影响,另外这个动作,方便出现突然袭击时候,直接发力砸过去。
第二,是使用习惯问题。
类似警察这些受训人员。
他们使用手电筒的时候,一定是自己更不灵活的手掌,比如左撇子用右手,右撇子用左手,和普通人,完全相反。
为什麽呢?
因为高举强光手电筒,只是控制技能,是为了配合另外一只手的掏枪瞄准,所以更灵活的那只手,必须空出来,作为攻击或者防御的手段。
这就是普通人和受训人员的区别。
也就是说,就算普通人,想到了利用手电筒致盲,再进行袭击,因为当时他的手上拿着手电筒进行攻击,剩下的那只手掌,因为没那麽灵活,也很难最快速度进行透明胶带的缠绕工作。
这样的话,他们还不如直接使用别的方法。
综上考虑。
特制的手电筒丶专业的使用习惯丶熟悉妓女的情况和周围的情况丶对妓女可能存在歧视和敌视.几乎就将凶手的身份摆明了-同为警队一员的风化组成员!
风化组主要的目标群体,只有嫖客和妓女。
妓女和嫖客相对来说,没有那麽危险,加上交易时间,大部分时候,都是晚上和凌晨这个时间点,强光手电筒,是十分适合风化组警员的执法工具。
加上这些人,本身就对辖区妓女情况十分清楚。
这才能轻松在短短两天时间,乾净利落杀死十名妓女受害者!
格林想明白这些,露出佩服的神情:「布莱恩老大,你是怀疑风化组的同事?」
布莱恩点点头:「对,之前C5组的尸检官,其实已经通过受害者的伤口痕迹,将凶器的大致模样弄出来了,但是他下意识将凶器定义为了实体重物,直到我看到了那些巡警的特制手电筒,才发现这玩意更符合。」
格林放下手电筒,朝布莱恩感慨道:「布莱恩老大,你太厉害了,居然通过刚才的一点事情,就联想到了妓女被杀案的凶手犯案过程,直接锁定了凶手的身份!」
布莱恩对格林的夸奖,并没有表现出得意的神情,只是淡淡道:
「这其实只是个契机,实际上,就算没有今天这件事,我明天也会将调查精力放到风化组那边,毕竟普通人,可没有那个实力,两天时间,就杀掉十名妓女,关键还能准确卡在她们下班的路上,避免遭遇目击者。」
随机杀人很简单。
这边监控不是很普及,只要熟悉环境,然后看到有人落单,出手后马上离开,难度真的不高。
但精准选中妓女,还在短短两天之内,一天五个,两天十个,全部选在受害者一个人下班回去的路上出手,难度就不小了。
这其实是一种很蠢的做法。
作为一名亲身实践过几次的尸检官,布莱恩很清楚整个杀人过程中,前期的调查跟踪,反而是最耗费精力的。
所以当布莱恩知晓凶手对于环境熟悉,对于受害者熟悉,下手果断精准,手法专业之后,他的第一怀疑对象,就是风化组的人!
前面不开口。
一个原因,是因为这些人也是内部成员,消息灵通,开口就容易打草惊蛇,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没办法轻易定罪。
这样的话,就算后面破案了,也没办法明天下午之前搞定案子,完成C5组长拉贾格的考核委托。
布莱恩是一个收钱办事的讲究人。
他得为拉贾格考虑。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为了排除其他可能的犯罪对象。
当然,刚刚的启发,还是很有帮助的。
至少确定了凶手的犯案凶器和手法之后,布莱恩已经肯定,凶手就是风化组的成员。
这边辖区的负责警员,就那麽几个。
带着答案再去找线索,锁定凶手,就轻而易举了。
二十多分钟后。
两辆轿车,急冲冲赶到了布莱恩这边。
C5组的组长拉贾格带着三个小组成员,兴冲冲朝街道等着的布莱恩道:「布莱恩,凶手在哪?」
布莱恩沉声道:「不用急,他跑不掉的,拉贾格,你先告诉我,伱们小组加班调查到的结果。」
拉贾格点点头:我们根据你提供的思路,调查了最近几年,整个洛杉矶的嫖客案件,发现在三年多前,也发生过类似的案子,差不多的犯罪手法,不过犯案频率不高,差不多两个星期一起,也不是使用的透明胶带,而是塑胶袋.」
听到塑胶袋,格林看向布莱恩。
刚刚布莱恩老大,好像就是使用的塑胶袋,对那个倒霉的抢劫犯进行的犯罪模拟,就是模拟过程,真实度百分之一百而已。
拉贾格继续道:「当时负责案子的,是警探局第三中队,他们和我现在处境一样,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后面凶手消失了,他不再继续出来犯案,这案子继续调查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封存了。」
说着,他看向布莱恩,拍了拍腰间的手枪:「听到你说要抓凶手,我连多年没拿出来的善良之枪都带出来了,夥计,人在哪,我现在迫不及待见到他了!」
布莱恩耸耸肩:「我还不确定,不过你调查一下几年前那个案子辖区的风化组执勤人员,再调查下这一片区域的风化组执勤人员,同时都在的,就是嫌疑人。」
说着,他拿出那个染血的手电筒,将自己之前的发现说出。
拉贾格看着染血的手电筒,高兴之馀,又有些郁闷:「那我们就得去局里调取几年前和现在的人员调任档案了,为什麽不直接在电话里说,这样效率更高。」
「你们不急冲冲出来,怎麽惊动凶手,减少我们的工作量?」
因为特殊性,风化组除了正常的班次之外,经常会安排警员在下午到凌晨这个阶段执勤加创收,也会安排警员值班。
两天辖区这麽多妓女被害,他们压力也大,肯定会时刻关注着C5组成员的动向。
拉贾格身后的一个女成员,也提出了质疑:「如果凶手是跨辖区域作案呢?」
布莱恩咧嘴一笑:
「至于跨辖区作案,也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通勤丶选择犯案目标丶收集目标情报,再犯案离开,这些都是难点。
凶手要是这样做,等于给自己增加了暴露的风险,
另外凶手作为执法人员中的一员,他很清楚警方的调查习惯,所以犯案的时候,会天生带着优越感。
选在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不仅便于作案,还能随时掌握警方的调查动静,所以我不认为他会跨区域犯案。」
听到布莱恩的解释,女组员点点头。
确实如此。
她感觉眼前小有名气的布莱恩,对于犯罪思维十分敏锐和了解,难怪之前能一天时间,就破了三个案子。
见C5组的人,都没了异议。
布莱恩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凶手是不是跨辖区作案,回去看看就知道了,马上十点钟了,走吧,回去看看谁不在,说不定这个案子能在十二点之前搞定。」
「好吧,布莱恩,你语气中的自信,给了我很大的信心,我很高兴自己在走投无路之下找上了你。」
拉贾格朝手下们招招手。
一群人,三辆车,重新往辖区分局开去。
风化组的办公点,也是那里。
这次布莱恩没有主动开车,交给了格林。
格林情绪显得有些亢奋。
看着布莱恩老大在另外一个小组的组长和组员面前侃侃而谈,作为布莱恩的小弟,他也有种自豪感。
他忍不住朝布莱恩期待道:「布莱恩老大,我感觉自己最近进步很快,越来越代入破案思维了,我妈妈说的对,选择比努力重要。」
听着格林的马屁,布莱恩忍不住笑道:「你妈妈挺有生活智慧的。」
「是的,她指引着着我人生前进的方向,是我最重要的人。」
说着,格林忍不住好奇道:「布莱恩老大,你破案既然这麽厉害,当初干嘛要加入法医局,我相信你如果加入警队的话,现在混得估计会更好。」
说实话。
加入B6组以后这麽久,他并没有发现布莱恩在尸检上面,有多麽惊艳的表现。
至少不如布莱恩老大破案时候,那麽让人惊艳。
「破案啊」
布莱恩摸了摸下巴。
他好像确实越来越厉害了。
这次案子,可没开挂,都是靠自己实力搞定的。
知法犯法多了,结合几年法医局工作的经验沉淀,再加上脑子越来越好使,布莱恩发现自己的破案推理能力,提升挺快的。
想要干好一份工作,深入了解工作内容,还是很有用的。
所以说,他之前不是犯罪,只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洛杉矶的市民!
手上的鲜血,不过是成长道路上的些许风霜罢了。
想到这里。
布莱恩朝格林语气淡然道:「我破案并不厉害,只是能够代入凶手的思维而已,格林,只要你能和我一样,多想多做,以后你也能做到这些。」
「嗯!」
格林重重点头。
只是要怎麽想,怎麽做?
他真的很想进步。
警队分局亮起的灯光不多。
这个时间点,除了一些值班值勤警员,基本没什麽人。
档案库这边的文员,也早就下班走人了。
好在现在是网络时代。
除了纸质档案之外,一般不是很机密的东西,警队内部网络都有备份。
一群人来到C5组的临时办公室。
拉贾格利用自己的组长权限,调取了风化组,在几年前连环妓女被杀案区域的执勤人员名单。
名单一共有八人,五男三女。
他继续调出了最近两天妓女连环被杀案,案发地周围的风化组成员执勤名单。
这次是十三人。
两个名单,一对照,三男两女,就被筛选了出来。
布莱恩用滑鼠划过这几个警员的信息资料,先筛选掉了两个已经结婚的女警员,然后又筛选掉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警员。
他指着剩下的两个人资料道:「伊格利·伯奇丶奥托·艾斯,凶手应该就是这两个家伙中的一个,当然,也可能两个都是。」
拉贾格打量起这两人的资料。
这两人,他白天还见过,正是第十个受害者案发现场时候,辅助出警的白人和黑人警员。
其中伊格利,就是那个三角眼黑人警员,看着面色不善,似乎对妓女们的偏见也很大,直接称呼她们为婊子。
另外一个叫做奥托的家伙,则是对方的搭档,一个其貌不扬,但看起来至少有礼貌的白人警察。
根据档案资料。
黑人伊格利,今年34岁,离异状态,名下有多起殴打妓女的投诉。
至于白人警员奥托,今年也30岁了,单身,没有结婚记录,但不确定有没有女朋友,名下也没有投诉记录。
世界上或许有很多巧合存在。
但当所有情况,都符合推测的时候,就不再是巧合了。
破案,不相信巧合。
凶手,大概率就是这两人之中的一个丶或者两个都是!
拉贾格列印出两个人的资料,交给几个小组成员。
因为案件有了曙光。
他心情也轻松了许多,直接和布莱恩开起了玩笑:「看来这案子就要结束了,我们打个赌怎麽样?」
「赌什麽?」
「我赢了,你来我们小组帮忙一个月,我输了,需要的时候,我可以帮你追苏珊。」,说着,拉贾格朝布莱恩挑了挑眉:「我母亲是苏珊母亲的姐姐。」
嚯~
布莱恩没想到拉贾格这家伙,居然还和苏珊是亲戚。
他果断同意了赌约:「成交!」
赢了,以后要是苏珊的家人敢反对他们交往,他就从拉贾格这个内奸入手,一个个搞定苏珊的家人。
输了
呵呵,苏珊还有两个多礼拜就回来了,到时候拉贾格自己就会放弃赌注的。
左右不亏。
布莱恩傻了才会拒绝。
布莱恩:感谢『夜之辉煌』书友一万书币角色打赏,感谢夜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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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