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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来斤重的大元宝骤然落入到手里来,若非李莫愁身负上乘武功,这一下非被金元宝掉下去砸到自己的脚背不可!
李莫愁可以百分之百的确定,这个硕大的金元宝绝对不是从郑晓白的袖子里,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掏出来的,她的眼睛可是一直盯着呢,她不相信郑晓白的速度还真能快得过她的眼睛!
可是如果郑晓白不是用了什么快速的手法,难道这个金元宝还能真的凭空出现在自己的手里不成?
“郑大哥这这个”
李莫愁刚才说是要让郑晓白给她变出些金银财宝来,不过是想要为难郑晓白一下罢了,但现在郑晓白真的给她变出来这么大的一个金元宝来,她反而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李莫愁从小就被她的师父收养了,一直在不见天日的古墓中长大,受到师父的教育也很古板,无非就是教她读一些《三字经》、《弟子规》之类的古籍,因此李莫愁所有关于做人的道理,都等于是直接接受的各位古时圣人们的思想。
至少到现在为止,李莫愁受到世俗的影响还不是很大,还没有完全改变小时候被师父贯注的那些道德标准和思想观念,还在把“志者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这样的古训奉为金科玉律,所以感觉自己平白无辜的接受别人这么贵重的东西,实在是有违她一向的准则。可是想到自己囊中已经只有的那两块散碎银子,可能最多三五天就会被她花得一干二净,而随后她就将会变成一个身无分文的穷人时。她就会感觉到一阵深深的恐慌。难道等自己的银子花光了,真的要象古书中记载的圣人们那样宁可饿死。也绝对不会去偷、去抢、去乞讨吗?
望着手里那个金灿灿的大元宝,李莫愁一时间不禁有些犹豫了起来。
“拿着吧你不是说师父给你的银子快花光了吗?那就拿着吧既然你叫了我一句郑大哥。那我们就不是外人了,妹妹拿哥哥点儿银子花花,那算什么呀?”郑晓白笑着说:“这个大元宝应该够你花用一段时间的,不过你总是这样子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不如你回头把这元宝变卖了,然后买一块田地当个地主婆,或者是收购一家店铺,当个老板娘什么的,这样你以后就可以有源源不断的银子花用了。当然前提是你不能太败家了!”
听到郑晓白这番亲切而又体贴的话,李莫愁的眼眶瞬间就湿润了起来
这次被师父赶下山时,师父只是给了李莫愁一百两银子,和几片金叶子,按说李莫愁若是能合理的支配这些银子,也并非就不能用来置办些产业。可是从小生活在古墓中的她又哪里会想得到这些事情,直到她明白再多的银子若是只出不进,也总有花光的一天时,她手头的银子就已经所剩无几了!
在生存的危机下。李莫愁首次开始对师父有了些许怨悔的心理,也终于开始为自己的未来而担忧起来却没有想到,当她即将陷入到两难的境地时,却碰到了郑晓白。
如果郑晓白只是简单的送给李莫愁一个大金元宝的话。那么李莫愁就算是对他心生感激,却未必会感动,而在郑晓白说了那番体贴的话。并且帮李莫愁简单的做了一下规划后,却让李莫愁那颗脆弱的芳心一下子就被深深的触动了。
这让李莫愁想到了小时候。那次她的手指被玉蜂叮伤了,师父小心翼翼的将她的手指含在了嘴里。轻轻的吸吮的感觉真的让人感到很温暖、很温暖啊!可惜的是自从她开始正式学武之后,这种温暖就彻底消失了,哪怕她在学武的过程中吃再多的苦,受再重的伤,师父也只会用严厉的目光和语气督促着她继续下去,而绝对不会让她因任何借口而放松片刻!
入世这几个月来,也不是没有男人对李莫愁献殷勤,事实上正相反,对李莫愁献殷勤、献金银财宝的男人大有其人,不过李莫愁知道那些男人无一例外的,都是在垂涎着她的美色,他们所做的一切,其目的无非就是想把她骗回家去李莫愁不是傻子,对于这种别有用心的男人,她向来不会客气。
不过李莫愁知道至少面前的这个男人,就绝非是在垂涎她的美色,就绝对没有要把她骗回家当妻子、或者是当小妾的意思,这个男人对她的关切是发自于内心的,而并未附带其他的目的,也正因如此她才会被感动得稀里哗啦!
说话的功夫,锅里的兔子肉已经炖得稀烂了,郑晓白又变戏法似的从衣襟里掏出来两只大碗,然后把锅里的兔子肉盛了两碗,将其中一碗递给了李莫愁。
“哇好香啊!”李莫愁刚刚赶了大半天路,还水米没打牙呢,这时候闻到喷香的兔肉和浓汤,顿时口水都快流出来了,连忙将那碗兔肉接过来,可是刚夹起一块兔肉,还没等送到嘴里呢,就立刻警惕的再次放下,表情严肃地说:“等等你好象还没有回答我先前的问题呢!这帐蓬的主人哪里去了?还有这锅兔子肉是哪里来的?你如果不说清楚,我肯定死也不会吃的!”
郑晓白有些无语的摇了摇头,没想到这未来的女魔头现在的原则性还这么强!
无奈之下郑晓白只好把装兔子肉的大铁锅端了下来,将那个三角架拆了开来,变成三根铁钎,然后一根一根的塞到了自己的怀里去。他原本是把如意百宝囊挂在腰间的,不过后来发现这样每次取放东西都不太方便,一个搞不好就会被剧情人物看到,于是他便干脆将如意百宝囊藏到了怀里,这样他每次取放东西时,都有外衣遮蔽着,别人到也看不出个究竟来。
那铁钎每一根的长度都在一米五左右,李莫愁眼睁睁的看到郑晓白将这么长的铁钎一一塞到怀里,然后就此消失不见,不禁惊得瞪大了眼睛,久久无语
“怎么样?你现在明白了吗?”郑晓白见到李莫愁吃惊的样子,不禁笑了笑,说:“其实这帐蓬的主人就是我,你别看帐蓬支起来看着挺大的,但若拆掉后,卷在一起也没有多大,我随随便便就可以塞到我的怀里携带着,等什么时候需要用的话,再掏出来支上就可以了!至于这锅兔子肉,当然也是我刚才猎取到的,然后炖在锅里的,放心你想象中的那个,被我杀掉的帐蓬主人,其实是根本不存在的!这只兔子也绝对没有贼腥味,你可以放心的吃了!”
李莫愁闻言仍然还是有些无法相信毕竟三根一米多长的铁钎能藏在怀里,虽然让人震惊,但还不至于让人无法接受,可是那么大的一个帐蓬要说也能被郑晓白揣到怀里去,她却是无论如何也相信不了的。
本来郑晓白是想要把帐蓬拆掉,然后装到如意百宝囊里给李莫愁看看的,但想想拆完再装实在是太麻烦,便索性将他储物戒指里一时装着的那口用来盛水的大缸给放了出来,结果李莫愁就彻底崩溃了
“起风了你进帐蓬里面睡下吧,我会在这里守着的。”饱餐了一顿兔肉后,郑晓白又当着李莫愁的面把那只大铁锅涮洗干净,塞到了怀里去,这才催促着李莫愁早些休息。
虽然在这样的夜晚,坐在外面滋味肯定不会好受了,但是李莫愁毕竟还只是个女孩子,郑晓白这点儿绅士风度还是有的。至于和李莫愁同睡一顶帐蓬这种香艳的事情,郑晓白也只能在心里面想想就算了。这女人可是被男人多看两眼,就会和你拼命的主儿咱还是少惹为妙吧!
当然,现在的李莫愁远远没到那么凶悍的程度,但总之也还是一朵带刺的玫瑰,玫瑰花虽好,插在花瓶里看看就好了,真要搂着一束刺玫瑰睡觉那结局一定会相当悲惨的!
“那谢谢郑大哥”李莫愁也没有客气,只是微微犹豫了一下后,就听话的乖乖钻进了帐蓬,随后就看到帐蓬里的地面上,居然还铺着一床柔软的被褥,想到这被褥应该是郑晓白睡过的,李莫愁的俏面顿时一片绯红,但是她却罕见的没有嫌弃什么,而是很自然的掀开被子钻了进去,深深吸了一口气后,似乎没有嗅到什么异样的汗臭味,便不由得露出了一丝开心的微笑。
闭上眼睛,想到郑晓白表现出来的种种奇异之处,李莫愁越发的对他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感,而一想到有这么一个奇异而又强大的男人就在外面守护着自己,李莫愁的心里面就感觉到一阵十分的安心,过了没一会儿,居然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喀嚓”突然间,一声沉闷的雷声划破了寂静的夜空,熟睡中的李莫愁顿时被惊醒过来,随后她就听到一阵雨滴打在帐蓬上的“啪啪”声,于是她的睡意一下子全都消失了(未完待续。。)
ps:感谢“随枫起舞”、“bxeroxb”、“sdicsn”、“luoke000”和“一代名屠”五位大侠的打赏,也感谢“bxeroxb”、“吴某人在此”和“xiss0414”三位大侠的月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