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军来势汹汹,看来必有所图。此时此刻,我等僧人还能派得上什么用场?”
迦叶摩罗淡淡的说道,他并没有睁开眼睛,但是似乎一切都在他的眼内一般,知道此刻,殿堂内的人都在看着他。
真正的超级高手,就如刘易那般,哪怕不用肉眼去看,都能够感应得到四周的情况。
不过,听这国师的语气,似乎对于这一次汉军来犯的事并不是太过热心。
佛门从一开始就奠定了他们的教义基础,就是出家修行。或者,古时候,他们的出家,并不戒色戒酒不戒肉,但是却肯定会讲究修心养性,凡事讲究一个因果。同时,他们的教义,也比较着重善恶,这个,应该也是佛教能够发展起来的一个主要原因。
他们现在的这些所谓佛法高深的得道高僧,无论面对任何事,都会保持着一种比较淡然的心境,不喜不悲。看问题,也不会只看表面,会直透事情的本质。
他们立教授徒,真正的教义,的确是好的,导人向善,让世间减少诸多的纷争。
这里,也得要说,他们佛教与大月氏配合,的确渐渐的让他们的佛教发展壮大,已经成为这古印度地区的主要宗教,门徒万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贵霜帝国,佛教与大月氏的蜜月期已经过去。
这个,主要是因为大月氏本族,难改他们本性野蛮的性质。贵霜帝国统一了印度之后,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整个古印度这种人吃人的基本社会状况。贵霜帝国的强大,是大月氏本族的强大,而原来的印度地区的一些原住民,却始终都处于大月氏部族的奴役当中,原住民甚至已经到了一个难以维持本族的生存及传承的状态当中。如果印度还继续由大月氏统治下去,古印度人最终怕只有被灭族的可能。
这里,说起来可能会有些禁忌,但是,现实却的确是存在着这样的一种情况,种族歧视!
古印度人,他们人长得瘦弱,肤色介于黄色与黑色之间。与那些处于欧罗巴地区,甚至是古华夏新疆一带地区的人种来说,相差太大。大月氏人,他们是白皮肤的,对于与他们不同肤色的人,还是从心底里感到厌恶。所以,他们入主印度之后,原住民的生活当真的不好过。
其实,这个古印度地区,被贵霜帝国统治期间,也就等于是华夏五胡乱华期间一般。烧光杀光抢光的事屡见不鲜。
大月氏表面上,尊崇佛教,但是实质上,并没有吸取到佛教的真正教义。大月氏想要的,只是一个统治这片地方的手段,而并要获得真正的文明,并非是想让这一个地方获得真正的发展,难以做得到让国民平等。那种种族之间的矛盾,大月氏根本就不知道要如何去解决,也不会去解决。
如此,就与佛教的教义北道而驰。何况,佛教怎么说都是原住民所兴起来的一个宗教。他们却没能为自己的门徒带来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的机会,所以,他们还有可能与大月氏部族保持一种良好的合作关系么?
加上,贵霜帝国的王室,那种血腥腥的夺权作风,也让佛教敬而远之。平时,不是佛教不想参与政事,而是这里的水太深,他们不敢涉入。一般情况之下,每到贵霜帝国更换国君的时期,佛教都显得相当的低调,只有待到情况明郎之后,他们才会介入,保持他们在贵霜帝国应有的地位。
而对于汉军的进犯,以这个国师迦叶摩罗的智慧,他也还没有看得出汉军的进犯是祸是福,所以,他就想刻意的保持低调,静观其变。对于他们来说,大月氏人也好,汉人也好,都是一样的,都非他们印度原住民的力量。所以,只要他们原住民能够获得生存发展,那么就一切都好说。
不过,毕克特却并没有因为国师的淡然而放弃他的计划。
他向国师施礼道:“国师,现在国难当头,还请国师出手,以阻汉军兵锋。国师佛法高深,又以我们贵霜帝国第一大教教主的身份,前往求见汉军主将,相信一定可以见到其人。另外,我们贵霜帝国曾经派出过不少佛教徒远涉大汉传教,汉人肯定知道我们贵霜帝国佛教的。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那汉军主将一定会相见的。若能通过说法,让汉军停止进犯我国的行为,那自然就是最好不过了,若是不能,那么就请国师出手,刺杀汉军主将,阻缓汉军的兵锋。我们只需要数天的时间,各路大军便能赶回到帝都。到时候,我国就算是与汉军堂堂一战,也足以战而胜之!”
“能否阻缓汉军兵锋,让我军布防,这事关重大,还请国师辛苦一趟。”
对于贵霜帝国的众臣来说,像国师这样的高人,是天下无敌的,他们从来都没有想象过汉人当中会有什么人能够与他们的国师一战。所以,毕克特觉得,只要国师出手,那么一切都没有问题。
他说完之后,便静立等候迦叶摩罗的回应。
过了一会,迦叶摩罗却似还没有回应的迹象,他依然是闭着眼,手上的一串佛珠有节奏的一颗一颗的在他指间滑动。
“咳!”这个时候,国主韦苏提婆咳了一声打破了沉静,似是赞同毕克特的计划,点头道:“嗯,不错,先派人去交涉,若不能奏效,再让国师前往阻一阻汉军兵锋,待我军布好防,守上数天,我国大军必能快速返回帝都。到时候,以我军之威,定教汉军有来无回”
他说着,便扭头望向迦叶摩罗,放缓声调道:“国师,师兄,这次事关我国国运,若非不得已,也不会请师兄出手。”
“贫僧前往也不是不行。但是”迦叶摩罗终于睁眼,却见似有一股无形的锐光,从他那深深的眼瞳中发现,整个殿堂的气息都不由之一重。
“师兄有什么要求请尽管提!”韦苏提婆深吸了一口气道。
“唉”迦叶摩罗忽的叹了一口气,摇头道:“算了,不提了,需要贫僧什么时候动身,到时候派人通知一声便可。没事,贫僧告退。”
迦叶摩罗不是不想提要求,而是他知道,就算他提出来也不会有什么的实际的结果。有些问题,并非是现在存在的,而是一直来就存在着。这么多年了,都没法获得根本的改变。所以,现在再提出来,也没有丝毫的意义。何况,他这一次,似乎并不看好贵霜帝国能够与汉军争锋。
他走到了殿堂大门,顿了一下,也没有回头,淡淡的道:“陛下,贫僧就算出手,但也没有太大的把握,所以,还请陛下要做好准备。另外,就算贫僧能成功阻缓汉军兵锋,但是所谓善者不来,所以,还请陛下莫要轻心,汉军当年能够打得匈奴臣服,绝非弱者,言尽于此,请陛下三思。”
迦叶摩罗看似缓步而行,但身形却很快,眨眼就离去了。
望着国师消失了的殿堂大门,韦苏提婆眼眉一阵猛跳,因为迦叶摩罗的话,直接刺痛了他及一众大臣的心。
他们这些大月氏的人,永远都不会忘记他们是被匈奴人打败的事实。祖上败于匈奴人,有如丧家之犬逃到了这里来建立了贵霜帝国。提起匈奴人,他们世代都会觉得耻辱。
而国师说的,汉人打败了匈奴人的事,他们也是知道的。打败他们的匈奴人,却败于汉人。如今轮到他们面对汉人的大军,这的确让他们感到有些心虚。
不过,他们现在只知道匈奴人以前曾被大汉打败,迫得匈奴人分成南北匈奴的事,却还不知道现在的匈奴人,早已经被新的大汉所灭了。毕竟两国相隔太过遥远了,哪怕是数年前发生的事,可他们依然还不知道。何况,十年左右之前的时候,贵霜帝国因争王权而大乱,又哪里会有人去关注遥远东方的大汉呢?
“呵呵汉军?我们大月氏部族怕过谁来?当年若不是匈奴人的偷袭,我们会败给他们那些矮子?不管如何,战过便知道,希望国师能够为我们争取到数天的时间吧。当然,若能通过外交交涉,让汉军暂停数日进军。不用国师出手,我们也一样可以打败汉军!”韦苏提婆给众臣提气,不想因为国师的数语而影响到刚刚的决策。
何况,国师让他三思,他现在都还不知道要自己三思什么。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总不可能未战先怯吧?
很快,韦苏提婆就先派出了使臣,直接前往汉军扑来的方向。
从后世孟加拉国首都达卡地区到达后世印度新德里首都,约有两千多里。
汉军是一直沿河两岸向印度的中西部挺进的,东西流向的印度河,其北岸,便是珠穆朗玛峰山脉的南则,一路数千里,都是一些山岭森林,那是一道天然的,将华夏与印度分隔开来的巨大城墙。
不过,从印度河到达珠穆朗玛峰的山簏,还有六七百里之遥,是看不到的。而以印度河为界,越是往中西部的方向,就显得越是荒芜,入眼都是黄沙滚滚的区域。
其实,印度的人口分布,在后世的时候,大多都是分布在孟加拉三角洲一带,分布在沿印度河两岸一带。其拉贾斯坦西北部沙漠地带、喜马拉雅山北部高山地区,哪怕是后世,也是人迹罕见的。
汉军一路沿河挺进两千来里,实际上已经算是孤军深入了。大军一路挺进,也一方面向沿河两岸纵深发展。如此,大汉到达了离德里(嗯,古时候还不叫新德里)不远的地区时候。汉军的军马其实还只有十多二十万。
印度河,也就是恒河,拦在了汉军的前面。
这是恒河的一个大湾道,使得从北岸行军的汉军,成了被恒河拦在了北岸的形势。
据迦腻色伽苏韦所述,从这里渡河之后,不远便是贵霜帝国的帝都了。不过,过了河之后,有一道山脉拦住了去路。
这个,也算是德里的一道天然的屏障吧,北面是大河,河北面又是一些高山,东面,就是这一道山脉了。
当然,这一带,其实都是平原地带了,而这道山脉,也只是相对于这些平原来说比较突出而已,实则上,只不过是一道不高的土山。并不算太过险峻。
迦腻色伽苏韦说这是德里东面的鸣鸡岭。意思是说,太阳会先从这道山岭升起,而山上的野鸡会先见到东方的太阳,所以,叫得最早。
新汉军一路顺利,杀到了德里附近,只要通过这一道山岭,就算是杀到了贵霜帝国的帝都德里了。
但是,刘易却知道,此时此刻,贵霜帝国肯定已经获知自己汉军进攻的情况了,他们估计也绝对不会坐以待毙,肯定会有所准备。
而刘易的心里,也并没有轻视这个贵霜帝国,因为刘易的心里很清楚,自己的汉军兵锋之所以能够如此快速顺利的杀到了德里附近,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贵霜帝国没有一点防备,他们帝国的大军,并没有在其国的北面。
按刘易的估计,贵霜帝国肯定会急调各地的大军返回京都卫戍的。也就是说,自己的汉军,与贵霜帝国的大军肯定会有一场大决战。而地点,就是在贵霜帝国的帝都。
以现在约二十万的兵力,贸然进攻其帝都,刘易并不认为可以轻易的夺取这座帝都。因为刘易知道,就算自己趁其不备,饶幸夺取了下来,跟着也肯定会遭受到贵霜帝国大军的反扑。到时候,自己的大军肯定来不到那么快,那么就变成是自己以这二十万孤军应战贵霜帝国有可能是数十万上百万的大军。
刘易可不想放弃自己兵力上的优势,让自己陷于被动。
而且汉军斥候,也已经探到,那道小山岭上面,已经有了贵霜帝国军马活动的迹象。
所以,刘易很果断的,下令大军先渡河,然后背河结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