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更天左右,吴命刀安然归来。他提了一个大大的鸟笼,里面装了十多只鸽子。
萧飞逸机一见大喜!
众位兄弟一起围过来,看大哥到底有何意图。
萧飞逸明白大家心中所想,不再卖弄关子,取出一张事先准备好的字条,在纸条上写下这样一行字:“碧玉蟾蜍已被大联盟尸魔、邪神、鬼面人抢走,速援!”
把字条向众位兄弟展示完毕,装入一个小小的竹筒,之后说道:“这就是火种,一个可以引爆江湖的火种!”
冷凡听完心中纳闷,问道:“这个字条的用意很明显,但若用这些普通家鸽传送,那岂不就是把字条带回鸽窝而已?不用专门饲养的信鸽通信岂不会露出马脚?”
萧飞逸也呵呵一笑道:“只要略使做文章即可。”
说完,取过一只鸽子,把竹筒系在它的脚上,有对鸽子说道:“鸽子啊,鸽子,为了尽快结束这场武林争斗,我不得不牺牲你了,先和你说对不起了!”
一扬手,将这只鸽子放飞到空中。
黑夜中,鸽子一阵翅就要消失踪影,但一声弓弦绷动之声响起后,再看那只即将消失踪影的鸽子立刻在空中翻滚起来……
萧飞逸黯然地收起手中的长弓,有些沉痛地道:“不把这只鸽子射伤,它就不会落下来,我们有意而为的事情就不会变成偶然的事情。
“我没把它直接射下来,只是射伤了它的翅膀,它带着一支羽箭很快就会落下去。如果它的落点好的话,其余的这些鸽子我们就用不到了。
“好了,今晚的节目已经结束了,我们都回去睡觉吧。如果几天内没有任何风吹草动,我们就再如法炮制一回。”
众人终于明白怎样用鸽子放火了。
白雪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边往自己的房门走边嚷嚷:“原来此火种非彼火种,是这么个火种啊!我咋没想到呢!高,实在是高!”
何止白雪,其他几人也有些目瞪口呆,原来还可以这样玩!
……
万户镇的清晨到来了。
以卖早点为生的王二嫂仍像前几日一样早早地挑担出门儿了。
平时照顾她生意的都是些街坊邻居,是一些多年都固定不变的老顾客。这些人平时会亲自上门买早点,这省了王二嫂很多事情。尽管上门的人不是太多,但总可以维持生计。
不过,这些天万户镇有些反常,一下子来了很多不速之客,这使得有些经营头脑的王二嫂也动起了心思,把早点挑出去卖。
虽说费些功夫,搭些力气,但总可以多增加些收入。有些武林人出手非常阔绰,几个铜板的东西有时能给好几钱的银子,这使得王二嫂干劲十足。
还别说,今天的生意倒真不错,她刚走完两条街,早点就快卖完了。
这也得益于王二嫂先天条件,她天生就有一副好嗓门儿,吆喝起来不但声音洪亮,而且还清脆动听。
再加上王二嫂平日保养得不错,皮肤白嫩,丰胸细腰,面容娇美,所以这些天对她美貌动心的男子都会有意无意地借买早点的机会来和她搭讪几句。
王二嫂不知他们醉聚翁之意不在酒,每一次都很热情地回应顾客,倒是得了些人缘。
见又有几个衣着鲜明的男子向她张望,王二嫂起了劲儿,黄莺高歌似地叫卖起来:“油条!稀粥!豆腐脑!”
她这突然的一喊不要紧,立刻就把这一小片本还在睡意中的宁静给打破了。立刻一片鸡鸣狗叫之声响起,同时一只本站在高墙之上瑟瑟发抖的鸽子也突然振翅高飞起来。
那是一只身带羽箭的鸽子,一只本已失去飞翔能力的鸽子。
突然的振翅飞动又牵动伤口,那只鸽子再也无法在空中保持平衡,数个翻滚后从高空中掉了下来。它虽似努力想飞到一个没有危险的地方,但它办不到了,还是摔落到巷道上,摔落在王二嫂身前。
王二嫂一声低呼,连忙放下手中的东西,抢步上前拾起那只受了伤的鸽子。
当那只受了伤的鸽子落入到王二嫂手中之时,它全身抖得非常厉害,可能是恐惧远远大于伤痛的原因吧。
王二嫂心肠不错,见鸽子身带羽箭,十分心疼地说道:“可怜的小家伙,这是哪个天杀的造的孽啊?放心,我会治好你的,总有一天会让你重新飞翔的。”
正说话间,眼光一瞟,忽然发现鸽子脚上还系着一个小小的竹筒,心中纳闷儿:“难道这是一只信鸽?”
取下竹筒,王二嫂发现在竹筒里果真有一张纸条。
王二嫂暗道:“这只鸽子果然是用来传信的鸽子,只是不巧被射伤不能及时把信息带过去,这可怎么办?也不知道这消息重不重要。”
王二嫂一下子慌了手脚。
古时飞鸽传书虽很常见,可也不是什么消息都靠它传的,因为要把普通的鸽子训练成专门的信鸽要花费很大的人力物力的,所以用信鸽传递的消息往往也是十分重要,甚至是十万火急的。
王二嫂就是因为知道今日之事非同凡响,所以才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
那几个衣着鲜明的男子本正向王二嫂走来,而且距离又不远,便把刚才之事全看在眼里,于是一下子围了上来。
同时,刚才的鸡鸣狗叫之声也引起很多人从门缝探出脑袋窥探,见一只受伤的鸽子忽然落下,也感好奇,呼啦一下子钻出五六个人。
当大家弄明白这是一只信鸽时,便七嘴八舌议论起来。
有人说要看看竹筒里纸条到底写些什么,有些则说不可以,因为若偷看到官府或军队的重要秘密有可能要被杀头或坐牢……
一时间大家争论不休,这可让王二嫂犯了难。
争论之声又引来一些围观之人,不一会儿,本还安静的巷道一下子热闹起来。
就在众人争论不休之际,一声低喝传来:“把路让开!”
声音虽不大,但众人却觉得耳朵有些嗡嗡作响。
就像听到皇帝的圣旨一样,人们自觉自动地让出了一条通路。
当一行五人出现在众人视线里时,已有低呼起来:“我的妈呀,怎么是他们?”
原来,当先之人就是瘟神莫去病。在瘟神之后的则是风神龙旋风、云神谢天、雨神满天星,最后一个则是扒皮公子燕天仇。
王二嫂看见莫去病的第一眼就觉得全身有些发硬,脖子后直冒凉风,仿佛一下子害起大病,不舒服得很。
莫去病在人群外围的时候就已经把事情听了个大概,所以直截了当地对王二嫂说道:“把竹筒给我!”
王二嫂像中了魔法一样,在莫去病话音刚落之际,就已把竹筒连同那只颤抖的鸽子一起抛给了莫去病。
对王二嫂而言,竹筒和鸽子此时已是烫手的山芋,她巴不得趁早和此事脱离干系。
莫去病一副王者风范的架势,从竹筒里抽出了那张纸条,当众慢慢展开,并逐字念了出来。
对莫去病而言,他要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
别人不敢做的事,他敢!
别人不能做的事,他能!
官府的秘密又如何?军队的秘密又如何?他莫去病就有这个胆子,把所有的秘密公诸于世,谁能奈他何?
“碧玉蟾蜍已被大联盟尸魔、邪神、鬼面人抢走,速援!”
莫去病一个字一个字地把这句话念完,初时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可当他完全明白字条上的意思时居然被自己的刚才之举吓了一大跳。
本来在看到碧玉蟾蜍几个字时,他曾犹豫了一下,盘算是否接着读下去。
可他心思电转后认为,此时全城的人都在议论碧玉蟾蜍,字条上出现这几个字也不足为怪,所以为了显示他与众不同的江湖地位,仍决定大胆地泄露一下别人不敢轻易泄露的秘密。
但当他完全明白了字条上的意思时他就后悔了,后怕了!因为他意识到他泄露的不仅仅是别人的秘密而已,同时也把离别园掌握的第一手信息泄露了出去。
碧玉蟾蜍人人得之而甘,别人若也知道了碧玉蟾蜍此时落在大联盟这几人手里,岂不就先下手为强了吗?
若给他人抢了先机,他的罪过可就大了!
在想到这些的同时,莫去病积存在心中的一些疑虑也解开了。
他在心中暗暗想道:“难怪那些娃儿们没了踪影,原来他们早已遭遇了不测!哼!这可省了自己这些人动手了。”
莫去病也并未把尸魔、邪神、鬼面人这几个人放在心上,因为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只靠绰号唬人的人,又怎么能和他瘟神的大名相提并论呢?
尤其那些自称是大联盟的高手,简直比那纸糊的老虎还容易对付。
那几个人可以以后慢慢地去收拾,他必须先解决眼前这泄密的问题。
莫去病环顾一下四周,见有约二十多个围观者,心中有些犯难。
对他而言,想让人不泄密的最好办法莫过于让其永远不能开口说话。想要让这二十几人不开口很好办,对莫去病而言只是举手投足的事儿而已。
但一下子杀死二十几个平民恐怕会引起公愤的。
眼下万户镇各路人马云集,莫去病真若真干下这件人神共愤的事,他有可能会给自己和离别园带来很多麻烦。
离别园的屠刀虽早就沾满了血,但那毕竟都是武林中的争斗,你死我活在所难免。可这把屠刀若沾上很多无辜百姓的血,会引起什么样的结果,殊难预料。
平民虽不会武功,但人多了,连一个政权都可推翻,实不容小觑。
正在莫去病思量间,又有一群江湖客从另一条街转了过来。
莫去病暗道:“罢了!给自己积点阴德吧!”
一挥手,带着龙旋风几人撤走了。
龙旋风几人也没想到莫去病的心思瞬间数变,刚才已动了杀机,本想插嘴说上几句,可莫去病已下令撤了,于是也不就不再言语,跟着他撤走了。
几人中,属莫去病武功最高,当然就得以他马首是瞻了。
围观众人在鬼门关上打了一个来回仍浑然不知,又开始对碧玉蟾蜍的事大谈特谈起来。
这些人虽然不是武林人,不知道尸魔、邪神、鬼面人是什么东西,但他们对碧玉蟾蜍仿佛是耳熟能详,谈得是津津乐道,唾液横飞!
那群来到近前的江湖客诧异地听他们说着,偶尔还问上几句,脸上都露出了不同的神情。
碧玉蟾蜍被尸魔、邪神、鬼面人抢走的绝密消息,一日之间传遍万户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