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回来了!!”
赵子轩推开家门,满心欢喜地呼喊着,声音中充满了期待与喜悦。
厨房里传来轻柔而慈爱的回应。
“儿子回来了,快来洗手准备吃饭。”
伍湘莲微笑着从香气四溢的厨房走出,围裙上绣着精致的花样,手中托着一盘令人垂涎欲滴的辣椒炒肉。
她的眼神与赵子轩交汇,那份温暖的笑容,宛如春日的暖阳,洒满了整个房间。
“妈,我,我饿了,好香啊!今天吃什么菜?”
赵子轩差点忍不住去拥抱妈妈,他鼻子一酸,泪水在眼眶打转几乎要夺眶而出,但终究还是忍住了。
他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日子未曾与妈妈相见,自幼在单亲家庭中成长的他,全赖妈妈一人含辛茹苦地抚养长大。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却带走了妈妈年轻的生命,使他从此失去了那份最温暖的庇护。
重活一次,他发誓要将过去的悲剧彻底改写!
“妈,你最近身体怎么样?有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
赵子轩关切地问道,心中忍不住想起妈妈因绝症离世的往事。
伍湘莲惊讶地看着儿子,笑道:“你怎么突然关心起我来了?妈身体好着呢。”
赵子轩紧紧握住妈妈的手,坚定地说道:“妈,你有时间记得去医院检查一下,不!等周末我陪你去,我现在已经长大了,以后家里的事,都由我来撑着!”
他的眼神中闪烁着决心的光芒,仿佛要将过去的遗憾全部弥补回来。
伍湘莲却像是被吓到了,伸手摸上了他的额头。
“这也没发烧呀,怎么突然说胡话了呢?”
“哈哈!”
赵子轩的笑声中充满了喜悦,仿佛所有的压力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以前他年轻不懂事,赚到钱后第一个想的总是女朋友。
后来他发现,与其把钱花在嫌弃你的女人身上,还不如给妈妈敬孝心。
买一束花给女朋友可能会嫌弃你,但买花送给妈妈她会开心很久很久。
这大概就是爱与不爱的最大区别吧。
可惜这个道理,赵子轩明白的太迟了。
子欲养而亲不待。
这又何尝不是他心中最大的遗憾?
吃过晚饭。
赵子轩和妈妈母子交心地谈了一次未来。
这是前世的赵子轩不曾做过的事。
当年不懂事的他,什么都不愿意和妈妈说,有什么话总是闷在心里,报喜不报忧的独自承受。
现在不同了。
他有太多太多的话想和妈妈说,他想了解妈妈的一切,想知道怎样才能让妈妈幸福快乐的生活。
“妈,以后我的生活费和学费你都不用管了,你儿子我有本事解决。”
“你呢,以后就安心在家养着,想上班就去上班,想打麻将就去打麻将。”
“对了!你要是想找个伴,我也不反对,前提是要带回来经过我的考察,我怕你所托非人。”
赵子轩的话把伍湘莲说的一愣一愣。
她突然害怕极了。
儿子怎么变成这样了?
该不会是遇到什么事了吧?
“儿子,你告诉妈,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伱是不是和人结仇了?还是你又在学校和同学打架,脑袋被人打坏了?”
伍湘莲紧张兮兮地望着儿子。
赵子轩笑了。
他这时也发现自己心急了些,钱还没赚到就开始安排一切,好像没什么说服力。
但不要紧。
时间会证明一切。
重生一次,他发誓绝对不会再让悲剧重演。
赵子轩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妈妈没什么能力,只是监狱单位里的一个普通工人,算是铁饭碗吧。
但是工资是真的不高,一個月也就三千多块钱的样子,靠着这点工资,伍湘莲一个人把赵子轩从小拉扯长大,可谓是既当爹又当妈,很辛苦。
而赵子轩的父亲,在他2岁的时候就和妈妈离婚了。
那是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他隐约记得自己见过一次所谓的爸爸,好像听说那个人重组了一个新的家庭,还有了新的孩子。
因为不在一个城市生活了,所以赵子轩后来再也没见过那个人。
这便是赵子轩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梦开始的地方。
翌日。
天蒙蒙亮,躺在床上的赵子轩睁开眼睛,死死盯着白花花的天花板。
感受着年轻身体的活力与激情以及一柱擎天的勃勃生机。
他知道,自己是彻底的重生了。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逗逗女孩!”
赵子轩心情愉悦地哼着歌,从床上起来。
洗漱完毕之后,他对着镜子梳好发型。
随后,他和妈妈打了一声招呼,便兴冲冲地出了家门。
赵子轩出了单位大门,在马路边找到一家久违的早餐店,刚想买两个包子,一摸口袋,猛然发现自己兜里空空如也。
“糟糕,忘记要早餐钱了!”
赵子轩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嘴巴子。
高中生正是长身体的最佳时期,不吃早餐怎么行?
他当年就是因为经常省钱不吃饭,所以才导致自己身体长时间营养不良,最终遗憾的错过了180cm的完美身高平均线。
如今上天好不容易给了他一次重新长高的机会,他岂能再度让自己重蹈覆辙?
“老板,能赊账吗?我今天没带钱,明天一起给你,骗你是小狗。”
赵子轩试探性地说道。
老板一把夺回装好的包子,用一个凌厉的眼神拒绝了赵子轩的无理请求。
想吃白食?
门都没有。
你当我第一天开店吗?
“赵子轩。”
远处传来一道呼唤。
寻声望去。
眼前穿着蓝白配色校服的漂亮女孩突然凑上来,头上的马尾辫随着她的脚步轻轻摆动,青春洋溢的气息在她身上流淌开来,充满了岁月静好的魅力与娇艳。
“宋秋雅。”
赵子轩微微有些惊讶,礼貌地朝对方点了点头。
一开始可能会觉得奇怪,宋秋雅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但转念一想,对方和自己本来就是一个单位的家属子弟,在这个去往学校的必经之路上遇见,好像也没什么奇怪的。
他才不会自作多情的认为,是宋秋雅刻意在这里等自己。
好吧,以前可能会。
当年的赵子轩,最喜欢献的殷勤就是,隔三差五给宋秋雅带早餐。
结果一片痴心付流水,最后什么都没得到。
也不对。
他得到了一个暖男的称号。
说白了就是舔狗。
背地里不知道被同学嘲笑了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