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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任谁心里都有压力。
其他人则从藏身的地方跑出来,高高兴兴地拿出绳子,把死掉的野猪们一一捆绑,等着抬回镇上。
“阿贝尔!”萨姆跑到阿贝尔待着的树下,冲他挥手,“快下来。”
阿贝尔应了一声,站起来往周边眺望一圈,确定没有什么危险后,从树上跳了下去。
两人朝林地上走去,看着兴高采烈地队员们,阿贝尔露出笑容:“大丰收啊。”
“是啊,这下冬天就好过了。”萨姆高兴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多亏了你!”
阿贝尔笑了笑:“要不是大家一起做了陷阱,凭我一个可搞不定这么多野猪。”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萨姆咧开嘴,“放心,等会儿一定给你留只最肥的。”
一个巡猎队员听见了,立马说:“不行,太肥了不好吃,要最壮实的才好!”
“没错,有肥有瘦才是最好的!”
“阿贝尔你等着,我给你挑个最壮的!”
“还要皮完整的,剥下来才好做衣服。野猪皮可保暖了,做成衣服也好看,诺曼先生不是要去男爵家里上课吗?正好做成大衣穿。”
“我来剥,剥猪皮我有经验,保证漂漂亮亮剥下来!”
“那猪肉就放我家处理吧,我家那几个小子天天瞎闹腾,一身使不完的劲儿,正好给他们找点事干。”
“那还不如放我家,我家上个月才买的快刀,一起切好了再给阿贝尔他们送过去!”
巡猎队员们自顾自地高声谈论,三言两语的,连谁家洗、谁家切、谁家腌都分配好了,让一旁插不进话的阿贝尔哭笑不得。
他几次张嘴试图说点什么,结果根本没人理他,萨姆哈哈笑着说,“你就别管了,等会儿早点回去,让诺曼先生别做晚饭了,晚上我给你们送点麦酒和猪排,让你们尝尝我爸的手艺。”
老萨姆年轻的时候曾在城里的酒馆当小工,见过怎么制作一些下酒菜,又加了自己的一些理解,做出的猪排别有一番风味。
可惜年纪大了,萨姆又没能继承他在厨艺上的天赋,不然也能去城里开一家酒馆了。
阿贝尔想了想,没有拒绝。
老萨姆做的菜确实好吃,而且最近一段时间,诺曼偶尔会表现的蔫蔫的,没什么精神的样子,正好吃点好的补补。
于是他笑着说:“那就麻烦了。”
“这有什么,要不是你,我们也吃不上这野猪肉。”萨姆摆摆手。
阿贝尔虽然是外来人,但他热情友好、开朗正直,小镇居民们都很喜欢他。
而且他守在森林边缘,不让野兽进入镇子,还时不时带领大家去打猎,改善生活,镇民们都对此十分感谢。
就像这些野猪,一只只体格那么大,被撞上一下,命就要没了半条,还喜欢成群结队出没,阿贝尔没来的时候,镇上是谁也不敢招惹它们的。
尤其秋天野猪群要储藏食物,时不时就会到镇上袭击镇民、毁坏田地,镇民们以前一向拿这些凶猛的大块头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过冬的粮食被毁掉。
但现在有了阿贝尔在,他们可以放心地把野猪们当做猎物,制作陷阱狩猎,阿贝尔的实力足以保护每个人不受伤害。
他们不光有了冬天的肉食,田地也得到了保护。
诺曼先生也一样,虽然他看上去要比阿贝尔冷淡许多,很不好相处的样子,但也同样善良。
他虽然是贵族,却一点不像别的贵族那样瞧不起他们,虽然不爱笑,板起脸来还有点莫名的可怕,但也从来没对他们表现过厌恶、嫌弃。
而且因为他愿意教导孩子们学习,这几年来,那些学会了算数和认得些字的孩子们,都在城里找到了好工作,不再像以前一样,干着最累的活,却挣不到什么钱。
萨姆因此对两人十分感激和尊重,其他人也是一样。
阿贝尔倒是没想过这么多,他只觉得镇民们过于热情了,有时候甚至有些让人苦恼,就比如他们家的储藏间,诺曼都不止一次考虑过要不要再盖一间了。
当然,阿贝尔还是很喜欢小镇居民们的淳朴和热情的,否则当初从王都离开后,也不会选择留在这里。
红棕发的青年收起弓箭,帮着巡猎队员们把野猪捆起来。
忽然,一个巡猎队员“咦”了一声:“这怎么在动?”
他脚边有一小片泥土鼓起了一个小包,簌簌地抖动着。
旁边的人看了一眼:“田鼠?看这动静,个头应该不小,正好抓回去加餐。”
说着,他就伸手过去,想扒开泥土把里面的东西抓出来。
就在他快要碰到鼓包的时候,不远处的阿贝尔鼻尖微动,脸色忽然一变,大喝道:“别碰!”
但已经来不及了,手指触碰到泥土的瞬间,一道暗红的身影闪电般从底下窜了出来,一口咬在了巡猎队员的手指上。
“啊!什么东西?!”巡猎队员又惊又痛,拼命甩着手,想把咬着自己的东西甩下去。
他的手臂在下一秒被人抓住,阿贝尔紧紧抓住他的手腕,限制他的动作,另一只手拍在他被咬住的手上,微光乍起,那咬住巡猎队员手指的东西就掉了下去,“吱吱”叫着抽搐了两下,不动了。
一连串事情都在一眨眼之间发生,旁边的巡猎队员们根本来不及反应,只听见惨叫声响起,然后阿贝尔就以快到让人眼睛都看不清的速度冲到了那人身边,阿贝尔的手心笼住了净化之力的白光,队员们没有看见亮的那一下,只看见一个东西掉了下来。
直到此时,巡猎队员们才反应了过来,赶紧跑了过来。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
阿贝尔抿着嘴,脸色严肃,那被咬的巡猎队员也一脸的惊魂未定。
他的手被阿贝尔抓着,还在不停颤抖,手指悬在空中,指头上带着四个深深的牙印,深可见骨,血液正不断地从里面流出来。
刚刚要不是阿贝尔反应快,他的手指就要被咬掉了。
众人都朝地上的东西看过去。
那是一只有着暗红色皮毛的动物,看起来像老鼠,外表却比老鼠狰狞邪恶得多,两只黑色的眼睛带着螺旋状的纹路,即便已经不再动弹,也依旧让人下意识觉得眩晕,鼻尖细长,四颗大板牙上下对称,从鼻子下面暴突出来,像刀片一样锋利。
这明显不属于艾泽大陆生物的眼睛和牙齿,已经表明了这只动物的身份。
——魔物。
第12章
看着躺在地上死得不能再死的魔物,萨姆咽了咽口水:“这是……魔眼鼠?”
他似乎不敢确信,求证似的看向其他人。
其他人面面相觑,没人说话,不少人脸上带着犹移,还有一点恐惧。
魔眼鼠在魔灾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