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拆迁必须在完成补偿安置工作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法院的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力。执行标准方面,强制拆迁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提前通知、听证、公告、公证等步骤。拆迁前,应当确保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包括合理的补偿安置方案和过渡期安排。
这次的强拆是由施主任组织策划,亲自指挥,上次顾红兵组织的强拆房思建的字画变成了一个笑话,一拳打在棉花上,啥效果也没产生,反正是产生了笑果。
这次的强拆虽然没有程序上的完备手续,但是施高明给出的理由是拆违,因为八十年代批复房子的时候都是主房。然后所有的人家都或多或少的有违章搭建的副房,副房因为比较简单,所以大多是没有经过审批,所以根据《城市管理条例》,跳过之前拆迁的一些法律障碍,可以小搞一下。李亚根主要的违章是在主房之外,在院子搭建了一个平顶的厨房。
但是即使真的拆违株连到主房,连主房给拆了,也是可以确保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合理的补偿安置方案和过渡期安排都会安置到位,不管是谈判还是走法律程序,政府都是有心理准备和诚意的,反正再怎么判。也不会判恢复原状的。无非是多赔点钱的事情。
强拆现场被一种紧张和不确定的气氛所笼罩。城管队员、保安和还有其他拆迁工作人员形成了一道警戒线,将拆迁区域与围观的人群隔开。围观的群众中,有人默默注视,有人低声议论,也有人高举手机。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压抑紧张的情绪,似乎每个人都在等待着某个关键时刻的到来。
拆迁队伍装备齐全,他们穿着统一的制服,头戴安全帽,手持工具,准备进行拆迁作业。挖掘机和推土机等重型机械已经就位,等待着指令。工作人员的表情严肃,他们的动作迅速而有条不紊,显示出这是一场经过精心策划和组织的行动。
但这时候,李亚根站在他家房子的厨房的平顶上,半个身子露在外面。对着外面拆迁队伍,用大喇叭喊道:“我这个房子是我作为一个公民合法财产,根据《物权法》《宪法》,你们的拆迁是违法的,另外。施高明主任作为开发区的领导,居然将拆迁安置房安置给不拆迁的村民,存在非法利益输送。希望施高明主任给我们大家一个说法!”说完,李亚根将上次辛皋兰手机上图片打印出来的复印件随风飘了出去,飞了很远。房思建也把自己手上的复印件分发出去,施高明自己也拿了一份,看到之后脸都变了。
而那一群维权的网友也在现场,拿着手机,在论坛语音聊天室往外发布着消息,这时候,在距离百米开外的如泰运河之南的高层房屋的一户的窗户上,一面挥舞的红旗在迎风飘扬。
房思建有意在施主任前面跟房新建通话,有意告诉施主任,河南边挥舞红旗的地方是房新建用着摄像机在全程录像,空荡荡的大地这块尤其显眼,拍得清清楚楚。
这时候看热闹的群众开始起哄,让施主任解释为什么不是拆迁户怎么可以安置房子?一时间群情激奋。更加有网友打了110要求出警处理非法强拆。众多的网友要求市长出面解释协调……
施高明主任又组织了一次失败的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