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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面积动辄百平起步且只接受整租,劝退了不少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留下的都是可称同侪佼佼者的白领租客。以此为卖点,公寓房东不断炒作,租金年年水涨船高,原本普通的小区便被包装成了精英部落。
不知发生在A栋的这起命案,能否刹住房东恬不知耻的敛财势头。
报案人是公寓保安。晚八点左右公寓物业接到投诉,这两人便跟随来到1401室查看异味源头。房门只是关阖而未落锁,却无人应答敲门声,租客电话也屡打不通,物业于是联系楼栋管家取来备用钥匙,准备直接开门进屋。
没想到,甫一开门,迎面而来的血锈味浓稠熏人,几乎将他们顶了个跟头。里面没有亮灯,门厅漆黑一片,就像什么怪兽正张着腥臭巨口。
众人站在门外,面面相觑,本能地感知到一种不祥正在室内弥散。最年轻的那个保安立刻被推了出来,有苦难言,只好拍开玄关灯,奓起胆子朝里走了几步。
而后不到五秒,剩下的人就听见从客厅方向传来他的惊叫。
“死了!杀人了!血糊了一地满墙!肠子都掉出来了!”
连滚带爬地逃回了玄关,年轻保安一头扎进人堆,紧紧抱住自己的同事,胡言乱语般描述起自己看到的场景。
不等他说完,其他人便仿佛怕沾染到什么般一哄而散,玄关处瞬间只剩下他,和他那个不得脱身的同事。倒霉同事自然没有进去一探究竟的勇气,把软了脚的年轻保安架出了门,接着报警。
十多分钟后,警灯红蓝交替的闪光映亮了这栋公寓楼。
因为作案手法凶狠残酷,侦查工作自然落到了东埠警局刑侦大队一队头上。与上回有所不同的是,这次听闻尸体死状惨烈之后,一队代队长林深没有犹豫当即尿遁,完全交由自己的代理人郑彬带队到场。
然而,但凡涉及到勘验工作,现场活跃的第一主角,从来都是刑技大队的那帮家伙。
第一现场位于A栋1401室客厅,更具体一点儿,是在客厅沙发之上。连警戒带都省得拉,关大海那副山一样的庞大体格只是往沙发前一站,便除了他的搭档史明,再无人能过去横插一脚。
这种时刻一队的刑警们也近前不得,只好都先去做些外围搜查工作。负责统筹指挥的郑彬则守在客厅另一侧,指间习惯性夹着一根没有点燃的烟,望着落地窗外一时出神。
霓虹闪烁,正对着A栋的财富广场此刻仍是灯火通明;其中最高的那栋大厦属于鼎跃集团,琉璃宝塔华光溢彩,模糊了旁边写字楼外墙屏幕上不断滚动的字幕:
冬节庙会·倒计时·2日
又快到“大鱼节”了啊,郑彬默默想到。
“师父。”
快步走来的实习警察打断了他的思路,将一沓从抽屉中找出的证件交给郑彬过目:
“已经确认了受害者的身份,就是1401室的租客,名叫陆西行,男,28岁,是鼎跃集团副董事长的秘书之一。”
“这名起得就不吉利,还不到三十岁,可惜了。”
郑彬简单翻看了下证件,接着又问,“受害者有正经工作,应该好查,关于这人的情况现在掌握了多少?”
“我已经问过鼎跃的人,了解到陆西行入职一年,日常负责文书办理和会议纪要工作。根据同事反映,这人风趣幽默、人缘极佳,远达不到会积怨树敌的程度。”
听到这儿郑彬沉思片刻,然后朝沙发那边喊了一声:
“老关,受害者大概什么时间死的?”
“还不能精准确定遇害时间。”法医一贯谨慎,如此答道。
“大概时间段呢,能确定了吗?”
“今天上午,八时到十一时之间。”
这个时间段,正是白领出发工作的时间,因此他们入夜归家之后方察觉到邻居屋中异样。可怜陆西行活生生被放血开膛,肠肚流了一地,青天白日却求助无门,只能倒在沙发上眼看着自己的血流光。
郑彬想问的是,“陆西行今天怎么没上班?”
“人事说他请了一天病假。”顾怀天回答。
“成了。没有选择低层,而是直上十四楼,显然不是随机作案,又趁陆西行病假在家时入室行凶,恐怕是早就盯上了这个‘猎物’。”
郑彬叼住烟嘴吸了一口,微眯双眼,“杀人动机莫过于财杀、仇杀和情杀,能招惹到这么凶残的人物,陆西行的社会背景与人际关系还得详查——”
他突然打住话头,随后忍不住自嘲一笑:
“呵,最近和林队待得太久,被传染了,凡事都爱往复杂里想。这个案子不难,整栋公寓到处都有摄像头,谁进了屋子一看监控便知,按图抓人,跑不了他的。”
想通之后,郑彬周身轻松许多。一队正急需这样一个易破的案子,提振士气走出低谷。
见现勘工作已至末尾,等不及痕检员招呼,他快步走上那人在血泊间定出的“通桥”,来到沙发边,垂首细细扫视一遍陆西行的尸首。
枯瘦的人体全身赤裸,被反缚住手脚,侧倒在沙发之上。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久坐办公室不见阳光,整具尸体过度苍白,死灰一样颜色异常。一个利器捅出的大洞,在这人喉间清晰可见,其中已流不出滴点鲜血。先前喷洒的猩红体液量如涌泉,将他身下的布艺沙发染得看不出原本图样。
尸表还有些许抵抗伤,青紫变色,但都比不上那道胸口至下腹的深长刀口夺人眼球——报案人只说死者肠子流了一地,但就郑彬观察,陆西行几乎整副内脏都被掏出,悉数丢弃于沙发附近地上。
具体尸检工作交给专业人士即可,因此郑彬查看过尸体情况之后,便抬头看向了沙发背所倚靠的这一面墙。
那之上有他更感兴趣的东西。
几行字母,也可能是几行符号,他辨识不清,但能看出是由人血涂抹而成,满满擦写一墙。字符行笔末尾,多余血液蜿蜒流下,颜色已由鲜红转成赤褐,如是虫爬蚓走,形状扭曲可怖。
“是德语,”一旁拍照的史明见他久盯不走,便开口说道,“我小时候跟外教学过一阵儿,这些应该是德文诗句。”
“哦?翻译翻译。”
“都说了是小时候学的,”痕检员白了他一眼,“早忘得比我月底工资余额还干净,能认出是德语就不错了。”
郑彬想了想,给自己唯一认识的高级知识分子去了个电话:
“凌凛,没睡吗?不,不是找你闲聊,有正事。我记得你会好几门外语来着,德语能看得懂吗?”
“还算擅长,”电话那头传来一声轻笑,“我外祖父是法国人。”
一时没明白“会德语”与“法国人”之间有什么联系,不过郑彬也无心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