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俩人的嘴里,苏慕烟得知了具体情况。
那个人是个老屠户,不过不是杀猪,却是屠狗。
他瘸了一条腿,视狗肉如命但却未曾当过小兵,也未曾负责过什么押解人犯的任务。
难道不是这个人?苏慕烟心里有些怀疑,可她不愿意错过一丝可能性,还是拖着季凌烨去看。
季凌烨虽然好事被打算,满脸不爽,但还是认真给她打听和分析,终于很快找到了这个老屠户的老巢。
果然,远远便闻见一股恶臭,是动物皮毛腐烂的味道,夹杂着烧焦味。
苏慕烟一接近就呕了两次。
“你在这等着,我帮你把人带出来。”季凌烨心疼她。
苏慕烟摇头,“不,若他真是那个人,我要亲自去抓他。”
季凌烨知道苏慕烟是说一不二的性子,她想要去做的事情,排除万能也要去做到,也不再劝阻,只是拿出帕子,扯烂,揉了两个团,塞在她鼻子里。
越接近院子,就见到越来越多的骨头,有粗有细,大多已经是黑漆漆。
待踏进院子时,苏慕烟又呕吐了。
不是因为气味,而是现场的触目惊心。
院子里到处都挂着狗皮囊,内脏还有脑袋。
屋里大门打开的,里面密密麻麻垂着肉,有些已经熏干,有些还是血淋淋。
“为什么没人来查?”苏慕烟说。
季凌烨也堵着鼻子,说话瓮声瓮气:“这种事,民间有不少,大夏又没有不能吃狗肉的限制,况且那两人不是说了吗,他这狗大多数都是山林里猎的野狗。
只要不犯事,没有人告,官府一般也懒得管。”
这倒是事实。
有些事,民不告便官不管。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重要的是他右两边的邻居,竟也受得了他,好不吭声。
要么便是受了他不少好处,要么就是受了他的威胁。
前后屋内都找遍,苏慕烟和季凌烨也没有找到老屠户的身影。
“会不会有人告密,以为我们是找他麻烦?”苏慕烟说,“且你着皇城司制服,他以为有人告了官。”
季凌烨点头:“有可能,再找找。”
屋内外,到处都是悬挂的狗肉,还有几个袋子放在后厨为处理,打开一看,袋子里装着的果然是野狗,已经断气。
“尸体还是温热的,应该刚死不久,他们都是用斧头劈死。”季凌烨查看野狗尸首,“他刚走不久,追!”
苏慕烟跑不了多快,便要季凌烨先追。
季凌烨给了她一直哨子,让她遇到危险便吹,之后跃上屋顶,消失在前方。
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季凌烨便发现了那人的身影。
他个头不高,看着不过三十来岁,但头发已经白了一半,体态过胖,瘸着一条腿,虽然拼命往前跑,但速度还是很慢。
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季凌烨直接在他前方降落,拦住他的去路,问他:“你跑什么?”
这人果然是以为季凌烨是来抓他的,掉头又跑。
季凌烨飞身再次挡在他前面。
他又转身跑。
季凌烨又挡。
如此几次,他才终于认命,跪下求饶:“官爷,我不过就是想要赚点钱,我杀的都是野狗,家狗我碰都没碰。”
又举起手,“我发誓,官爷,不信你可以去查,也可以找左邻右舍去询问。我真的杀的都是野狗,不过就是环境脏了点,味道有些重。但是官爷,这也不犯法吧。”
季凌烨背着手,睨着他:“不犯法。但你也得跟我走一趟。”
“官爷,这是为何?”
老屠户不解,季凌烨也不解释,却也不着急带人走,而是原地等了会儿。
很快,一名穿着湖蓝色纱裙的女子,飘飘袅袅跑过来,身姿轻盈,娇喘连连。
一过来,视线便落在屠户身上。
老屠户有些愣怔,当看清这姑娘的脸时,脑子里似炸开一般。
这张脸,跟他记忆中的那个人很像。
五官完美得挑不出缺点,不同的是,眼前的女子年纪轻轻,而他记忆中的,那个时常让他做噩梦的那张脸,上了些年纪。
“你认识这位姑娘?”季凌烨看出来他看苏慕烟的眼神不对劲。
屠户想要抵抗,想要隐瞒,被季凌烨如刀子一般的眼神镇住了,垂头没有反驳。
他说自己确实同这个姑娘有些眼熟,说不定在街上卖狗肉的时候见过。
季凌烨一脚踢过去,将他踹得滚了好几滚,冷声道:“你跑这么快,应该是知道我的身份,还这般胡言乱语,是不是想去皇城司的监狱里逛逛?”
屠户吓得抖了几抖,老实了不少,但还是不愿意说实话:“大人见笑,我不过是个屠夫,如何能见过这位姑娘。”
待季凌烨抽刀时,这人才见着了棺材,说了实话。
他确实没有当过小兵,但他表弟却是大头兵一个,俩人身形相似,身高差不离,有时候表弟有事,他会偶尔冒充着去顶职。
那次,他表弟兴冲冲跑过来找他,说有个大好事,想拖他一起做。
他是个屠夫,又没有成家,平时卖卖狗肉什么够糊口,也总想着赚点银钱找个婆娘一起过活。
听表弟说有大笔银子,也就动心答应了。
银子确实不少,足足二百两。
可但他们听到要做的事情时,便觉得不对劲。
不过是将一个死人拉到江中丢下去,怎么就能给这么多银子,他们当时便猜到情况不对,恐怕是有命案。
但钱已经到手,放弃又舍不得。
左右这事总会有人干,与其这钱白白让给别人,不如自己豁出去了。
主家有特殊要求,便是尸首不能太快被发现,还威胁他们,若是事情办砸,就要了他们的脑袋。
又要丢到江里,又要不被别人发现,除非沉到江底。
于是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便是将尸首装进麻袋,再装上石头,直接丢到江中间即可。
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正在装麻袋和石头的时候,尸首睁开了眼睛。
人没死!!
俩人虽然要钱,可却不是这般害人性命之人。
但光天化日之下,买凶杀人的事情对方都干得出来,先前也说了事情办不好便会要了他脑袋。
俩人十分害怕,左右为难。
最后商量来商量去,决定将人丢到芦苇荡,生死全靠天命。
谁知道,俩人正在将人拖上岸,准备丢到芦苇荡时,又遇上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