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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到哥哥了。
烦恼于……该死的塞缪尔,混账东西!谁想被关进学院里去!而且是剑师学院,根本不是哥哥所在的法师学院!
温斯特心绪翻涌,根本就睡不着,直到天色蒙蒙亮才进入了半梦半醒的状态。
昨天忙到大半夜,大家今天都醒得晚,悠哉悠哉地收拾好东西去溪边洗漱,烧火做饭吃。
温斯特难得露出纠结的表情,几次看向旁边的哥哥却都没说什么……
艾尔菲斯自然是注意到了他这么明显的情绪流露,看向温斯特的时候目光柔和了几分,“想跟我说什么事情吗?不要紧张,不管你说什么哥哥都不会生气的。”
温斯特还是不想被一群陌生人管教几年,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心虚地开口了,“哥哥昨晚说让我去上学的事……”
艾尔菲斯忽然笑道打断了他:“我差点忘了,昨晚不方便就没有跟你多说,我后面一年会去剑师学院当交换生,到时候我也好多照看一下你,所以温斯特到了新环境也别拘谨,哥哥会陪在你身边的。”
“对了,你刚才想说什么?”
温斯特眨了一下眼,果断改口:“我想问哥哥还要等多久才能开学,我已经开始期待了。”
第38章
见他这么期待,艾尔菲斯不免有些懊恼,他早些年怎么忘了在信里提出让温斯特去上学呢。
至于他要去剑师学院当交换生,是早就做好的自我提升计划,现在看来还能照看一下温斯特,一举两得。
“再历练一段时间,我就回利塞镇看看爷爷,提早几天带你回王城熟悉一下环境,你……”
温斯特似乎知道他想问什么,“我就不在镇上露面了,当年的事不好解释。”
艾尔菲斯点点头,弟弟确实对其他人没什么感情,不必看望,至于爷爷,他这些年已经接受温斯特尸骨无存的事实,年龄大了,还是少受一些刺激为好。
再次觉得自己被好友冷落了的奥斯顿不大高兴地凑过来:“你们在偷聊什么?”
“没什么,说带温斯特去洛克菲勒上学的事,对了,你不就是从那里毕业的?有什么特别的事可以跟我们讲讲吗?”
“什么——这家伙要跟我们回去?!”
不可置信的声音吸引来了所有猎人的注意,听到温斯特好像要走,纷纷围了过来。
虽然温斯特平日不怎么爱搭理他们,但好歹认识多年,汉森等人看着他从半大的孩子长成现在的模样,也习惯了这个沉默可靠的小家伙呆在他们团队里。
突然得知温斯特要离开,难免遗憾不舍,却一点儿也不意外——他的实力进步太快了,再等一两年便会将汉森他们远远抛在后面,这个小团不可能会是他的久留之处。
况且……都是活了几十年的人了,他们难道还看不出这小子心有挂念吗?如今挂念的人已经出现,待他也好,跟着别人走才是正常的。
艾尔菲斯跟大家简单解释了一下,汉森等人都觉得把温斯特送去上学很好,有几人露出怀念的表情,“我们当年也是从洛克菲勒毕业的,不过天赋实在一般,出来混了这么多年进步也不多,以温斯特的天赋,学院里一定会有实力强劲的老师抢着收他当徒弟。”
奥斯顿面色怪异,他才毕业一年,当然清楚剑师学院学生是什么水平,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洛克菲勒能教他的东西不多,这学他没必要上。”
艾尔菲斯蹙眉:“他还小,该去体验一下学院生活是什么样子。”
小孩子就应该呆在安全的地方受教育,能结交几个朋友更好。
温斯特站在蓝眸青年的旁边,没有表情的脸硬是透出了几分乖乖巧巧,任由身边人决定他的事。
还算了解他的汉森等人:“……”如果换做其他任何人说出温斯特还是小孩儿的话,这小子已经拔剑砍过来了吧!
奥斯顿再也没有理由劝说好友不要带温斯特回王城,想到好友被阴险小人抢走、与他渐行渐远的未来,他整个人都焉了……
王子殿下才不好意思质问出“他重要还是我重要”的话,还是艾尔菲斯察觉到他的想法,私下跟他聊了一会儿,着重强调温斯特是弟弟,是需要照顾的家人,而奥斯顿永远是他最好的朋友。
被安慰一通后,王子殿下心情好了许多,毕竟艾尔的家人有很多,而好友却只有他一个。
之后,王子殿下看温斯特便换成了一副看不懂事的弟弟的心情,瞬间就觉得这臭小子顺眼了许多。
又过了十来天,几人返回希庇城拍卖了途中收获。
杰夫他们团付的买命钱、乘风巨鹰一窝的所得就已经大赚特赚了,其它东西的总价值也不低,对汉森他们来说大概是职业生涯中最幸运的一趟委托!
之后艾尔菲斯还是坐传送阵回了利塞镇,闲来无事的奥斯顿也跟了上来,想看看好友从小住在什么样的地方。
温斯特自然也是一起,不过他穿着斗篷扣着帽子,还没到地方就下了马车、后面两天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的行为让王子殿下很是疑惑。
尤其是艾尔提醒了他,不要在镇上提及温斯特的名字,然后每顿都去森林的一处洞穴送饭后,他就更疑惑了!
然后艾尔菲斯终于编出一个半真半假的故事把他给哄住了。
卡文牧师有吃艾尔菲斯带回来的强身类型魔药,加上每年两次的治愈术,所以身体一直挺好。
他始终不愿意到王城养老,那里的主教廷是不可能让他进去的,所以老人宁愿留在这里做点力所能及的事,除了布道之外,教镇上一代又一代的小孩儿识字也让老人很有成就感。
在利塞镇没呆多久,三人又去了遥远的拉蒙海域。其实没有商量,王子殿下完全不想做选择,温斯特则无脑跟着哥哥走,两人毫无主意,全由艾尔菲斯一人定行程。
临海的城有不少,他们到达的那处是被艾尔菲斯的产业涉及到的珍珠城。
由名可知,此地盛产珍珠,最吸引游人的就是珍珠制品贸易了。
最常见的是各种蚌类所产的珠子,偶尔有人有幸得来一颗人鱼眼泪所化的避水珠,拿到拍卖行,便能换取足够安享余生的财富。
这边的酒店与内陆不同,菜品是以种类繁多的海鲜为主的,位置靠海,鲜甜度自不必说,这种口味在王城也少见,所以三人都比前几日吃的多了一点。
奥斯顿轻松捏碎了坚硬的蟹腿壳,边吃边聊,“我说,你不会是大老远的来这边吃东西吧?这城一面是海,一面是内陆,哪有可以历练的地方。”总不能想到海里去?
已经染回银发的漂亮青年淡定说出让王子殿下无语至极的话:“来看人鱼的。”
奥斯顿:“……请不要说的跟买珍珠一样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