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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了一颗。
斯潘塞是个听话的孩子,所以他用很不赞同目光盯着我。
然后我又偷拿了一颗硬塞进了他嘴里。
唔,好吃。
晚餐后,威廉教斯潘塞和我做南瓜灯。
斯潘塞第一次就成功了,可怜的我失败了三次也没成功。
最后,还是斯潘塞帮我做了一个,很漂亮。
我是个正常人,怎么可能什么都会呢,偶尔有不会的东西很正常,下次继续努力就好了。
现在,我们要出门去享受别人的尖叫了,斯潘塞还想了一个很绝妙的恶作剧点子。
哇呜,街道上游荡的小可怜们,白色幽灵来找你们玩了哦~
第6章第六篇日记
1985年12月24日天气多云
节日是个美妙的东西。
我再次确定。
因为它会带来假期。
最近放假了,不用去学校,家里只有我和艾丽莎。
露西娅和同事一起出门参加公司举行的集体旅行了,圣诞假期一开始就离开了。
本来这次旅行是可以带家属一起去的,只要多付点钱。但是父亲手头有一桩案子要处理,到纽约出差去了,圣诞节假期没空。
露西娅认为自己一个人照顾我照顾不过来,所以最后还是决定自己单独参加旅行。
郑重申明,我是个聪明乖巧、善解人意的孩子。
所以,露西娅她可以不用解释那么多的。
我并不介意。
我真的不介意。
本来露西娅是打算邀请布莱安娜姨妈来和我一起过圣诞节,但是安娜已经提前和男友参加了一场自助游旅行团,人根本不在国内。
最后只能还是由艾丽莎照顾我。
艾丽莎的亲人都在古巴,她并不打算回去过圣诞节。
她来拉斯维加斯之后,就一直忙着学英语和工作,活动范围有限,在这里并没有交到亲密到可以一起过圣诞的朋友。
而刚好露西娅觉得如果临时找保姆的话一点都不靠谱,所以尽管圣诞节可以休假,艾丽莎还是和我待在一起过节了。
我本来说我可以寄宿在斯潘塞家里,他们一家都很喜欢我。但是露西娅似乎对戴安娜不是很放心,所以拒绝了这个提议。
有时候,我觉得我和斯潘塞的父母挺神奇的。
他们四个明明可以和其他邻居一样,彼此亲切和善,偶尔串门带些小礼物,共同参加社区的义务劳动,一起在家长联盟里投投票、发表发表意见什么的。
这种情况很常见,两个家庭因为孩子们是好朋友,进而双方发展成友好家庭的例子不在少数。
实际上,我们的父母彼此挺熟络的,见面的次数也挺多,可是关系却很奇怪复杂。
戴安娜是个对别人——不包括小孩——不怎么热心的人,特别是那些听不懂她说什么的人。露西娅虽然也是名牌院校毕业,但是她和戴安娜真的说不到一起去。
露西娅觉得戴安娜有些神经质,还有些奇怪的优越感,让她这种社交达人都觉得相处不下去。
所以她们的关系就是戴安娜冷淡漠视,而露西娅则拒绝与戴安娜交流超过天气范畴的话题。
露西娅反而觉得威廉还不错,是个成功的人士,也是个好爸爸。
我父亲对威廉无感,偶尔却会对戴安娜表现出一种兴趣,不过这种兴趣不强烈,甚至都支撑不起他和戴安娜好好交流一次。
威廉是并不喜欢我父亲,原因不明,对露西娅则是赞赏她的工作能力,也只是赞赏她的工作能力。
不过明明彼此关系都是这样了,他们四个见面的时候,却也都笑的很体面文雅,好像八拜之交一样。
唉,大人们的世界真的很复杂。
反正不管原因到底是什么,现实就是圣诞假期期间,我们家由我正式掌管,什么都是我说了算。
艾丽莎哪怕是拿着草莓布丁也不能夺走我的权利和荣耀。
荣誉即吾命!
这是我最近喜欢上的一款游戏里的台词。
我觉得很炫酷,就记录下来用了。
我以前没碰过游戏,幼儿班里的同学倒是偶尔会炫耀炫耀掌机,不过那时候我很忙,字典没有抄完,所以没怎么注意。
现在家里的游戏主机是露西娅提前送给我的圣诞礼物,艾丽莎说这台主机价格不菲,是前几天刚推出的新型号。
露西娅买这种算得上玩具的昂贵礼物给我,可能是因为她对不能带我出去旅行很抱歉。
对于一个不怎么不了解我的妈妈来说,她做的大概还不错?至少礼物很得我的欢心。
我玩的这款游戏名字叫做《龙与地下城》,可以选择自己操控的小人种族,选择职业,自主添加属性等等。
小人会在地下城中冒险,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怪物,学会各种各样的技能,还会和各种人物交流,发生一些精彩的故事。
最重要的是,小人的一切不会随着明天我一觉醒来就消失,昨天是什么样子,今天他还是什么样子,我虽然忘记了昨天玩的是什么,但是我昨天做过的事情却全都记录在小人的面板上。
我觉得,游戏里的小人和我脑袋里的社交网络以及储藏柜很像。
瞬间我就变成了这款游戏的忠实粉丝。
不过艾丽莎不允许我玩的时间太长,她还拿草莓布丁引诱我。
不不不,荣誉即吾命。
我不会轻易动摇的。
只是草莓布丁软软的,滑滑的,温热的奶香味和草莓甜味扑面而来。
真的很好吃的样子。
我不是甜食控。
只是刚好很喜欢吃草莓布丁。
吃到了,的确很好吃。
不,我没有放弃荣誉,是斯潘塞小天使解救了我。
他来找我玩儿。
所以我吃到了一半儿的草莓布丁。
这个男孩儿果然是个小甜心。
我向他介绍了地下城这款好玩儿的游戏,不过他并不感兴趣。
最后我们两个一起读了他带来的那本书。
ScienceVerse。
斯潘塞和我都十分喜欢的书籍类型,我还做了一些读书笔记以及摘录。
这是我最近刚发现的一种方法,这样读一本书虽然我不能把它的内容原封不动的都记下来,但是我可以把我读它所得到的收获都转化为文字,记录在纸上,变成记忆。
斯潘塞说这样就可以了,那些我没有记下的部分他会帮我记住,如果哪天我觉得需要用到了,可以向他询问。
反正我们是好朋友,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觉得他这个主意棒极了。
斯潘塞读的书越来越多,如果我用抄录的方式来让自己读书的话,速度实在是太慢,完全跟不上斯潘塞的学习进度,最后我一定会被他远远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