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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用担心我们迷路,斯潘塞在街头找一位旅客借地图看了一下,整个伦敦的地图信息就全在他脑子里了。
贝克街是真实存在于伦敦的街道的,贝克街221b却是一个不存在的地址。
只是福尔摩斯探案这本小说实在是太红了,所以贝克街221b在小说连载的时候尚是个不存在的虚构地址,但是人们为了纪念这位神探,1930年使其成为可用地址。现今该地址被分配给夏洛克·福尔摩斯博物馆使用。
我们两个去参观的,也就是这个博物馆。
但是真正等我们站在别科技221b的时候,我和斯潘塞却迷茫了。
脑子里只有‘我是谁?我在哪儿?眼前这位活波调皮的老夫人到底是什么人?博物馆呢?’
刚开始我们两个见贝克街221b这里居然没什么游客,还在嘀咕是不是现在是旅游淡季,没什么游客来啊,感觉周围很冷清的样子。
正在踟蹰呢,221b里就有一位五六十岁模样的老夫人挎着提篮走了出来。她很新潮的带着一副墨镜,拎着一把长柄遮阳伞,转身把门关上后,就脚步利索的走下了台阶。
看打扮,她好像并不是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倒是更像一位准备去邻居家参加茶话会的退休太太。
也许我和斯潘塞呆立在门口太醒目了,老夫人一下子就注意到了我们:“哦,亲爱的们,你们是来找夏洛克的吗?”
挺新奇的问候方式,来这里除了追寻福尔摩斯的脚步外,还会有其他目的吗?
所以我特别坦然的说:“是啊,闻名已久,心生向往。”
老夫人顿时不高兴了,她摇头晃脑的嘀咕着:“怎么那个小混蛋这么受欢迎,就因为长了一张好看的脸吗?前两天还把华生气走了,这可真不是一位绅士该做的事情。”
我和斯潘塞顿时就觉察出了不对。
好在我们也经历过魔戒的世界,但想想不对啊,于是我问斯潘塞:“这是二十一世纪吧。”
“你没记错。”
不管我们两个悄悄交流什么,老夫人则很嫌弃的想赶走我们:“如果你们是有什么有趣的案子想要委托夏洛克的话,那就进去吧,但如果是什么抓奸之类的无聊委托,还是早点放弃打道回府,然后去找其他侦探。我家屋里住着的那位对这种案子不感兴趣。”
随即,老夫人还补充了一句:“如果你们前两天来,还有可能,华生还是比较好说话的,现在屋里的那个,就是个讨人厌的熊孩子,别指望他了。”
我和斯潘塞懵逼在了原地,也终于确定,这里是贝克街221b,但是这里没有福尔摩斯博物馆,只有一位活生生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住在里面。
在二十一世纪的伦敦。
想必,眼前这位新朝活波爱吐槽的老夫人,就是哈德森太太,贝克街221b的房东。
虽然冲击很大,但我和斯潘塞也算是经历过腥风血雨,阅历非常丰富了,还不至于被这种情况吓到。只是终归和我们最爱的虚拟人物有关联,才会猛然间反应不过来。
反应过来了,交谈就容易了。
“我们只是想找福尔摩斯先生询问一点事情,很快就走。”斯潘塞轻声细语柔声说道:“来都来了,哈德森夫人不会把我们拒之门外吧。”
他说话的神态语调,再配合上那张人畜无害的脸,估计贼讨中老年人喜欢。
果然哈德森太太听到我们的话顿时笑开了:“你们是看了华生的博客才找来的吧,没想到呀,你们会记得我的名字。明明在博客里,华生这个没良心的把我写成了一个只会开门关门的老太太,戏份那么少,难为你们还记得我。”
又获得了一条线索,华生医生的博客。
大家都还挺跟得上潮流的,我都没怎么玩过这种社交软件,emmm,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我可以把我的日记也放到网上,不知道大家会不会把它当做魔幻科幻小说看。
想想,还挺带感的。
然后哈德森太太就开门让我们自己进去找夏洛克,她则按照原来的出门计划,继续去找闺蜜参加下午茶会了。
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风风火火的哈德森太太就离开了,把我们两个直接丢在了玄关处。而不等我和斯潘塞商量好到底该怎么办,房子的二楼就传来的锯木头……不不不,是不怎么熟练的练习小提琴的声音。
我们两人对视了一眼,最终还是决定去楼上看一眼。
贝克街221b的一楼是厨房、卧室、客厅以及一个小饭厅,从摆设以及放置的物品来看,大概率是房东太太哈德森自己住的。
二楼才是哈德森太太租给夏洛克和华生的地方。
木质的楼梯有些狭窄,伦敦房屋比较密集,很多房子在建造时会刻意的缩减楼梯的空间占有率。
到了二楼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看上去乱糟糟的大客厅,沙发、茶几、电视等家具样样不少,虽然有些拥挤,不过也处处都充满了温馨的生活气息。
而客厅落地窗前则站在一位身材高挑的男子,他穿着丝制睡衣,赤着脚,手拿小提琴,正面无表情的胡乱拉着。
看见我和斯潘塞从楼梯上来,他的眼神一亮,似乎整个人都振奋了,立刻就把小提琴丢在了旁边的单人沙发上,还假模假样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睡衣,一副绅士派头的问:“两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不用担心,任何问题交给我,都不会再是问题。”
他是夏洛克·福尔摩斯,虽然也许并不是柯南道尔笔下的那个,但,某些最本质的东西却并没有改变。
旺盛充沛永无止境的好奇心、能看透人心人性人情却从不附和的高傲、明察秋毫瑞敏至极无人可比的聪慧以及无论他人如何诋毁却始终能坚守本心的执着。
眼前这位头发微卷、神色冷峻又隐隐带了一丝焦躁的年轻男子,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也只会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可是,我和斯潘塞只是来瞻仰偶像的,根本没什么有趣的案子,而且自家的身份问题还没解决,面对福尔摩斯实在是心虚啊。
关键时刻,斯潘塞挑起了大梁:“的确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需要福尔摩斯先生帮忙,但是,我们怎么知道您,一定有那个能力帮呢。”
也许是被人质疑的太多了,夏洛克眼皮都没抬一下:“你们是昨天刚到伦敦,美国人。左边这个在实验室工作,工作内容应该是生化类的。右边的男孩儿,嘿,美利坚这是没人可以派了么,怎么会把你这种菜鸟丢到伦敦来?没听过么,大英政府可是恶龙盘踞之处,小心被吃的骨头都不剩了。”
他看出斯潘塞属于美利坚官方人员了!
神探夏洛克,名不虚传。
看我们两个默不作声,一副迷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