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同他讲话。向南珺一时有些惶然,来来回回,手指抚平了裤袢的褶皱:“你知我跟住你?”
“你在会场的眼神,分明就在讲‘等等我,有话同你讲’啊。另外——”余回向他走了一步,两双皮鞋头碰在一起。
向南珺后撤,拉开几公分,余回又逼上来。他再撤,直到背在身后的手触碰到墙壁,退无可退。
余回最后一次靠近,执意要将两人鞋尖之间的距离消除干净。他的身影叠着向南珺的,一同被压缩在阴暗的角落里。
确认他无法再退进墙里去,余回才又开口:“你知不知,白西装在夜晚真的好显眼。”
灯光太暗,向南珺看不清余回脸上的神情。却觉得将彼此间距离迫害到空气都近乎无法流通的人,又和刚刚在会场见过的余回不同。
于是他问:“你...认得我么?”
“珺华集团的向少,两个钟前才同黎少介绍过,怎么会忘。”
这不是向南珺想要的答案。
“不,”还想做最后的尝试,他坚信余回看到挂坠那一瞬的眼神不会出错,“今晚之前,我们就认得,对不对?”
余回不做声。
他没有否认。
向南珺紧接着说:“我找了你很久...”
几辆车在此时现身,朝着大排档的方向驶去。车灯直射过来,晃过余回衣领。一顿饭的功夫,整洁领带被拽得松散,领口衣扣解开几颗,颈侧有东西闪出光来。
车驶过后,余回身形前倾,手臂支在向南珺耳侧。他沉声,说:“我想向少是认错人了。”
衣领敞得更开,向南珺顾不得是否礼貌,伸手贴着余回颈侧,拽出那条银闪闪的链条,用手提电话照亮。
短短一瞬,电话电量告罄,屏幕的光跳着亮起,又跳着熄灭。
向南珺拽着衣领将人拉近,语气见几分咬牙切齿:“我才没有认错。你就是简风。”
那人颈上的东西他曾经戴了数年,也是他主动摘下来送给对方,为的是交换对方脖子上红绳系着的佛牌。
只一眼他也认得。
面前的人撑着墙壁起身,面料软滑的tie从向南珺手中轻易溜走。声音再响起时,竟能听见隐隐笑意:“和从前比一点没变,别人讲什么都信,小心被骗得人财两空。”
向南珺提了一晚的气倏地吐出去。识人戏码终于演到尾声,好在收官一幕未令人失望。
他沉默片刻,很小声地讲:“我不是谁都信的。”
余回轻声笑笑,离开他藏身的这一处角落,转身往街道上走去。
向南珺掐灭那一支烟,提步跟上。双手插进口袋,摸到一个金属物品,还残留人体温度。
他摸出来放在掌心,借街灯昏暗的光识出这是刚刚借火的那一只火机。他对着余回的背影扬手:“火机...”
余回脚步未停,转过身倒退着走:“当做见面礼,小少爷。吸烟有害健康,少抽几支。”
什么嘛。向南珺腹诽,哪有人一边送人火机,一边嘱咐吸烟有害健康。那岂不是以后每次抽烟,只要用到这一只火机,就要想起这一句反其道而行的叮咛。
他跟在余回身后,手里摆弄那一只易主不久的火机。指腹抵上开关,轻轻压下。啪地一声,火苗在夜色里蹿起,他松开手指,又灭掉。
小少爷。这么多年过去,他依旧这样叫自己。
有些回忆经不起推敲,想封存却找不到合适的锁,于是总留着一个缝隙,蠢蠢欲动,在某一个适宜的时刻,说醒就醒过来。
现在就是这样一个适宜的时刻,一个称呼就能将那个缝隙撬开,无限放大。然后回忆悉数涌出,一发不可收拾。
怪不得打探了许多年都没有他的消息,原来竟跑到了港市来。向南珺语言系统突然紊乱,许多话想讲,又一时理不出头绪,不知要从何讲起。
“怎么到港市来?”不等他开口,余回先问他同样的问题。
向南珺如实交代:“读书。”
余回心中默算:“该大二了吧,在哪一所读?”
向南珺有问必答:“G大。”
“很厉害嘛,高材生。如愿读到艺术?”余回回头看他一眼,向南珺猝不及防对上他的目光,愣了一秒。
这里不是什么高级区域,同尖沙没得比,路灯都是亮一盏暗一盏,水雾笼在灯罩上,更暗。
余回的侧脸落在这样漏洞百出的灯光里,竟吸得向南珺的视线挪不开。
他回神,摇摇头,换上一副落寞神色:“读的金融。”
【作者有话说】
向南珺:人财两空?那你倒是来骗。
第6章“你...直的?”
走在向南珺前面的步子似乎顿了一顿,片刻后步速又恢复如常,只是无人出声。
走几步,远离了夜宵摊子,多是匆匆赶路的行人。一身工作装收工返屋企,或背心短裤人字拖,在楼下买过宵夜又上楼去。
百分百湿度的天气,无人情愿待在室外做人体除湿器。
土生土长南方人,二十年依旧不够向南珺习惯这鬼天气。但他此时跟在余回身后,一呼一吸依旧潮湿,却不再如先前那般恼人。
一黑一白两套高定,行在入夜的港市贫民区,格格不入,又吸足眼球。
向南珺没想到自己一句如实回答,将好不容易搭上的话就此扼杀。他不甘这样沉默,主动开口:“我以为...你会问我为什么。毕竟...当初我一副好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余回转过身,背着光,倒退着走。他从善如流,开口问道:“所以为什么妥协?”
“因为有了更想要的东西。”
余回停下,整个人落在路灯光里:“想要过学习艺术?”
“嗯!”向南珺毫不犹豫地点头,重复一遍,语气愈发坚定,“想要过学习艺术。”
他的眼睛里有光,好神气,连发丝都在飞扬。
有目标总是好的。少年的壮志来去都快,今夕是这个,明朝又变成那个,每一个都是最想要,永远都走在追寻的路上。
余回有些羡慕,向南珺似乎永远都迎着光走,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而他毕生枯竭得似乎只剩下一个目的,供养着树上最后一朵将枯的花。
他没有下一站。走完这一程,就慷慨落入土里,做护花的泥。
这是二十五岁生日时,余回定下的目标。
走神的功夫,向南珺几步行至他身边。余回重新迈步,两人并排,似无目的漫步。
“你呢?怎么到港市来。”向南珺侧过头,抬眼看他,“那年国庆假期我又回去,邻居那位阿婆说你卖掉了宅基地,不知道去了哪里。”
俯视的视角望下去,那张巴掌大的脸更只剩尖削下颌,唯有那双眼,总是炯炯有神。
“能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