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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他们没在执行公务

作者:棒打鲜陈 字数:4218 更新:2024-10-26 03:26:37

第248章他们没在执行公务

给城管捅了?

听到这儿的时候,任真和常嘉航已经懵了。

现在真的会有人这么大胆吗?光天化日之下就捅人?而且还是城管?

倒不是说城管怎么怎么样,但是他们出去工作的时候,应该会是一堆人一起去吧,他就当着其他城管的面捅人了?

秦海广前面铺垫了半天,说到后面反而言简意赅了,三两句就说出了结果。

“故意杀人.那个城管死了?”

任真有些小心的问。

“死了,他一刀戳人家脖子上了。”

任真眼前一黑,这人家公诉机关按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不亏。

“任律师,你说他们要真给我儿子判了死刑,我们老两口活着还有啥意思啊”

田佳青抹了把眼泪,秦海广也是一脸苦楚。

“这”

任真也不知道该说啥了。

“任律师,这是我们手里所有的钱,给那个孽子出钱做了生意之后没剩多少了,你先拿着,不够的话我们再凑。”

秦海广从兜里掏出一个布包,把里边面值不一的纸币抖在桌子上,一张张的捋顺,递给任真。

虽然没有仔细数,但是打眼一看,差不多有万把块。

“唉”

任真踌躇了一会儿,把钱推了回去:“这个案子我按法律援助来做吧,就不收你们钱了。”

“啊?”

秦海广和田佳青愣了片刻,练练摆手:“这怎么能行啊?

任律师伱赶紧收着,虽然我们没什么本事挣不来钱,但是我们穷什么也不能穷了志气。

我们知道你是个很厉害的律师,收费肯定不便宜,能请到你已经是我们的运气,怎么还能让你亏钱?

赶紧收着赶紧收着。”

“真不用了,这不是什么穷不穷志气的,你们年纪当我父母都绰绰有余了,你们就这点家底儿了,要是都给我了,你们觉得我晚上睡得着觉吗?”

任真有些无奈,主要这案子一听就没什么争议,就算是他去辩护,对结果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

如果秦英杰最后的刑罚还是很重,秦海广他们这钱花的其实没什么意义。

听秦海广和田佳青的意思他们是农村来的,任真都不敢想,这钱他要是真收了,这两位老人怕是连二十块的小旅馆都住不起,搞不好今天晚上得去睡桥洞。

反正他今年的公益指标还没完成,就当是拿这个案子冲一冲业绩了。

当然,是没钱的那种。

秦英杰的案子已经提起公诉,跟公诉人再沟通也没什么太大意义,任真去公诉院跟承办的公诉人见了一面,简单交流了一下意见,复印完卷宗,任真就来到了看守所。

“我的律师?”

被带过来见到任真,秦英杰明显有些意外,旋即很快想起了什么:“我爸妈请的?

不是说可以让法院指派什么的吗,为什么他们还要请?

他们哪还有钱?

律师你把钱退给他们,我不让你辩护了行不行,我等着法院给我派免费的那种”

刚做了自我介绍,秦英杰就说了一堆,很快就出现了对律师费的担忧。

看他这样的反应,任真心里叹口气。

说到底,越是没钱,越容易被生活压垮。

从卷宗上看,秦英杰是为了不让城管拖走自己的三轮车,才跟城管发生了冲突。

可是那个三轮车其实也就几百块,放在任真眼里,几百块的东西,没了就没了。

可是在秦英杰眼里,那是吃饭的家伙,是他前几天刚买的,没了它,他连第二天的饭钱都不知道该去哪挣。

眼下也是,或许秦英杰也是知道自己大概率会被判死刑,不想让父母再产生无谓的花费。

“我这也是法律援助,你父母没花钱。”

任真先说了这么一句,让秦英杰不需要为钱担心,不然这后面根本聊不下去。

“那你讲一下现场的具体情况吧。”

从公诉院拷来的资料,有案发现场的录像,但是任真还没来得及看。

“没啥好说的,就是城管每天都会来赶人收东西,跑得慢了就会被收走。”

确认父母没有花钱之后,秦英杰的情绪平缓了一点,闷闷的回答:

“我刚在那个地方摆摊没两天,对那块还不是很熟悉,城管来的时候反应就慢了。

他们拦住我之后就要收东西,你说收炉子收锅什么的就算了,他们非要把三轮车也收走,那是我前两天刚买的新车,要是被收走了,我以后还拿啥做生意?

我一时就上头了.”

说到这里,秦英杰低下了头,情绪很是低落:

“现在想想,是我太冲动了,无论再怎么样,人家城管就是管这个的,我动刀子就是不对。”

“我看卷宗上边写的,他们收车的时候你就已经在持刀抗拒了,这个情况属实吗?”

面对任真的问题,秦英杰只是简单的想了一下就点头承认:

“他们十几个人围着我,我求他们把车给我留下。

我当时虽然拿刀了,但是我没有动手,还一直在求他们,但是他们还是把我的车收走了。

看到三轮车被装到卡车上,我想起来之前有人在最后还能要回车,就又上去想再试一下看能不能要回来。

那个城管伸手拦了我一下,我还以为他要抓我,想起来有时候他们也会抓人回去拘留,我就有点慌,随便抬了一下手,不知道就戳到哪儿了。”

“你在戳他这一下的时候,心里没想过要杀他吗?”

“那哪能啊!”

秦英杰慌了:“我跟他无冤无仇的,第一次见,我怎么可能因为这就杀人啊?

其实其实我也记不清当时脑子里是怎么想的了,太乱了,我看到血之后就懵了,看到场面乱起来,就扭头从旁边的巷子跑了。”

从看守所出来,任真一阵唏嘘。

“任律,秦英杰这好像就是故意杀人吧?”

常嘉航皱着眉头思考:“虽然他说没有杀那个城管的故意,我们也相信他之前确实没有这个想法,但是他戳人家脖子那一刀,这个部位实在是太明显了。”

“最后要真是判了故意杀人,估计真有可能是死刑。”

任真叹了口气:“我看公诉机关还指控了妨碍公务,他这还有逃跑的情节,加上数罪并罚,这案子基本上没转圜的余地了。

回去再研究研究材料,看看现场录像再说吧。”

开庭日。

街边小贩杀死城管,这本就是个相当容易引起热议的话题,为了防止庭审现场出现不可控因素,法官在庭前征求各方意见后决定,除了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不允许其他无关人等进入法庭旁听。

“被告人秦英杰,男,199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因涉嫌故意杀人,于20XX年X月X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H市XX看守所。

C省H市公诉院以H公诉【20XX】20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秦英杰犯故意杀人罪和妨碍公务罪,于20XX年X月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本人程传磊担任审判长,温立华、冯怀文担任审判员,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H市公诉院指派公诉员罗晓卫、佟中凯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秦英杰及其诉讼代理人任真、常嘉航,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人秦英杰,对庭内相关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

秦英杰木讷的摇头。

“庭审开始,现在进入法庭调查环节。

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罗晓卫站起来:“被告人秦英杰,男,199X年.

经依法审查查明,20XX年X月X日下午16时许,我市XX区城管分队在商贸电子城西侧路边执法时,依法扣押了在那里违法售卖烤肠的秦英杰的三轮车。

在执法过程中,秦英杰曾手持刀具,向围住他的执法人员请求不要收走三轮车。

当执法人员将秦英杰的三轮车抬上执法车时,秦英杰手持小刀,将刀刺入XX城管分队副队长李世中的颈部,后秦英杰逃走,李世中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证据保全清单、情况说明、案发现场执法记录仪录像

本院认为,被告人秦英杰在XX城管分队执法的过程中持刀抗拒执法,属于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涉嫌妨害公务罪。

被告人秦英杰在其三轮车被抬上执法车时,故意用刀刺向李世中的颈部致其死亡,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涉嫌故意杀人。

被告人秦英杰的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妨害公务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这个案子的事实实在是太过清楚,尤其是执法现场的录像,清晰的记录了案发全过程,所以公诉人描述事实都没花太多笔墨。

“被告人秦英杰及辩护律师,对于公诉人所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你们是否存在异议?”

随着法官的声音响起,所有人都看向秦英杰。

旁听席上,李世中的家属们更是眼神复杂,他们才是法庭上最痛苦的几个人。

“我,我承认我不小心刺中那位城管了,但是我真的没有杀人的意思.”

秦英杰的声音不大,说到最后更是直接没声了。

“辩护律师这边呢?”

程传磊基本能理解秦英杰的说法,转而看向任真,律师这边说的应该会相对详细一点。

“对于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描述的,关于本案的证据和事实部分,辩护人不存在异议。”

罗晓卫打起精神,当知道秦英杰的辩护律师是任真的时候,他心里其实也没有太大的波动。

任真作为刑辩界比较响亮的一个名字,本市各公诉机关的公诉人没有不认识他的,但这个案子在罗晓卫看来根本没有什么可争议的地方,所以他并不认为任真能够帮秦英杰洗脱罪名。

他只是比较好奇,这么一个比较喜欢打无罪辩护的律师,在拿到这么一个几乎没有争议的案件时,会给出什么样的理由。

“但是对于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罪名,辩护人持有不同意见。

先来说公诉人指控的妨害公务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威胁、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这个罪名具体的构成要件有这么几个:

第一,该罪的行为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各级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但是在案发当天,执法人员并没有在执法时向被告人秦英杰出示工作证件,而且执法人员的组成较为复杂,既有城管,又有协管,甚至还有保安。

辩护人在这里并没有不尊重任何人的意思,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除了城管部门的正式工作人员,其他在现场参与执法的人员,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并不是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对象。

并且从现场执法录像我们可以看到,案发当天出现在执法现场的执法人员,大多都是穿着便装,围住被告人秦英杰的十几名人员也是如此。

秦英杰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而且还是以一个被执法的身份出现在现场,他又怎么可能对面前这些人的身份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呢?

所以作为公诉人来说,应当附有一定的举证义务,应当证明当日参与执法的人员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这样才能满足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对象条件。

反之,如果公诉人无法举证证明,那么对于案发当天执法人员的身份就是存疑的,我们无法确定被告人秦英杰是不是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出抗拒。”

罗晓卫扭头跟佟中凯小声商量了两句,觉得这个问题不大。

如果有必要,庭后完全可以再去补交证据。

更何况今天的案子,重

点本来也不在这里,无论是不是妨害公务,秦英杰就是杀了人。

甚至抛开被害人李世中这个没有争议的公务人员身份,抛开李世中先前是在对秦英杰执法,单看秦英杰拿刀刺进李世中脖颈的行为,这个故意杀人罪他已经跑不了了!

昨天的章节审核了,不是没更新,我寻思也没写什么不该写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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