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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院规模并不大,拢共也就一进院子,其中有正房三间,东西各有两间厢房,大门西侧有一排倒座房,被改成了厨房和下人房。
小院收拾的倒是挺雅致的,一看就是女人常住的地方,也就是现在是冬天的缘故,如果在春夏之际,满院的花草树木盛开,倒有几分清风自来雅趣。
跟着大马猴往前走了几步,陈平安听见脚步声传来,他好奇的抬起头,朝着声音来处看去。
只见一个45岁左右的中年妇女,身上穿一身粗布对襟棉衣,正掀开正房门口的棉布帘子,侧着身子走出来,在她的手里还端着一个铜盆。
“徐妈,小姐洗漱完了?”
孙管家殷勤笑道:“这是二狗子,是来给小姐拉车的,劳您通报一声,我领他去见见小姐!”
徐妈顿住脚步,语气不冷不热的回道:“小姐身子不大爽利,你们先候着吧!”
说罢,她略过大马猴,态度不咸不淡的打量着陈平安,眼里还带着强烈的审视味道。
“大妈,您安好!”
陈平安上前打了个千,随后忙不迭的笑道:“来,盆给我就行,您可别累着,往后家里有什么脏活累活,您尽管言语一声,我全包了!”
听到陈平安这番话,徐妈脸色瞬间变好了许多,再看向大马猴的眼神,也多了一丝笑意,并且还夸道:“老孙,这次找来的人还不错,最起码不是呆瓜笨蛋。”
“是是是,这孩子确实不错,不然我也不能把他领过来呀。”
孙管家笑意盈盈,对着徐妈露出谄媚的笑容,同时看向陈平安的眼神也露出一丝嘉许,觉得这次总算没把事情办砸了。
陈平安端着脸盆来到门口,把脏水倒进阳沟里后,又快步走回来,直接站在大马猴身后。
徐妈看到陈平安回来,便开口盘问了一下他的基本情况,等听他一一作答后,又笑着接过盆,转身往正房走去。
时间不长,徐妈再次出来,示意陈平安二人,可以跟她进屋了。
陈平安刻意整理一下衣服,在大马猴的后面,缓缓走进正屋。
三间正房,东卧西书,中间为厅。
房间里的摆设极多,不但一应家具俱全,还全都是红木雕作而成的。
中间摆着一张八仙桌,两旁各有一把红木圈椅,东首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女人。
此女,穿着绛色旗袍,头发烫成微微波浪卷,面若银盆,一双好看的桃花眼,水汪汪的好像在说话。
在旗袍贴身衬托下,她那前凸后翘的好身材,展现的琳琳尽致,旗袍的分叉开的很高,大腿根若隐若现,让人看到后浮想联翩,内心深处更是产生无限遐想。
陈平安只是匆匆瞥过一眼,身体的某个部位就起了反应,也就是冬天穿的比较臃肿,别人察觉不出来,不然丢人可就丢大了。
“不怪小爷把持不住,实在是女妖精太勾人了。”
为了能在面子上好看,他在心里默默吐槽了一句,可这分明就自欺欺人的行为,广大书友老爷一定要鄙视他。
跟着孙管家请安问好后,陈平安又用眼角的余光偷瞟了女人一眼,觉得这女人虽然不是倾国倾城,可确实带着一股勾人心弦的味道,难怪会被别人金屋藏娇,就这股楚楚动人的小模样,多数男人都把持不住。
“抬起头来,让我看看!”
女人语气略带威严,声音却宛若黄鹂,听得人心里酥酥麻麻的,让人无限遐想,她如果在床上如泣如诉,会是怎么一副场景?
哎,真让人受不了,既然产生这种想法,必须想办法试试,不然念头不通达。
陈平安一瞬间做了某种决定,随后满脸堆笑的抬起头来,好让女人看個仔细。
“嗯,模样挺周正的!”
女人轻轻颔首,接着右腿搭在左腿上,手里的罗帕轻轻绞动一下,继续询问:“家里几口人呀?”
“回小姐的话,前几年父母染上了风寒,早早就去了,现如今就剩我一个人了。”
陈平安故意语气哽咽回答,让人听得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女人颇为感同身受,毕竟她也有类似的经历,觉得眼前的少年跟自己命运近似,让她瞬间升起了恻隐之心。
她扭过头去,拿着罗帕轻轻拭去眼角的泪水,再看向陈平安的眼神中,便多了一丝异样的情绪。
又走过场似的问了几个问题后,女人转头看向大马猴,眼中瞬间多了一丝厌恶。
这丝目光虽然一闪即逝,可被细心的陈平安尽收眼底。
“孙管家,这次找来的人不错,你费心了,徐妈看赏!”
女人话音刚落地,伺候在一旁的徐妈,赶紧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红包,手脚麻利的递给大马猴。
大马猴假意推辞了一下,然后乐呵呵的接了过去,然后又赶紧道谢。
时间不长,双方又聊了几句,女人突然没了说话的兴致,一看这种情况,其他三人非常识趣的退了出去。
站在院里又聊了几句,大马猴又开口嘱咐了几句,等陈平安连连点头答应后,这才心满意足的告辞。
等大马猴走了以后,徐妈便带着陈平安,来到门口杂货房内,把里面的黄包车倒腾出来。
虽然徐妈这人,表面上看起来不好相处,可心肠着实不错,对陈平安可谓是关怀备至,不但话里话外都带着三分亲近,还帮他清理黄包车。
眼见这位徐妈如此随和,陈平安手脚也变得格外勤快,等清洗好了黄包车后,就帮她劈柴、挑水,尽量做到不亏心。
就这样,两人一边干着活,一边聊着天,经过小半天的接触下来,关系从陌生逐渐变得熟悉起来。
通过徐妈的介绍,和自己的主动询问,屋里女人的大致情况,陈平安算是摸清楚了。
女人名叫杨欣颖,人送外号“小小凤仙”,据说跟那位传奇名妓小凤仙,有八成相似。
她本来是王广福斜街“翠红楼”的清倌人,琴棋书画无一不精,来往的人更是城里的达官显贵。
想做她入幕之宾的人,简直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可惜的是,却无人达成夙愿。
这里面,虽然有老鸨舍不得,更多的还是她手腕颇高,让每一个见到她的人,都舍不得唐突佳人,更别说,让她去不喜欢的事情了。
到了后来,老鸨都不敢过分强迫于她,就连打茶围的客人,都要经过她点头同意,生怕惹得她不高兴,失去了这棵摇钱树。
都说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
就在杨欣颖最风光得意时,她的人生,却迎来了至暗时刻,遇到了一个,她往后余生都不愿意提及的人——沈金山。
沈金山原本是一个军痞,后来等到两脚兽进城之后,他就带着手下人马投靠了过去,被兽头委任为巡捕房南区署长的职务。
他与沈万山、关静山,被老百姓戏称为燕都城警界三山,都是不折不扣的铁杆狗腿子。
有志之士恨不能食其肉,啖其血,敲其骨,吸其髓,寝其皮,薅其毛,方能解心头之恨。
这个沈金山,不但作恶多端,还是个特别蛮横不讲理的主,也不知道它从哪听了杨欣颖的名声,觉得这个女人格外有意思,就想把她收做禁脔。
这不,它带来百十号黑皮狗,直接杀到了翠红楼,仅花了500百大洋,就把人给赎出来了,老鸨子被吓得,连个屁都不敢放。
把杨欣颖赎回来后,它并没有直接带回家里,反而在胭脂胡同找了个院子,将人安置在里面。
听了徐妈的解释,陈平安总算把事情搞清楚了,两人一边干活一边聊天,不知不觉小半天就过去了,很快就到了午饭时间。
中午的饭菜,非常不错,有鸡、有鱼、还有肉,大米也是精心挑选过的,里面不但没有乱七八糟的东西,还粒粒饱满圆润,让人看着就很有食欲。
可惜杨欣颖却没有享用多少,只是随便吃了几口,就让徐妈撤了下去。
徐妈面带难色,接连劝了几句,可杨欣颖不为所动,随手放下碗筷后,就去摆弄留声机了。
“夜*海,夜*海,你是一个不夜城,华灯起,乐声响,歌舞升平……”
周璇的声音透过窗户传了出来,瞬间把陈平安吸引过去。
听着这凄美的旋律,让他为屋里的女人甚为惋惜,觉得这首歌或许写进了她的内心,让她有种感同身受的感觉吧。
“傻小子,快来帮我一把。”
徐妈端着大托盘走出正房,对站在院里听音乐的陈平安,赶紧招呼了一声。
听到招呼后,陈平安忙不迭走上前去,从徐妈手里接过托盘,稳稳当当的端在手里。
“呼~”
徐妈轻舒一口气,随即笑呵呵的看着陈平安:“怎么样,没听过吧,知道这是啥不?”
别说留声机了,就是更先进的音乐播放器,陈平安也曾见识过,可他却摇了摇头,好给徐妈显摆的机会。
“这是留声机,一种专门用来放音乐的西洋机器。”
两人一路往厨房走,徐妈一脸兴致昂扬的介绍:“傻小子,这次你可算是掏着了,不但生活上有了保障,就是好多西洋玩意儿,你也能跟着开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