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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伦敦很少有晴天,今天也不例外。著名的伦敦桥此时被一层细雨所覆盖,让这座本就古老的建筑更添上几分历史的灰——老物件上的灰尘是证明其存在的最好方法,季言秋,也就是撑着黑伞立于桥边、与周围人的面孔格格不入的华国人一直以来都是这么认为的。
他有着一头半长不长的黑发,发质是熬夜过度后的干燥。浓厚的黑眼圈无法掩盖那双好看到过分的桃花眼,甚至为他加上了几分忧郁先生的味道。这张脸无疑是符合绝大多数审美的美人脸,只不过那双桃花眼中透露出来如利器一般尖锐的光芒让热衷于搭讪与艳遇的英格兰人望而止步。
现在大概是下午三点,季言秋收回视线,将口袋中的手机掏出来。与这个时代略显脱节的智能手机已化作了一块砖头,锁屏界面上的时间停留于晚上九点,而触摸屏完全没了反应。他将这报废的精细科技造物塞回口袋,掏出了内袋里的钱包,果不其然,里头红彤彤的毛爷爷尽数化为了女王的头像,他粗略数了数,大概有400英镑,与他穿越前所携带的现金数额一致。
还带兑换的?真贴心。季言秋嘴角抽动,不知是先痛骂老天爷一顿,还是先感激一下老天爷记得给他兑成英镑。
从路人身上的穿着与车型来看,现在大概是二十世纪末,400英镑的购买力十分充足的一个年代,更何况……他摸了摸另一个暗袋里的戒指与耳坠,叹了口气。
希望不至于落魄到变卖首饰的境地。
季言秋认命一般打消了从伦敦桥上一跃而下的想法,向着桥的另一端走去。
穿越便穿越了吧,好歹是现代,不是什么封建帝制的时候。
季言秋,男,22岁,华国知名作家,于获得国内最高文学奖的前一日穿越了。多亏了他有现金囤积癖,可怜的青年作家不至于身无分文的出现在异国街头。
不过等他租下一间公寓后,大概也与身无分文没什么区别了。
摸了摸剩下的80英镑,从来没有体会过贫穷是什么感觉的季言秋真情实感的长叹了一口气。
如果他租的只是一层的话或许会更宽裕点,但季言秋是绝对不会苛刻自己的那种存在,而且周围有陌生人会让他的神经敏感。
简单的观察了一遍公寓内部后,季言秋将大衣一脱,瘫在沙发上不动了。
作为一个作者,他对穿越什么的接受度很高……只不过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似乎就没那么令人愉快了。
身体放松下来的季言秋开始在脑内规划起了未来的方案:首先,要有一份工作。
这个他倒不担心,完全可以干回老本行,好歹是知名作者,英文写作的能力还是有的。
其次就是……搞清楚这到底是个怎样的世界。二十世纪末已经有翻盖手机的存在,并且大热全球。他可不信只是简单的穿回了二十世纪末,谁家二十世纪末了还在用大哥大?持有率还惊人的低!
不过80英镑是买不到任何电子设备的,既然大哥大
来的快,反响也快,作为出道作完全够了。
他打开笔盖,沉思片刻,于空白纸上写道——
《茧女》——帕列斯.莱芬耿尔。
这个在后世被誉为“文坛新开始”的笔名就这么诞生于伦敦一个平凡的雨天,甚至会被人多次改编分析的《茧女》于季言秋看来,只不过是为了赚快钱而“炒冷饭”之作。
在挥笔写下划时代的两行字后,季言秋的笔悬在了半空。
《茧女》是他曾经的作品,灵感来源于明末至清初的江南女。“娇养女,不下床”,当时的大户人家一旦生了女儿,便会打造一张百步床,里头的大小姐们一辈子也踏不出那小小的十余平方米。
只不过现在到了英格兰还是得改一下设定……江南女改成一个没落贵族的小姐……百步床改成……束腰和高塔好了,本质只是束缚感的具象化中心,情感不变就行。
挥笔一通,修改之后,季言秋望着与原来设定完全不同的草稿,陷入了沉思。
……这和另写一篇好像也没什么区别。
不过,季言秋向来是接受度极好的,反正他习惯了。像改文改到面目全非,最后推翻重写什么的已经是他的日常了。
【玛利亚正在准备她的婚礼。
她的父亲比她这个新娘子还要高兴上数倍,他忙东忙西,发报纸昭告天下她要嫁人的消息,要比新郎一家还要忙碌。
玛利亚是高兴的,当然了,在结婚之前她都没法出他的小塔,这是她父亲的坚守。
“真正的淑女是不需要下楼的。”父亲曾经说过,“当然,社交是有必要的,但在这种乡下地方……哼。”
提起他们现在居住的地方,与这个地方上的人,她的父亲总会这么冷哼一声,以显出他的不屑。
玛利亚从不这样,因为她知道一个穷到要搬离伦敦的末流贵族和乡下的人又有什么大的区别呢?最起码乡下的姑娘们不会被蒙着眼睛嫁出去,她连新郎的姓氏都不知道啊!
但无论如何,玛利亚是一定要嫁出去了。出嫁的前一天,她的父亲哭得比她还要伤心,好像要出嫁的不是他主动卖出的女儿,而是他自己了。】
这是一段相当流畅的开头,季言秋一口气向下写,直到写满了三页的稿纸才作罢。他直起身子伸了个懒腰,听到自己的背在咔咔作响。方才写的太投入没有察觉,等放下笔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手腕像吊了一桶水持续一小时那么酸痛。
唉……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无比怀念自己的键盘啊,平时休息时都恨不得见不到它。
为了抢救一下可怜的手腕,季言秋愉快地抛下了写了三分之一的文稿,溜到厨房去为自己做了一杯英式奶茶。
奶和茶都是房东留下的,算是赠品,毕竟季言秋一口气租了整栋公寓。橱窗里还有一罐咖啡豆,被季言秋放去了角落。
作为甜食党,他厌恶一切苦涩的饮品,像咖啡这种东西,除非加了三倍奶和糖,否则他是不会喝的。不过由于他外表与气质
上的迷惑性,总有媒体造谣说他咖啡当水,是个狂热咖啡爱好者,气得季言秋一口气喝了三杯全糖奶茶。
想到现代那完备的奶茶产业链与口味齐全的奶茶们,季言秋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看着手中粗暴的奶加茶加糖的英式奶茶叹了口气。
离现代奶茶出现估计还要个十几年吧……这他可怎么熬啊?
在为没有奶茶的未来担忧的氛围之中,公寓的门铃被按响。季言秋有点意外,放下手中的奶茶走到门边,从猫眼处向外看了一眼。
门外是个十六岁左右的少年,他身上是伦敦邮递公司的制服,手上是厚厚的一叠信件。
“劳驾,有您的信件,开下门吧先生!”
季言秋打开门,少年邮差望着他亚洲人的面孔一愣,倒回去看了一眼门牌号。
没,没错啊?但怎么是个亚洲人?
他怀着满心的疑惑,走到那个好看的亚洲男人身前礼貌地询问:“先生,您知道先前住在这里的那位先生去哪了吗?”
“那是我的房东,他并没有说他要去哪……”看着邮差逐渐苦恼到皱成一团的五官,季言秋好心补充道,“不过,我有他的电话,需要我帮忙转交吗?”
“如果可以的话就太好了!”少年邮差眼前一亮,语气中是抑制不住的雀跃。
与少年拉扯道谢了三四回后,季言秋终于应付走的过分礼貌的英国人,拿着那一叠信件走回了客厅。他将这几封信放到了电视机柜上,很贴心的打算通知房东等他回来了再看。
在放信的途中,他不小心看到了封面之上的名字——FROM斯蒂芬·茨威格。
嘶,听起来很耳熟,在哪听过这个名字吗?
暂时将这个问题抛到脑后,季言秋拨通了房东先生的电话。作为房东,这位罗素先生还是很好的,那种学术分子的严谨感也很贴合季言秋的审美。最关键的是,罗素先生实在是慷慨:那罐咖啡豆的品质可是他这个不喝咖啡的人都能看出的好,而且还将电话机留给了他。
罗素先生走的时候很匆忙……希望不会打扰到他。
电话铃响了一段时间,季言秋耐心等待着,大约三分钟后,那头终于接通了。
“你好,这里是罗素,有什么事吗?”
“罗素先生,是我。”季言秋望着电视机柜上的信封,“方才有一叠您的信件,我替您拿了进来……需要帮您寄到现住所吗?”
他记得房东先生要出差工作三个月,若是信中有急事就不好了。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些响动,听上去像是有谁不安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呃,季先生,您刚才说收到了信件?寄到你那个地址的?”
“是的,非常多的信件。”
罗素沉默了一会,再次开口时语气有点奇怪:“信上有收件人吗?”
季言秋回忆了一下:“没有。”
这也是他奇怪的点,明明没有写收件人,这些信竟然还能正常发出。
对方的语气更加古怪,甚至有几分心虚:“好吧……您碰了吗?”
“碰了什么?”季言秋反问。
“信件,季先生。”
“当然碰了,否则我怎么拿进来的?”季言秋开始怀疑对方是否在防备他偷看了,“我并没有拆开,罗素先生。”
“是的,我当然相信。”罗素的语气有点干巴巴的,“我会让……一个朋友过去取的,明天早上。”
希望明天早上房客先生还活着。罗素万分心虚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