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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三章 进步

作者:范仪同 字数:4588 更新:2024-11-14 03: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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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时间,金尚小憩了一会,上网看了下今天的新闻,又看了下公司服务端后台的数据,没有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比较喜人的是,周末上网人数比较多,今夕商城趁机做了不少打折促销活动,吸引了很多顾客关注,成交额也是节节攀升。

电子商务的爆发力,确实惊人,基数低,增长速度极为夸张,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其影响力,压根不是线下实体店可以相提并论的。

尤其是在今夕商城融资成功的大新闻传遍全国,很多人接触过互联网的人,基本都知道了,有这么一家全世界领先的电商集团诞生,是网购首选,上面有大量物美价廉的商品行销全国。

实际上,真正覆盖的网点,也就东南沿海和华中几个大城市,稍微偏远一点的地方,还是以大众交易和批发为主。

近期,有一个现象,吸引了金尚的注意,那就是以“北国之春”系列酒为主的中档饮料销量大幅提升。价格较为适中,打折幅度也不小,是单件折扣仅次于手机和游戏主机的商品。

『年节将至,部分大型连锁餐饮开始囤货,许多家庭也要准备过年的礼物了吧。』

这个年代,还是乡土气息极为浓厚的时期,城市化率还没提起来,众多出门在外的打工仔,沟通交际,走亲访友,都免不了人情世故,提两瓶“北国之春”纯香型酒,还是很有面子的,既不显得特别突兀,也不至于丢面子。

在这个价格区间,二姑妈一家的产品,还是很能打的,以往销量起不来,是因为没做什么得力的推广,借助互联网这个渠道,仅凭自然膨胀的速度,就比许多局限于当地的区域品牌发展快多了。

『协同推广,电商平台的曝光,本身就是面向全国的广告。难怪,达成期的电商平台可以吃了买家吃卖家,就凭收广告位的推广费,就赚得盆满钵满,直到被直播带货颠覆之前,赚钱赚得手软。』

关掉电脑,喝了点清茶提提神,看看时间都差不多了,金尚回到客厅,看了下几名工作人员正在调试设备,需要出镜的主播得补妆。

十几分钟后,拍摄重开。

这次聊的话题,就相对容易多了。家庭背景和小时候的经历,以前上节目提起过,就没有赘述,倒是对金尚现在的业余生活,着重进行了介绍。

“以前还偶尔去俱乐部和同龄人参加几次训练赛,散散心,或者骑行去附近的公园转换。上大学后,才开始沉迷音乐……”

“这么晚?”

吴蝉十分好奇地追问着。

金尚略微点头。

“小学生就不提了,中学生大部分时间是没空接触什么艺术的。除了个别走特长生路子的孩子,很多人到中年,都没摸过乐器。能看懂简朴,已经是比较有艺术造诣的了。我也是在大学里,体验过相关音乐社团后,才提起兴趣的。大学本科加研究生,六七年的时间里,还组了个乐队,一度在校园的各个角落留下了自己的痕迹……”

“为什么想要玩音乐?”

黄嘉然的问题,是如此直接,甚至有些唐突,但金尚也早有准备,坦然答道:

“帅啊!你们也是从大学校园走出来的女孩子,应该知道,在球场上挥洒汗水的运动男孩,会吉他弹唱的音乐才子,可是最吸引女孩子关注的靓仔了。”

“就为了这个?”

“不然呢?大学里的课程,相对高中要轻松一点,所以格外需要自主学习能力。正常的求学生涯之外,适当的业余调剂,也是很不错的选择,劳逸结合嘛。”

“那……为什么不去运动社团?比如足球,你有很好的基础,应该很容易得偿所望吧?”

“天真。”

金尚脸上露出无奈之色,摊了摊手后说道,

“对一般大学生来说,足球,篮球或者网球,是不错的选择,但我不一样……”

顿了顿之后,略微露出一个苦涩的表情道:

“以前跳级太多太快了,使得我进入大学的时候,才十二岁上下,在二十岁上下的大姐姐眼中,可不就是个小屁孩嘛。”

闻言的黄嘉然和吴蝉一愣,旋即反应过来,进而爆发出了哄堂大笑。

确实,一般情况下,同级生的年纪不会相差太远,可金尚的情况太特殊了,让他和高好几个头的大哥哥们同台竞技,还是对抗性比较强的足球、网球和篮球,着实有点强人所难。

迎着几人的笑声,金尚满不在乎地继续解释道:

“我已经算是发育比较早,相对早熟的孩子了,可在音乐之路上,也不是很顺。想想看,背着的吉他箱子,比我本人还高,活脱脱音乐小神童的既视感,谁会把我视作可以花前月下,谈情说爱的音乐才子?”

“也是。”

黄嘉然强忍着笑意,

“才这么点,就想着和女大学生卿卿我我,确实太早熟了。”

吴蝉对后辈使了个眼色,让对方别在镜头前失态,后转头对金尚问道:

“后来呢,怎么样了?”

“谈恋爱的事,想想就不成嘛。虽然最终目的很难达成,但音乐之路倒是走通了。一开始还比较琐碎,后来遇到了一群还算不错的小伙伴,组了乐队,才渐渐开始有了点名气。”

短短的几句话,就是两三年的间隔,其中的辛苦,着实不足为外人道。

金尚也从一介童子,成长为风华正茂的翩翩少年。

人长得清秀好看,唱歌也还凑合,从最开始的混子键盘手,贝斯手,替补吉他手,逐渐掌握了不少真本事,并最终成为主唱。

在这个过程中,“钞能力”的巨大作用功不可没,金尚本人的学习能力,也确实不俗。从一个纯外行,到自身业余爱好者,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临近毕业的时候,金尚的水准,其实已经马马虎虎过得去了,京城混迹在大大小小酒吧里面的驻唱,也强不了多少。

至于后来得到“金扫帚”,实力突飞猛进,有“金手指”力量加持之故,也未尝没有厚积薄发的缘由。

“后来呢?毕业了,乐队解散了?”

“嗯。因为忙着创业,我就退出了,剩下的几个人,继续在音乐之路上深耕,组了个震点乐队,依然活跃在圈子里。后来嘛,我本人又重组了小马扎乐队,发了两张专辑,成绩嘛,也还凑合……”

“你对这个名字,还真是情有独钟啊。”

黄嘉然打量了一下坐在高脚凳上的金尚,自己则扭头看了下音乐室的陈设,大多是价格不菲的乐器,装修也比较豪华,以一个业余爱好者的标准来说,明显太奢侈了。

“为了个人爱好,布置这间音乐室,花了多少钱?”

“不太清楚。”

金尚尴尬地抓了抓后脑勺,

“我只是看过品牌,去店里试了试样品的音色,感觉还不错就下订单了。具体操持,是请专门的人帮忙把关。具体开销不得而知,应该可以再买一套地段不错的商品房了吧。”

“你还真舍得。”

“赚了钱,在自己感兴趣的爱好上,花几个也无妨。实际上,玩艺术这种东西,就是个无底洞,再多的钱都能糟践。我一以贯之的观点都是,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不要奢望能力之外的超额享受。我觉得,自己目前能负担这样的开销,而且觉得比较值,就用了。”

“这算是比较含蓄的炫富了吧,哈哈。”

“也算吧。”

金尚不以为意地颔首,

“我是一个容易冲动消费的人,平时还挺节俭的,但是在自己的爱好领域,或者觉得花得值的地方,就会忍不住一掷千金。大家不要学我……”

“你倒是很实诚啊,现在的年轻人都这样吗?”

“不清楚,我认识的同龄人不多。也不是实诚,而是我认识到,自己也有很多不足之处,要不是出生在小康之家,自己的赚钱能力也还算出色,估计早就败光家产,喝西北风去了。”

“小金还真有意思,话里话外透着一股勇于认错,但死不悔改的倔强作风啊。”

“这一点,我也承认。作为商人,企业家,老板,其实很需要冷静的做派和正确的判断来做决策,在这方面,我大部分时候做得不错,偶尔也有些冲动。”

“比如说?”

“前些时,因为宣传策略过于激进,差点资金链断裂,还好及时悬崖勒马,缓过来了。”

说了点无关紧要,但很有故事性的琐事,金尚总结道:

“所以,别人在恭维我的时候,本人也时刻在警醒,自己到底有哪些地方不足,希望下次能成熟一点,处置得更加圆润妥帖。”

“到底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有点经验不足也很正常。”

吴蝉对着镜头,对这个采访板块做了个阶段总结,然后重点说起了业余消遣,

“作为一名业内知名的词曲作者,以及小有名气的业余歌手,在工作之余,就是以音乐来排遣烦闷的心情吗?”

“对,大部分时候都是如此。”

“一个人?”

“基本都有女朋友陪着。”

“她是被你的音乐才华吸引的吗?”

“差不多吧。她不懂乐理,但很喜欢听歌……”

“好吧,看来你说的,运动男孩和音乐才子确实在大学校园很受欢迎。”

“早些年,酸溜溜的诗人,写几份豆腐块小文章发表的所谓作家,其实也挺得文学少女的青睐,这几年差了许多,倒是会跳交谊舞的异军突起。”

“好吧,现在的大学校园,真是变化太快了。”

年纪稍长的吴蝉十分感慨,

“我在大学的时候,会溜冰的男孩子也很有人气,现在都变了。”

往日旧事,说起来就没完没了,明明都是年轻人,话题却越来越怀旧了。

“说回音乐上的事吧,上回见到小金现场表演,感觉已经很不错了,现在嘛,听说还得了几个奖项,是不是又有了长足的进步?”

“大概吧。好不好,要听众说了才算数。”

“不知道可否有幸……”

“行。”

金尚抄起吉他,对黄嘉然说道,

“没有伴奏,就表演比较简单的吉他弹唱吧。你们想听什么……”

“这个嘛,我比较喜欢《漫步人生路》,实在是太好听了。”

微笑着的金尚微微颔首,手指头微微波动琴弦,试了几下音,才开始正式弹唱。

戴义琴的版本,做了粤曲风特别重的改编,着重针对南方市场,而金尚的纯吉他弹唱,明明应该更加时尚,但旋律中却透着浓浓的古曲风韵。

明明是同一首歌,唱腔中的味道,却有较大的不同。

一分多钟,金尚只弹唱了半阙,剩下的重复段就省略了,放下吉他,金尚问道:

“感觉怎么样?”

黄嘉然迟疑了片刻后答道:

“比绝大部分酒吧歌手都要强,甚至,比戴义琴原版也不差了,虽然有点细节上的差距,但主观感受确实如出一辙,就像……就像……”

“孤独。”

“对对对,就是这个韵味。”

不管是《漫步人生路》还是原曲《习惯孤独》,词曲唱作人美雪阿姨的主旨,一直都是很明确的,希冀陪伴,不愿孤身一人的情绪内核。

“习惯孤独,不代表喜欢孤独。《漫步人生路》算是一首励志抒情歌曲,苦中强作乐,到底不如真切乐在其中,享受生活,你觉得呢?”

“不愧是词曲作者,说得头头是道。”

黄嘉然竖起了大拇指,

“我和DJ朋友闲聊,说起这个的时候,也是如鲠在喉,感觉就在嘴边,就是总结不出来。”

“音乐,是超越了语言的艺术,并不是虚言,哪怕听不懂,或者歌词云山雾罩,只听曲子,也能明白个大概。”

比如,听《二泉映月》,是个人都体会得到其中的断肠之感;而《Victory》的曲子中热血沸腾的意味,从头到尾都是扑面而来。

还有一个比较典型的,那一首《ScarboroughFair》创作之初,其实是一首反战与悼亡的歌,后经改编,成了享誉全世界的抒情名曲,国内很多学子都喜欢它优美的旋律,甚至将其当做毕业歌。

看似南辕北辙,其实有一点是共通的。不管是生离还是死别,都是告别,前者有望再见,后者后会无期,只是在细节上不一样,在离别哀怨的表现形式上不一样而已。

另外,被视作“战歌”的《Hlloig》,其实是一首轰轰烈烈表达爱恋的情歌,至于为什么会令人热血沸腾,激情澎湃,很简单,因为爱情就是战争,而不是只有软绵绵的苦情歌才算。

这还不够典型,如果听过德国小天后HeleneFischer的歌就知道,情歌不止可以热血沸腾,还能金戈铁马,侠骨柔情,如果不仔细听,还以为是在唱武侠主题曲咧。

也就是国人表达感情的方式比较含蓄,不够张狂,见得少,听不懂歌词和其真意,才会产生误会。

但是,曲子中的创作者真实的情绪,还是很明显地被把握住了。

以前的金尚,以一个玩票的业余爱好者来评判,是不懂这些的,随着自己的乐理知识越发完善,实力变强了,听多了,也渐渐明白了很多以往想不明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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