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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传甲话声落下,突然一股劲风将门口那厚重的棉布帘子吹起,两个人雪片般被风吹了进来。
曲归、李寻欢、铁传甲同时精神一振。
铁传甲是在打量这飘进来的两道人影,曲归和李寻欢则是因为在帘子飞起之时,看到了门口倚柱而立的一个单薄少年。
诸葛雷已笑不出声,和他的两个同伴,一起看着刚刚进来的两个人。
这两个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身材一般的瘦长。
他们缓缓摘下雪笠,露出那丑陋扭曲的面容,这两个人长得几乎一样,不过左面的人脸色苍白,右边那人面色却黑如锅底。
两个人的目光都有如毒蛇,他们除下披风,缓缓走到了诸葛雷的身前。
诸葛雷想假装看不到他们,但这显然不可能,只有硬着头皮站起来,勉强笑道:“两位高姓大名?恕在下眼拙……”
脸色苍白那人忽然道:“你就是急风剑?”
“不……不敢……”
“凭你也配称急风剑?”
白面人手一抖,掌中已多了柄薄如蝉翼的软剑,道:“留下你从关外带来的那包东西,或者留下你的命!”
诸葛雷身侧一个大汉讪笑几声,想要说话,脸如锅底那人突然出手,长剑一抖,已卷住了这大汉的脖颈,接着一收,极丝滑的一道声响,这大汉的头颅应声飞起,摔在地上,空空的脖颈处鲜血狂喷。
诸葛雷面上已无血色,双腿发颤,道:“两位……两位莫不是……‘碧血双蛇’?”
白面人嘿嘿笑了笑:“能认出我们,总算你还没彻底瞎了眼。”
诸葛雷咬了咬牙,自怀中取出个黄布包袱,道:“既是二位当面,在下只好认栽,这东西你们拿去吧!”
他手一用力,将黄布包袱抛了出去,人已窜向门口。
剑光一闪,诸葛雷脸色铁青,站在距门口数尺之地,瞧着抵在自己胸口的剑尖,以及眼前的白蛇,额头已满是冷汗。
白蛇道:“听说你当年押镖遇上太行四虎,在地上爬了两圈才被他们饶了性命,后来又带人将他们杀了?”
“嘿嘿,你若想走,也得在这屋子里爬上两圈,也尽可带人来杀我兄弟,只要你找的人有本事,我兄弟死也无怨。”
诸葛雷想要说几句求情的话,但目光一碰上白蛇的眼神,就立时打了个寒颤,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突然,他竟趴在地上,真的爬了起来。
李寻欢看到这一幕,不禁叹道:“原来这人已改了脾气,难怪能活到现在。”
此时大堂内寂静的只有诸葛雷在地上爬动的声音,李寻欢话声虽低,却还是被“碧血双蛇”听到。
两对毒蛇般的目光立时向他射了过来。
白蛇冷冷道:“原来还有高手?我兄弟倒险些看走眼了。”
黑蛇一扬手中包袱,道:“这包袱是人家情愿送给我们的,若有人剑法能比我兄弟二人快,自然也可将这包袱取去。”
白蛇道:“不仅包袱,若有人的剑法能快过我们兄弟,我非但将这包袱送给他,连脑袋也一并奉上!”
“你的脑袋值多少银子?”
他话音落下,门口忽然传来一个声音,一个少年掀开棉布帘子,走了进来。
他衣服十分单薄,在外面呆了那么久,几乎已被冻僵,一双眼神却是那么坚定,死死的盯着白蛇:“你的脑袋值多少银子?”
这少年一进来,曲归就看到了他的剑,几乎不能称之为剑的剑,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薄铁片,斜插在腰间,一端嵌了两个木片,就是剑柄了。
这把剑实在简陋,却是把杀人的剑。
突然,这把剑离开了少年的腰畔,刺入了白蛇的咽喉。
因为他们已谈好了价钱。
“五十两。”
少年收回剑,看着黑蛇,道:“他已输了,五十两呢?”
除了曲归和李寻欢,所有人都没看出这一剑是如何刺出,如何得手的,黑蛇看着眼前这认真的少年,几乎已要疯了:“你真是为了五十两才杀他的?”
少年点头道:“对。”
黑蛇突然大叫一声,将手上的包袱丢了出去,将身上的衣服撕得粉碎,把所有的金银全都丢向少年,道:“给你!都给你!”猛地大叫一声,人已夺门而出。
铁传甲看着黑蛇远去,皱眉道:“这人真疯了?”
“不。”
曲归摇头道:“这只是他脱身的手段。”
李寻欢点点头,突然寒光一闪,“砰!”的一响,诸葛雷已摔在地上,咽喉处插着一柄飞刀。
一柄三寸七分长的飞刀。
小李飞刀!
原来就在刚刚,就在少年弯腰去捡自己“报酬”的时候,诸葛雷猛地跃起,一剑刺向他的背心。
诸葛雷号称“急风剑”,剑当然是有些快的,少年似乎根本没有察觉,于是李寻欢就出手了。
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曲归看着诸葛雷,似已有些出神。
阿飞的剑已很快,但他并非不能对付。
而李寻欢的刀……
这刀也并不如何快,但不知为何,曲归看过了方才那一刀,心底便生出了一个想法
——那一刀,他闪不开。
这想法毫无根据,似乎只是直觉,但他不能不信。
曲归将背上的剑解下,拿在手里端详。
这剑只是寻常的精钢长剑。
他忽然想起了他欲以树枝与扫地僧比武时扫地僧的话:“不行。”
没错,不行。
这柄剑,决不能和李寻欢的刀相争锋。
它的材质虽然要比阿飞的剑强得多,但“兵器”本不是强在材质,而是手感,是默契,是一丝一毫都不能差错。
曲归若想以剑与李寻欢、上官金虹这等高手争锋,非得寻一把趁手的兵器不可。
阿飞没想到诸葛雷会偷袭自己,诧异看了眼他的尸体,在黑蛇所丢的金银中拿出自己的五十两“酬劳”,到柜台前买了酒,找到李寻欢,道:“我请你喝酒。”
李寻欢笑道:“喝酒可以,不过得换个地方。”
他们一起坐上了李寻欢的马车。
“他们”,当然是李寻欢、阿飞,还有曲归。
阿飞不认得曲归,本不想请他喝酒的,但他好像是李寻欢的朋友,那就只好把他也带上了。
好在足足五十两银子的酒,是绝对足够三个人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