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媳妇许云娇和二婶她们正忙活着挑鸡蛋,让老母鸡孵小鸡。李长歌则在堂叔家,和一众老少爷们,打个地铺,躺进被窝里,没一会儿的功夫纷纷睡下。
震天响的呼噜声,此起彼伏。
毕竟是干了一天的活,早就累得不行,刚一躺下,这些人很快就睡得死死的,进入梦乡。
这里的汗臭味和脚臭味,确实有点重。
整个李窑村,每天用热水洗脚的,也就只有李长歌一家。其他人家到夜里,基本上是脱鞋就睡。
哪里会浪费柴火烧热水,泡一泡脚。
李长歌被各种脚臭味,汗臭味,以及此起彼伏的呼噜声折磨得翻来覆去睡不着,不是一般的难受。
没办法,今晚先这麽对付一宿再说吧!
原本他是这麽想的,可是在被窝里的他,突然觉得身上痒痒的,似乎有什麽小虫子在身上爬。
下意识把手往那一伸,用手指捏到第一个像是芝麻粒大小的东西,捏住那小东西凑到眼前,在黑夜中视力极佳的他,看清楚了这小东西是什麽。
跳蚤!
这一刻,李长歌綳不住了。
这玩意儿一旦沾上,真不好彻底清除。
没有丝毫的犹豫,他果断从被窝里钻出来,以飞快的速度穿好衣服,一路狂奔,推开门出去。
刚把门打开,就听到屋里传来二叔的声音:
“长歌,你这是干啥去?”
半睡半醒,迷迷糊糊的嘟囔声,像是被李长歌吵醒之後,下意识地开口问一下大侄子要干嘛。
“二叔,我起个夜,先出去一趟。”
李长歌随口编一个理由,把二叔敷衍过去。
听到他的解释,二叔嗯了一声,像是在表示他知道了。紧接着,他那震天响的呼噜声再次响起。
李长歌轻轻地把房门关上,来到院子里,抬头仰望天空,昏暗的夜幕下繁星点点,将那一轮寒冷的明月衬托在其中,北风呼啸,寒意阵阵袭来。
不过,他本身身体素质也好,再加上身上的衣服穿的也多,足够保暖,根本不惧这寒冷的天气。
但李长歌是真怕自己身上粘上了跳蚤。
就想着去西边的西岭山一趟,到那个天然溶洞里面,烧一锅热水,把身上的衣服放到锅里煮一煮,杀杀菌,杀杀虫,顺便再洗个热水澡。
干了两天活,冒了不少汗,身上黏糊糊的难受。
原本他在秋冬季节,就有两三天洗洗澡的习惯。
瞅一眼系统时间,才晚上八点多,时间还早。正好摸黑过去,痛痛快快地去洗一个热水澡。
有悬挂在夜幕之中的明月提供照明,再加上李长歌夜间的视力也极好,他甚至连灯都没打,就这麽在路上慢悠悠走着,很快就出村进山。
没多大会儿功夫,钻进了他经常去的山洞里。
打开两个太阳能充电的携带型手电筒,将漆黑的山洞照的一片明亮,宛若白昼一般。
系统空间里不仅有蜂窝煤,而且还有他以前砍得柴火,以及放在里面的陶罐,洗澡用的木盆。
他先把柴火放进在石块垒成的火坑,接着开始生火,再取出陶罐,去山洞那个小水洼里舀水。
接着只需要慢慢烧火,把陶罐的水烧沸腾就行。
等待的时间,闲着也是闲着。
李长歌拿出蔬菜大棚培育手册,藉助两个手电筒的光,以及旁边火坑里的火光,在那慢慢阅读。
他看书的同时,偶尔用眼睛的馀光,去关注一下火坑里的火。如果火候小了,就再从旁边取出几根柴火,放在里面燃烧,保持火候。
陶罐里水蒸气冒出没多大一会儿,就有咕嘟咕嘟的沸腾声传出。李长歌听到后把书收起来,小心翼翼的提着陶罐,把里面的水全部倒进木盆里。
接着再去溶洞水坑那边去打水。
给洗澡的木盆里倒进一些凉水,中和一下温度,再用手去试探一下,确定可以用来洗澡后,李长歌才开始脱衣服,用手撩着盆中的热水往身上泼。
洗发水和香皂,全部都用上。
刚洗完第一遍,发现水有点儿凉,就把陶罐里还在烧水往里面倒一些,让木盆里的水温提高。
就这麽痛痛快快的洗了一个多小时。
他感觉自己都快把身上的皮搓掉了一层。
在这大冬天的,洗完热水澡,浑身通透,彷佛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被打开,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那滋味儿,别提有多爽快!
洗完澡以後,李长歌换了一身新衣服。再把陶罐里面烧热水,倒进木盆里,换下来的衣服全部扔进木盆,用滚烫的热水去高温杀毒杀菌杀虫。
他没有洗衣服,而是连带盆一起收进系统空间。
那些残留在衣服上的跳蚤之类的虫子,先是被滚烫的热水烫一番,接着进入系统空间里,瞬间失去生命迹象,再无任何生还的可能。
李长歌弄完这些,瞅一眼系统时间,快十点了。
收拾收拾东西,往村里赶。
堂叔家打地铺的被窝,是绝对不能再钻了。
不然还会有跳蚤之类的寄生虫上身。
等回去以後,找个凳子坐着,随便对付一宿吧!
李长歌很快回到村子里。
走路的时候,脚步放得很轻,很难听到。
他刚走到堂叔李善堂家的院子里,突然瞥到远处他家的方向,似乎有一个人影,鬼鬼祟祟的。
见到这一幕,李长歌顿时眉头一皱。
立马收起脚步,悄悄摸过去,朝那边观察一下。
以一个十分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眼中——
李满金这个二流子,猫着腰,鬼鬼祟祟的,每走两步,都要小心翼翼的向四周观察一圈,确定周围没有人後,才会做贼心虚一般继续往前。
“李满金?这个家伙又想干什麽?”
李长歌心里嘀咕着的同时,压低脚步靠近。
眼瞅着李满金来到一户人家门前,也不知道使了什麽手段,都没发出什麽声音,三下五除二的功夫,就把人家从里面拴上的门给打开了。
这家伙的每一个动作都十分小心,不发出任何声音,就这麽堂而皇之的把门推开,进入屋内。
如果李长歌没记错的话,那户人家住的全是从城里来的男学生,而且是家境最好的那几个。
白天的时候,从他们几个的谈吐,还有衣着打扮,以及身上穿戴的东西,就可以看出来不一般。
李满金是个偷鸡摸狗的惯犯。
而那个屋里住的都是比较富裕的城市大学生。
二者相联系,不就得出了一个答案——
李满金这个家伙又要偷东西!
还真的是个狗改不了吃屎,屡教不改的货。
见到这一幕,李长歌不由得摇摇头。
他也懒得多说什麽废话,就这麽轻飘飘地走到那间屋子的门外,静静等待着李满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