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后座:“时间紧迫,没空找地方了,凑合一下在这里换衣服吧。”
说着,他已经开始脱衣服了。
郗时看不是,不看也不是:“为什么要换衣服?”
上衣已经脱掉了,钟遇宵赤着上身,闻言冲他笑了下:“因为要带你去做坏事,换个衣服,免得被人认出来。”
许临风准备的是连帽卫衣,黑色宽松版,还有黑色的口罩和鸭舌帽,一整套装备上,只露出一双眼睛。
钟遇宵打量着郗时,突然伸出手,抓住了一缕露出来的绿色发丝:“你这个头发太有辨识度了,很容易被发现。”
“你到底要带我去做什么?”
“等下你就知道了。”钟遇宵下了车,“你在车上等一会儿,我马上回来。”
郗时看到他和许临风说了几句话,许临风似乎不太情愿,跑进了对面的商场,没一会儿拿着一瓶喷雾回来,鬼鬼祟祟地递给钟遇宵。
“你确定要这么做?”
“嗯。”
“何必呢。”许临风想不通,“雇一群小混混就行了,干嘛非要亲自动手,万一被发现了,对你的名声可不好。”
至于郗大少,名声已经够差了,再不好能不好到哪里去?
“不会被发现的,要的就是亲自动手,不然怎么出气?”钟遇宵拿着喷雾摇了摇,冲许临风喷了一下。
“啊啊啊,我刚染的头发!”
许临风染了一头红发,被喷到的地方瞬间变成黑色,钟遇宵满意地点头:“效果不错。”
“……”
“项目的事,我给你解决。”
“你真能给我解决?”许临风双眼放光,瞬间顾不上心疼自己的头发了。
“当然。”钟遇宵看了眼不远处的车,车窗放下来一半,郗时翘首以盼,扒着车窗玻璃眼巴巴地看过来。
那一瞬间,钟遇宵觉得郗时跟他要天上的星星,他也会想一想怎样去摘。
“要是他不跟你合作,我找我大哥帮你。”
还有这样的好事?
许临风当即点头,掉头就往巷子口跑,生怕迟疑一秒钟遇宵改变主意:“我现在就去望风,等人出来了再叫你们。”
钟遇宵回了车上:“这是染发喷雾,给你乔装打扮一下,省得被发现。”
钟遇宵仔细地挑起他的头发,一点点往上喷颜色,比拿许临风做实验的时候认真多了,聚精会神,仿佛在处理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
一头非主流的绿色头发逐渐变黑,郗时抬眼看过来,眉目温润,乖顺的气质扑面而来。
钟遇宵旺盛的探索欲得到了满足,掌心向上:“手给我。”
郗时不明所以,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搭在他手上。
巷子里光线昏暗,只有巷口的路灯兢兢业业散发着光亮,但由于距离过远,再加上车子的阻隔,郗时几乎看不清钟遇宵脸上的表情。
无名指上的戒指被捏住,郗时下意识蜷起指尖,阻止他摘下戒指。
“你要做什么?”
今晚不知第多少次,他又问出这个问题。
“戒指先交给我保管,等会儿再还给你。”钟遇宵捋直了他的手指,养尊处优的大少爷连手都很漂亮,骨节分明,修长白皙。
这双漂亮的手,戴素净的戒圈可惜了。
钟遇宵突然有些后悔当初没有仔细挑一款戒指。
两枚戒指被放在一起,碰撞时发出“叮”的一声。
“你喜欢钻石吗?”
钟遇宵问得突兀,郗时愣了两秒才回神,如实答道:“还可以。”
钻石被宣传标榜成真爱的象征,钻戒更是成为了结婚的标配,郗时不是会在爱情里上当的小男生,对此没有特殊的感觉。
“我更喜欢黄金。”
金戒指……
也不是不可以。
继花衬衫之后,钟遇宵的接受能力有了质的飞跃,别说黄金了,现在就算郗时说他喜欢穿裙子,他都能面不改色的接受。
许临风在巷子口探头探脑,没一会儿,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报信,满脸兴奋:“Night,人出来了。”
钟遇宵给了他一个眼神,许临风会意,立马把车钥匙双手奉上:“颜色款式都是按你要求准备的,真的不用我帮忙吗?”
“不用,你当不知道这事就行,车钱事后会给你报销。”
“客气了,车子送你们,祝你们有个痛快的夜晚。”许临风大手一挥,乐呵呵地离开了。
郗时震惊:“你不是不会开车吗?”
“不会开你开的那种车,但这种车——”钟遇宵指着停在巷子口的粉色电动车,“我不仅会开,而且技术非常好。”
“……”
坐在电动车后座上时,郗时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钟遇宵递给他一个粉色头盔:“戴上。”
“要不还是我开车吧。”
“你会骑电动车载人?”
郗时噎住,他都没坐过电动车,更别说骑着载人了:“我会开跑车载人。”
“跑车太招摇了,咱们是去做坏事的,那样容易被抓。”钟遇宵拿起另一个头盔,戴在自己头上,“将就一下,电动车也很拉风的,不比跑车差。”
郗时看了眼自己踩着地还绰绰有余的大长腿,陷入了沉默。
哪里拉风?
“快点戴上头盔,钟师傅要准备上路了。”钟遇宵催促道。
郗时看了眼粉嫩嫩的头盔,表情一言难尽,不情不愿地扣在脑袋上:“为什么我的头盔是粉的,你的是蓝的?”
还好现在是晚上,不然戴这么个玩意儿出去,他的脸都要丢光了。
他怀疑钟遇宵故意整他。
“粉色和蓝色是情侣款。”钟遇宵故作惊讶,“你该不会连这都不知道吧?”
“……我的意思是,我想要蓝色的。”
“你不是最喜欢粉色吗?”
为此,他还特地让许临风买了一辆粉色电动车。
“谁说我喜欢粉色?”郗时皱眉。
“圈子里都是这么传的,郗大少最喜欢粉色。”
郗时无言以对。
他对这事有所耳闻,前段时间还一直有人故意打扮得粉嫩嫩往他跟前凑,鲜少有男人能把粉色穿好看,他的眼睛为此受了不少罪。
谣言都他妈传到钟遇宵耳朵里了。
钟遇宵打量着他,满意地拍了拍他的粉色头盔:“不错,很适合你,看起来像颗粉粉嫩嫩的水蜜桃,让人想咬一口。”
郗时的表情裂开了:“你能别说这种话吗?听着像油腻男。”
“……”钟遇宵气闷,捏着他的下巴抬高,一本正经道,“你好好看看我这张脸,不觉得自己说的话很过分吗?”
他这么帅,哪里油腻了?
“确实很过分。”郗时做出了反省,“你不是油腻男,你只是说话时略有些猥琐,像个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