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我和沈桃还是第一次来到萧雅住的房子,她家在一条很旧的胡同巷子里。
道路本来就很窄,有些人还故意砌一堵墙,导致有些地方,只能侧着身子通过。
整条巷子里,都是各种吵架的声音。
听的人头皮发麻。
这倒是一个谈话的好地方,在这里说些什么,能不能听清是一回事,就算有人瞧着了,也只会当唠家常。
不过我挺好奇的。
“雅总,你在商海也混五年了,赚了应该不少吧,怎么没想着换一个房子?”
“哎呦,你别说这个事,过去房价是年年涨,后来是月月涨,现在是天天涨,还是等便宜点了再买。”
“我好心提醒你一句,我听人说,也不说听说,就是鼎盛的马总说,他说未来房价还会大涨,人家现在四处囤地皮,估计确有其事。”
“我还不信,能涨的飞起来,就这破环境,破房子,最多就几千吧,它总不可能涨到几万几十万吧,我赚钱的速度超过它涨价的速度,那就等于是降价了。”
“你说的也有道理,赶上这个好时代,若是不抓紧机会挣钱,反而去享福,那就是亏钱。”
“到了,不用换鞋,家里没铺地毯。”
萧雅领着我们上了一个铁质的楼梯,打开一扇小木门,一个又破又旧的客厅,摆着一台电视机,一台收音机,沙发旁边是一个报纸架。
任何多余的东西都没有,电视和收音机,想必也不是用来消遣的。
这是一个赚钱的小家。
“这次到你家来,和昨晚走的路可不一样。”我玩味的说道。
萧雅脸色一囧,“你个大男人,怎么还记仇。”
“我手现在还疼呢。”
尤其是跟乔爷拉扯了几把后。
“那我给你吹吹?”
“免了。”
萧雅让我们随便找地方坐下,然后去给我们洗了茶杯,泡了一杯茶。
她完全不懂的享受,茶叶也只是外面市场上,几毛一斤称回来的碎叶子。
这和她在春风来饭店,大手大脚的样子完全不符。
还是一个勤俭节家的女人。
开始谈正事。
“这个郑老,叫郑升月,是不是听起来很耳熟,和你想的那个人完全不一样,升月是他自己取的名字,他原本叫什么名字,也没人知道了。”
升月?
这是要胜过那个月啊。
豪气不小。
“最早斩头露角的时候,是在五十年代,那个时候,咱们国家都很穷,什么都要计划。”
“这个郑升月,不知从哪倒来一批袜子,背着就去了北边,横穿西伯利亚,赚了第一桶金。”
“可以说,他算是最早搞外贸的那一批人了。”
郑升月倒卖袜子的事,可以说关于此人谈论最高的一篇章,被视作为传奇。
就连他自己,也时常提起,他倒卖袜子的情景。
应该可以保真。
春风来顶层。
“我当初去北边倒卖袜子,不是我一个人去的,还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叫马林。”
“你没听错,就是现在的鼎盛公司创始人,马林。”
乔爷闻言极为震惊。
“郑老,怎么之前从没听你提起过?”
郑升月摇了摇头,“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把自己暴露在阳光底下,何况人的眼睛,要比天上的太阳更刺眼。”
“那之后呢?”
乔爷很识趣的没有问细节,袜子才值几个钱,这能算得上第一桶金么。
肯定有不为人知的故事。
既然是不为人知的故事,那不想变成鬼,就应该不知道。
“马林跟我意向不合,也许他是对的,他选择了政治资源这一条路。”
“而我,就是他的铺路石。”
……
“你想想五十年代那是什么环境,别说倒卖袜子了,就是火柴也不能随便买卖。”
“郑升月刚回来,就被抓了,五年没有露面。”
听着萧雅说的时间。
这个时候的马林,好像还没开始倒卖水泥钢筋。
两人没有交叉处。
“五年后,郑升月出来后,便去了南方。”
巧了!
我记得马林是北方人,那个时候的马林,应该是在北方。
“说真的,你们南方人确实会做生意一点,我们这座城,也就占着地理位置好,以及一些历史问题。”
“郑升月到南方几个月后,就去了香港,那个时候,想去香港的人不少,于是,郑升月就帮助这些人去香港,并建立起了自己的势力。”
春风来顶层。
“我没想到,五年后,马林还是不肯放过我,我准备到南方,寻找一些小生意,刚刚发迹,马林就追来了,我被迫逃亡到香港。”
“反倒促使我做成了另一个生意,我帮助了无数人去了香港,又从香港带来的无数的货。”
“不到三年,我有了人,有了船队,有了资本和马林分庭对抗,但我一直不敢回内地。”
“毕竟马林背靠着的,是政治资源,我无论如何都打不过他。”
……
“直到那一年,78年,郑升月才回到这座城市,并且在这里发了根,后面的事,传言太多,说起来就没意思了。”
萧雅说完,大口喝了半杯水。
“七八年?”
正是这一年,马林开始做起了倒卖钢筋水泥的生意,并且迅速做大。
直到后来成立了鼎盛公司。
等等!
“马林和郑升月的人生没有交集啊。”我诧异的说道。
“你为什么认为,他们一定有交集?”萧雅不明白的问道。
“之前在春风来,郑升月说的话你没听见吗?他们两人之间有渊源。”
可是。
郑升月去南方的时候,马林貌似在北方,郑升月到上海的时候,马林又去了南方。
两人的轨迹完全不重复。
渊源到底在哪里?
我思来想去,拿起大哥大,打了一个电话给柳晴,询问七八年之前,马林的情况。
“事实就是,七八年之前,马林人在哪里,在做什么,没人知道,他是北方人,可能在北方,这只是猜测。”
柳晴如是回复我。
……
“马总,李荣已经和郑升月见过面了。”杨守财低声向马林禀告道。
马林闻言,瞬间睁开猩红的双眼。
“妈的!
“郑升月这个王八蛋,枉我当初那么相信他,转头就把我给卖了,害我坐了二十多年牢,他才五年就放出来了。”
“此仇不报非君子!”
啪!
马林的怒火,已经大到把手中的烟斗给捏断了。
杨守财有些不明白,试探性的问道:“马总,李荣能帮您报仇吗?”
“他?”
马林不屑一笑,“他就是再过二十年,也斗不过郑升月这个老狐狸。”
“他唯一的作用,就是师出有名。”
杨守财就更不明白了,有这么大的仇,哪还要什么师出有名?
“毕竟以我和郑升月如今的身份,过去那桩事,都不适合再提起了,我和他,得重新再认识一回。”
杨守财这才明白马林的用意,就是要用李荣的命,换一个和郑升月开战的借口。
并且要用李荣的命,来掩盖过去发生的事。
现在,李荣在那边可是大红人。
如果他突然死了。
相信会是一场大地震,会吸引到所有人的注意力,马林这时候再找郑升月的茬,想必不会有人联想到几十年前的事。
至于,几十年前发生了什么,马林说的又是不是真的,杨守财在心里呵呵一笑。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可惜喽。
这么一位大好青年。
本应该前途无限。
奈何,进了不该进的局。
春风来顶层。
“郑老,您需要我做什么,就吩咐吧,您一句话,我这条命都是您的。”
乔爷知道,郑升月不会无缘无故跟他说这些故事,一定是要让他做什么事。
尽管乔爷自己也猜到了。
还是要郑升月给一句准话。
郑升月忽然握紧拐杖,慈祥的面容变得异常狰狞,沙哑道:“你找个机会,杀了李荣,引马林出山!”
“我躲了他几十年,这一回,老子不躲了!”
赚钱的小客厅。
“就算你把他们的关系捋清,这又关你什么事呢?”萧雅不明白,为什么我执迷要把郑升月和马林之间的关系捋清。
“你不是道上的,你不懂。”我苦闷的摇了摇头,他两的关系,我是怎么捋都捋不清。
破绽太多了,可又好像哪哪都合理。
“你不说我怎么懂。”萧雅还就得追根问底。
“简单来说,假如他们两有什么深仇大恨,那我现在就陷入死局了。”
我只得这么跟她解释,也不管她能不能听明白。
我就像一发信号弹,升空那一刻,将会很绚烂,但作为开战的信号,也就绚烂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