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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章 典故蕉叶覆鹿的奥秘

作者:庖丁解梦 字数:2884 更新:2024-12-26 05:17:04

我们后人经常争论《红楼梦》到底是明朝人写的,还是清朝人写的,这些其实早就在作者的预料之中,并且用一个典故说明了其中的本质。

在探春写信邀宝玉组海棠诗社的时候,恰巧贾芸送来了两盆白海棠,于是大家就把诗社组织了起来,名字就叫做海棠诗社。

我们接着来看原文:

众人见他进来,都笑说:“又来了一个。”

注意结海棠诗社的地点,是在秋爽斋,也就是在福建沿海地区,这点也符合天地会在福建创立的说法。

探春笑道:“我不算俗,偶然起个念头,写了几个帖儿试一试,谁知一招皆到。”

宝玉笑道:“可惜迟了,早该起个社的。”

黛玉道:“你们只管起社,可别算上我,我是不敢的。”

迎春笑道:“你不敢谁还敢呢。”

前面解过黛玉代表的是明朝的帝王,这时候已经没有明朝皇帝了,所以作者团队里一定有明朝的王爷,这里应该就是定王朱慈炯。

宝玉道:“这是一件正经大事,大家鼓舞起来,不要你谦我让的。各有主意自管说出来大家平章。

宝玉说这是一件正经大事,在背面就是一件正经大事。“平章”出自《尚书》,意思是商量处理。

唐代开始以尚书、中书、门下三省长官为宰相,因官高权重,不常设置,选任其他官员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名,简称“同平章事”。

后又有平章军国重事之称,宋元时期的平章政事等官职基本位同宰相。

所以这里也是暗示大家结社,商量的是军国大事。

【庚辰双行夹批:这是“正经大事”已妙,且曰“平章”,更妙!的是宝玉的口角。】

宝姐姐也出个主意,林妹妹也说个话儿。”

宝钗道:“你忙什么,人还不全呢。”【庚辰双行夹批:妙!宝钗自有主见,真不诬也。】

我们说起诗社是隐喻反清复明,薛宝钗自然是不会参加的,所以这回开始有很多情节就是虚构的了,这里宝钗做什么都是作者虚构,但是又符合其做事风格,所以脂批说也没有“污蔑”她。

一语未了,李纨也来了,进门笑道:“雅的紧!要起诗社,我自荐我掌坛。前儿春天我原有这个意思的。我想了一想,我又不会作诗,瞎乱些什么,因而也忘了,就没有说得。既是三妹妹高兴,我就帮你作兴起来。”

李纨代表的是自认为明朝守节的文人,她加入进来以后,就自认了掌坛人,大家可以根据以前的解读,锁定她此时隐射的范围,这里应该就包括吴梅村。

而且她还是诗社的社长,其实透露的是她才是主持这个诗社的重要人物,但是他并没有过多参与写作。

黛玉道:“既然定要起诗社,咱们都是诗翁了,先把这些姐妹叔嫂的字样改了才不俗。”

【庚辰双行夹批:看他写黛玉,真可人也。】

改名是一个重要环节,大家暗地里写书,更要反清复明,来往所用的名号都要改成不为人知的,就像潜伏者用代号一样,所以书中的“曹雪芹”,“脂砚斋”,“畸笏叟”这些都是代号,不可能是真名真姓。

李纨道:“极是,何不大家起个别号,彼此称呼则雅。【庚辰双行夹批:未起诗社,先起别号。】我是定了‘稻香老农’,再无人占的。”

大家起的号都和居住地点有关,前面专门解析过,稻香村代表的就是江南地区,所以李纨一定是江南地区的人。

探春笑道:“我就是‘秋爽居士’罢。”

宝玉道:“居士,主人到底不恰,且又瘰赘。这里梧桐芭蕉尽有,或指梧桐芭蕉起个倒好。”

探春笑道:“有了,我最喜芭蕉,就称‘蕉下客’罢。”众人都道别致有趣。

黛玉笑道:“你们快牵了他去,炖了脯子吃酒。”

众人不解。黛玉笑道:“古人曾云‘蕉叶覆鹿’。他自称‘蕉下客’,可不是一只鹿了?快做了鹿脯来。”

一开始黛玉说炖了吃酒大家还没有理解,这里是用了一个典故,其背后有着非常重要的寓意,我们来深入了解一下,才能明白作者的用意。

蕉叶覆鹿的故事出自《列子》,是道家的一个经典故事。

说的是郑国有一个人在树林里砍柴的时候,遇到了一只受惊的鹿,鹿他冲撞过来,他抄起斧子便向鹿砍去,鹿便倒地身亡了。

他怕有人看到以后拿走,便把这头鹿的尸体藏了起来,并且用刚砍下的柴火把它盖住,也有说法是用芭蕉叶子。

心里想着晚上回家吃鹿肉的情况,不禁满心欢喜,走路都十分开心,不禁一边走一边就把事情说了出来。

后来又去砍柴的时候忘了把鹿藏在了什么地方,便以为自己是做了一个梦。

砍柴的路上,回家的路上,便一直喋喋不休地说这件事。

旁边有耳朵好使的,听到以后,便飞奔到了他说的地方,果然看到有一堆柴火堆在河床里,扒开柴火,发现里面果然有一头鹿的尸体,便开心地背起来,跑回了家。

到家以后,告诉了自己的媳妇,说刚才那个樵夫说自己梦里打死了一只鹿,却忘了藏哪里了;现在让我得到了,他真的是做了一场梦啊。

他媳妇便说:“你是不是梦到了一个樵夫?梦里樵夫告诉你他打死了一头鹿。是不是真的有这个樵夫呢?你今天获得了一头鹿,是你的梦成真了吧。”

他便说:“无所谓,反正我得到了鹿,何必知道是我做梦了还是他做梦了呢?“

砍柴的回到家以后,便对丢失了自己的鹿这件事念念不忘。晚上做梦还梦到了把它藏在了哪里,还梦到了是谁拿走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鹿。

第二天早上,跟着梦里的路,找到了那个人。于是两个人争吵了起来,都说鹿本该属于自己。

争论了半天,当然没有结果,于是便找到了当地的法官,让他来给自己做主。

法官问:“樵夫你当初确实获得了一头鹿,后来你却自认为是梦;后来又梦到了自己获得了一头鹿,又错误地认为这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他把鹿拿走了,现在却在和你争夺鹿的所有权。

他媳妇又说他是做梦听说有人打死了一头鹿,并没有人真的获得了一头鹿。现在却真的有一头鹿,那么你俩就把它分了吧。“

后来两个人都不服,法官便把案子上报给国君。国君嘲笑说法官也在做梦吧,哪有这么糊涂办案的。

于是便去询问国相怎么办。国相说:“是不是做梦,我也不能分辨。想要能分辨的话,这是只有黄帝、孔夫子才能够做到的。如今黄帝、孔夫子都死了,谁还能分辨呢?就姑且按照法官的判决就行了吧。

【听完这个故事,你从中体会到了什么?】

这个典故需要用心体会,它是一个梦中说梦的故事,显然就是在《红楼梦》中说《红楼梦》。

第一个砍柴人获得了一头鹿,他就是《红楼梦》的第一个作者,探春是起诗社的人,说明这个作者就在隆武朝廷任过职。但是他害怕被人发现,所以用芭蕉叶覆盖起来,对人说这是一个梦!

这就是红楼梦作者一开始的做法,但是他们知道,这书早晚要名扬天下,真正的作者又必须保密,所以将来可能会有人冒充。

后来别人听说了这件事,就去找到了他藏起来的鹿,这就是清朝有人得到了《红楼梦》。

那人得到之后,知道这是别人说的一个梦,所以就把鹿据为己有了,这就像清朝人说《红楼梦》是他们写的。

原先打死鹿的人后来又梦到鹿被人偷去了,还梦到了是谁偷去了,就去和他争论,这就像现在我们又发现了《红楼梦》的奥秘,说《红楼梦》是明朝人写的,而对方坚持说是清朝人写的。

双方争论不休,自然没有个结果,于是需要法官来判断,故事里的法官糊里糊涂,分不清哪个说的是真梦假梦,就让双方分了吧。

而我们现实中的法官更糊涂,直接把鹿判给了清朝的包衣奴才,这应该是作者没想到的。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作者极高的推理能力,他们在写书的时候,就算到了后世会有人冒充作者,所以他们在书中预留了线索,只要我们足够用心,就能发现谁才是真正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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