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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奋力反抗,成功保住了贞操,未让我们狗妖一族蒙羞。”
“可她却被那些人如对待牲畜一般殴打。尽管她尚未化形,但在我心中,我女儿理应享有与人同等的尊严!”
“当我匆忙赶到医馆时,我可怜的女儿四肢俱断,下巴也已粉碎,日后怕是再也无法啃食她最爱的鸡叉骨了。”
“因那钻心的疼痛,她连哭都不能。”
“我却忍不住落泪了,为何我会哭呢?只因她是我捧在手心的掌上明珠啊,她原本那漂亮的眸色,如今也失去了往昔的光泽,原本油亮顺滑的毛发也变得粗糙不堪。”
言罢,狗妖用其毛茸茸的手轻轻拭去眼角的泪水。
泪水可以暂时擦掉,内心的痛苦却无法消弭。
只有罪人之血才能短暂安慰他悲痛的内心。
“抱歉。”
一名仆人为跪在地上的狗妖递上一杯水。
中年狗妖接过水,润了润喉,稍稍平复了一下激动的情绪,继而说道:
“我依照一名合格的地厌恶国公民应做的那样,向衙门上报了此事,随后那两个少年被押上公堂接受审判。”
“主审的官老爷乃是人类,仅仅判处他们三年牢狱之灾,然而他们凭借贵族身份,竟免去了这三年刑罚。”
“就因为他们是贵族!”
“贵族!”
说话间,狗妖不自觉地伸出锋利的利爪,尖牙也从嘴角探出,它这幅样貌狰狞至极。
“我在堂上宛如一个傻子,而那两个杂种竟还对我露出得意的笑容!”
狗妖的表情满是愤懑与痛苦,这世上还能有比这更痛的事情吗?
长吸一口气,勉强使心情恢复平静后,狗妖又道:
“我的妻子曾对我说,唯有京巴阁下,方能为我们讨回公道。”
此时,屏风的另一侧,京巴阁下开了口:
“你为何要先去找衙门,为何不一开始就来寻我?”
狗妖神色略显紧张,许久之后,才缓缓说道:
“您若有所吩咐,我定当遵从,只求您能应允我的恳求。”
“你所求何事?”
京巴阁下轻轻摸了摸鼻子。
狗妖瞧了一眼在旁侍奉的仆人,示意欲进行秘密会谈。
仆人向京巴阁下请示后,迅速将屏风拉开。
一位满脸褶皱、脸颊微微下垂且颇具威严的男人出现在狗妖眼前。
他那威严的气场浑然天成,令人一见便心生强烈的安全感。
仔细打量,便能发现这个男人的头顶仍保留着狗耳。
像京巴阁下这般金丹狗妖,早已能够完美化形,将所有妖类特征隐藏。
之所以保留这一狗妖特征,便是为向所有狗妖表明,他始终与他们站在同一阵线。
狗妖上前,用唯有犬族能够听清的音调低声细语了一番。
听完狗妖的倾诉,京巴额下的神色未变,只是轻轻晃了晃脑袋。
随后,京巴阁下微微勾脸,摇头叹道:
“此事我恐难以办到。”
“您若有所需,我皆可应承!”
狗妖双手撑着书桌,目光急切地望向京巴阁下。
京巴阁下悠然地抚摸着怀中乱动的猫,说道:
“你我相识多年,可这却是你首次前来求我相助。”
“我都已记不清上次你邀我去你家用餐,品尝那草莓尖尖是何时之事了。”
草莓尖尖乃犬族极为喜爱的一种食物。
“虽说你女儿是我女儿的干娘,可说实话,你从未真心珍视与我的情谊,你一直惧怕欠我人情。”
“我能理解,你觉得人族的一切皆是美好的,身着华服,使用筷子进食,有模有样,甚至妄图入朝为官,有衙门的官兵庇佑。”
“你并不需要我这样的朋友,可如今你却来到我这里,对我说,京巴阁下,帮我主持公道,你对我毫无敬重之意。”
“你未曾将我视作朋友,甚至都未曾想过唤我一声干爹。”
京巴阁下一边逗弄着怀中的猫,一边侃侃而谈,而那狗妖只能静静地站在原地,仔细聆听。
“你于深夜潜入我家中,妄图用金钱收买我去杀人。”
“求您主持公道。”
狗妖苦苦哀求。
“那并非公道,你的女儿毕竟还活着。”
京巴阁下伸出手指,指向狗妖。
“那就让他们也尝尝我女儿所遭受的痛苦。”
狗妖凝视着京巴阁下:
“我该付您多少酬金?”
京巴阁下愣在原地,手仍下意识地摩挲着猫的下巴,久久未语。
片刻之后,京巴阁下将怀中的猫轻轻放下,起身而立。
他的身形虽不高大,可一旦站起,浑身散发的霸气却令人无法忽视。
“田邦啊!田邦,我究竟何处做错,竟让你如此轻视于我?若你今日是以朋友的身份前来找我。”
“我定会让那些欺负我干孙女的混蛋付出惨痛代价,让他们懊悔生于此世。”
京巴阁下缓缓走到狗妖面前,直视其双眼,
“你这般老实之人,若不幸招惹仇敌,那他们亦是我的敌人,如此一来,他们定会对你敬畏有加。”
狗妖田邦咽了咽口水,说道:
“我愿与您结为朋友。”
京巴阁下微微侧耳,似是并未听清狗妖所言。
“干爹!”
狗妖终于高声喊道。
听到这一声呼喊,京巴阁下缓缓伸出右手,摊开掌心。
狗妖赶忙用自己的狗爪子捧住京巴阁下的右手,伸出舌头虔诚地舔舐,同时欢快地摇起了自己的尾巴。
“甚好。”京巴阁下抽回手,拍了拍田邦的肩膀,将掌心的口水拭净,“或许有朝一日,亦或许永远不会有那一天,我会让你报答于我,但在此之前,这份公道便当作是我赠予你的礼物。”
“多谢干爹!”
田邦感恩戴德,随后告辞离去。
“不必客气。”京巴阁下面带微笑,微微点头,目送田邦远去。
待田邦离开后,京巴阁下转身,对身旁的仆人吩咐道:
“让老七去处理此事,手脚干净些,切不可伤人性命,毕竟我们并非杀人狂魔。”
仆人领命点头。
……
博望侯府内,世子爷张文征正在用早膳。
用完早膳后,他准备去郊区的马场去骑骑马,遛遛家里的猎犬。
贵族的他,一天到晚,除了吃喝玩乐就没有别的多余的事情要做。
他家虽然只是一个侯爵,但却是开国侯爵,可以世袭罔替,代代传承。
他老祖宗早就将他这辈子要干的活提前干完了,他根本不用努力。
相反,努力了还不好了。
像他这样的家世还要努力,那还要那些普通人怎么办?
说不定还会招来圣上的猜疑。
“世子爷,那个田邦去找了黑街的狗父,我们要不要去给田邦道个歉什么的?”
一个小厮在张文征的耳边悄声说道。
“让我去给那个狗东西道歉?它也配,以为穿上衣服就是人了?”
张文征鄙夷地说道,同时拿筷子意味深长地指了指这个小厮。
张家是老牌贵族,最看不得这几年突然得势的那群狗妖。
尤其是以他们地厌国的国情,贵族男性成年之前必须得和一个狗妖定下契约。
这一切的原因还是和地厌国的国本有关,或者和整个南域二十八国联盟都有关。
南域诸国联盟的前身是御兽宗,一个大宗。
后来不知怎么的分裂了,就成了二十八国,现在变成了二十六国。
所以每个南域诸国内的贵族都是原来御兽宗的传人,必须在成年之前与妖订立契约,才可继承爵位。
这个契约由原来的奴隶契约,妖为人族奴隶,慢慢演变成现在的平等契约,甚至趋向于妖的契约,让这些贵族本就不爽。
之后,这群狗妖更是得寸进尺,不给足够的好处,甚至不订立契约。
甚至原来约定好的东西,等到订立契约的时候,临时加价,层层加码,不断设限。
一个订立契约的仪式甚至能比结婚仪式都要复杂。
当然,他们这些贵族可以换狗。
但是整个乌龙城血统纯正的狗妖就那几家,而且他们还相互联合。
说什么犬族要帮助犬族。
Doghelpdog!
什么西域文字都出来了,下贱!
张文征的一个朋友就是和田邦的大女儿签订了平等契约。
给了超高的价格也就算了,等到了发情期,田邦的大女儿竟然出去乱搞。
半年后生下一群杂种,让整个家族蒙羞。
于是,张文征就想出坏主意,让田邦的小女儿也吃吃苦头。
既然你们犬族不是喜欢吗?
那就让你们一次性玩个够。
犬族也是下贱,给点骨头,就能向你摇起尾巴,甚至疯狂舔你的手。
张文征的计划不费吹灰之力就完成了。
谁知道之后田邦竟然还将这事捅上了衙门。
还好现在朝中的狗妖不多,也大部分不会惹事。
他当天就被释放了出来,主管他案件的县官还专门上门对他赔礼道歉。
不然,他真要在牢狱内吃点苦头。
“世子爷息怒,我只是觉得黑街的那个京巴手段很脏,怕它偷袭您。”
小厮读懂了世子爷眼中的不善,连忙解释。
“你有心了。”
张文征用筷子夹起一块肉,丢给了小厮。
肉在空中飞了一会儿,小厮立马反应过来,飞身上去将肉用嘴接住,差点就让这肉掉在地上。
小厮三下五除二将这块肉眼下,脸上连忙佯装出笑容,说道:
“谢世子爷恩典!”
“只要你听话,以后肉有的吃!”
世子爷不屑地说道。
用过早膳,张文征就在一队侍从的服侍下沐浴更衣,换上了出去骑马的衣服。
随后,张文征就带着几个小厮出了城,至于早上那个亲近小厮对他的提醒,他全然不在乎。
一个新崛起的混混头子竟然也敢和他叫板,还敢威胁他。
到了乌龙城郊外的马场,张文征在一群人的搀扶下下了马车。
一下马车,马场的负责人就上前找到了张文征。
“张世子,真是巧了,从西边草原黄金家族手中进了一匹汗血宝马,您要不要试试?”
“黄金家族那里来的马?”
张文征有些震惊。
黄金家族是草原上的马上家族,最懂驯马,他们手中的马个顶个的良品。
这种马一般先供给军队,然后是王室,一般不可能来到他来的这个马场。
“不敢欺瞒世子爷。”
马场管事对张文征点头道。
“快带我看看!”
张文征喜欢骑马,自然对马这些事情十分感兴趣。
要他说,既然地厌国要改革,那就改的彻底好了,凭什么贵族一定要契约狗妖呢?
那些马妖不行吗?
实在不行猫妖也可以,狐族也不错。
唯独不能是狗,他看狗都看腻了。
跟着马场管事来到专门的马厩,张文征一眼就爱上了那个枣红汗血宝马,那双眼睛闪射着渴望。
这枣红宝马比寻常马匹要大上一圈,马腿上的肌肉线条明显,明显充满了力量。
而且看他高傲的样子,独特的气质,显然还有着妖兽血统。
“世子爷试试?”
马场管事笑着询问。
“不用试了,这匹马直接给我吧!记账在博望侯府上。”
张文征大手一挥,连价格都不问,直接定了下来。
并且他十分急躁,生怕自己慢一步,这宝马就要被别人抢走了。
“好嘞!恭喜世子爷夺得好马!”
马场管事脸上大喜,笑容根本停不下来,又做成了一单大生意。
张文征将这汗血买下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就上去试骑,而是先尝试亲手给它喂了几口精细草料。
然后,再摸摸宝马的身体。
最后才是尝试骑上这匹宝马。
刚骑上这个宝马的时候,枣红宝马还不怎么听话,想要将他晃下去。
见枣红宝马如此倔强,张文征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兴奋起来,他就喜欢征服高山。
一直和这匹宝马磨合了很久之后,张文征才终于和枣红宝马契合了一点,一人一马开始在跑马场内跑了几圈。
几圈下来,张文征嫌弃这跑马场有些太小了,根本不爽利。
便骑着枣红马跑出马场,独自一人,跟着他的小厮追都追不上。
乌龙城内禁止跑马,但是马场建在乌龙城外,他完全可以绕着乌龙城外的几个小山丘跑上几圈。
与此同时,一直观察跟踪张文征的几只野犬也闻风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