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回邸店的李长安不幸撞见了一起妖怪觉醒,出于某种考量,他选择冒险留下,就近观察。
……
天色黑得很快。
廊下已然挂满了灯笼。
昏红的光,朦朦的雨,霉迹斑驳的墙面与梁柱,浅吟低唱的美人,满座豪客的欢宴与畅饮,以及溢满整个院子的浓郁却难溯源头的妖气。
李长安坐在靠近大门的末席,饮下一杯冷酒,静静旁观。
谁是那只即将觉醒的妖怪呢?
是穿梭于席间,熟稔地用笑容与恭维招呼客人的店家;是某个或醉心于杯盏或小声与同伴交流的客人;还是台上那位妆容素劲的美人?
李长安注意到,台上表演的实则有两人,除了那位“金铃儿”,还有个老叟拿着弦子伴奏。
而此时。
开场的小令唱完,换上了一个杂剧,因为限于舞台条件,没有舞蹈,只有唱白。
内容是个老套的才子佳人的故事,大概率是某个穷酸潦倒之际的臆想,但因为金铃儿声音委实动听且情绪饱满,也慢慢让席间安静下来,连李长安也渐渐为她所吸引。
词曲大概唱的是:
在蒲州有个金姓的书生,诗文俱佳,品性高洁,但却屡试不第,一直到年近三十仍旧没有功名在身,又因家贫无以为继,只能托人在虞乡找了一个林姓的商贾之家充当西席。
林姓人家有个女儿,年方二八,天生丽质,因仰慕书生的才华,长长同他亲近,一来二去,两人竟然暗中私通。
又是一年秋闺,金书生本已心灰意懒,但在林小姐的劝慰下,还是参加了这一次乡试。不想,竟名中经魁。两人欣喜不已,林小姐更是倾尽私房,悄悄变卖首饰,资助书生上京赶考。临别之际,两人自然一番山盟海誓,如若辜负,就怎样怎样云云。
书生像是转了运。
一番苦读之后,又在春闱之中,名列前茅,并在殿试为天子选为新科状元。此后,又为朝中重臣欣赏,招为女婿,从此青云直上,光耀门楣。
可惜数年之后,得罪了当朝权贵,被贬斥回乡。
途中,路经虞乡。
人生失意之时,难免想起成年旧事,书生谴仆人打听,才晓得林小姐早已嫁作人妇。
黯然之时,却有豪仆携重礼上门,邀他赴宴,正是林家。
他随仆人驱车城郊,过了百亩桃林,又过了百亩桑林,终于到了一处豪奢庄园,里头华屋数十栋,广厦百余间,更有亭台楼榭无数。
入席,山珍海味自是等闲,期间,林家主人殷勤劝酒,叙说旧日情谊,更是唤来了家眷拜见,林小姐也在其中,容貌不改,风韵尤甚,书生情不自禁,竟以旧时的暗号,约林小姐夜中相会。
是夜,林小姐果来赴会
旧情缠(和谐)绵之后,万万没想到,林小姐居然告诉他:这庄园里的人都是鬼!让他快逃!
原来,书生赶考之后,他与林小姐的事不知被哪个好事之人捅了出来,林家声誉一朝尽丧,又加上他一去不回,林家只好寻了个老实的外地人做了上门女婿。
然而。
这女婿竟是妖魔所化。
成婚之夜,他便吃光了林家满门,将他们魂魄尽数化为伥鬼,只留下林小姐一缕芳魂,因为貌美,留在身边做了玩(和谐)物。而这豪奢庄园、万贯家财都是妖魔用妖术巧取豪夺而来。
书生被吓了个屁滚尿流,在林小姐的指点下,连夜孤身逃出了林家。
他在夜中荒野逃窜,途中撞见了一个老道士,那道士见了他,先是大
吃一惊,继而大喜过望。原来,这道士一直想要铲除占据林家的妖怪,但这妖怪修为高深,道士也无能无力。
但这番撞见书生,道士一眼就瞧出书生面相贵不可言,头上清气盘结,有宰辅之命,妖邪不敢侵害。若是借助书生的贵气,一定能铲除此妖。
于是两人潜回庄园,招来林小姐一番秘议,终于设计铲除了妖怪。
妖怪既死,伥鬼们也随之消散。偌大的庄园,只林小姐一缕孤魂无处可依。
道士又告诉书生,林小姐虽受制于妖魔,但从未害人性命,反而常常帮助落入妖魔之手的无辜者,功德无数,虽未修行,却有鬼仙之实,与寻常活人没有太大差别。书生又想起,与林小姐温存之际,她肌肤虽凉,但柔滑尤胜人间女子,所以主动收留了林小姐,并携美“人”与万贯家财一起回乡。
回乡后,林小姐孝敬公婆,对书生的正妻也是礼让有加,不久,便为书生生下了一个儿子。
几年后,书生原配死去,母亲病死,父亲也瘫痪在床,家中上下全赖林小姐辛苦艹持,邻里都说书生家有贤妻。
某日,有多年不见的故友上门拜访。
两人在城中酒楼宴饮,酒酣耳热之际,说起了旧事,故友开起玩笑,说书生现在的妻子与当初的林小姐十分相似,莫非是对林小姐余情未了。
原来这位故友就是当年把书生引荐给林家作西席的人。
林小姐毕竟不是活人,未免招来闲言碎语,书生从未对外人提及。但秘密埋在心里,就像埋在土里的种子,迟早都有钻出来的一刻。
整巧,故友也算半个知情(和谐)人,书生就趁此将当年的故事一吐为快。
却不料,故友却吓洒了杯中酒、手中箸。
原来,关于林家的故事,故友这里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书生当年上京赶考之后,林小姐的肚子却一天天大了起来,纵使足不出户,也难逃风言风语。林小姐初时还咬牙坚持,可春闱之后,书生一去不返不提,还传来他即将与重臣结亲的消息。
林小姐于是再也承受不住,怀着即将出生的孩子投河自尽。她死后,父母也郁郁而终,林家也就烟消云散了。至于书生见过的桃林、桑林与庄园,故友坦言,虞乡郊外,只有茅草、荆棘与乱葬岗而已。
书生失魂落魄回到家中,询问家里人,得知林小姐支开了仆从,带着儿子在父亲的院子。他偷偷潜入院子,但不敢进入病房,只在窗外偷看。
只一眼。
霎时。
血液凝滞。
房间里,林小姐用剪刀剪开儿子的皮肤,再伸手扒扯,竟是脱衣服一样,将儿子的皮肤给“脱”了下来。那皮肤下,不是鲜红的血肉,而是黑色胶状的脓血与褐色的腐肉。
林小姐又将手伸进儿子腹部,取出了一团淌着脓血的肉块,转头到了书生父亲床边,再用剪刀刨开了他的肚子。书生的父亲只是一个普通老人,在刀刃之下,痛得眼睛暴凸,手脚抖动,喉咙里“嚯嚯”有声,却是发不出一声惨叫。
直到林小姐将他的肾脏活生生挖出来,又把手里的烂肉填进去,老人所受的折磨才终于结束,只是眼中神光已然涣散,再无声息。
林小姐面不改色,只熟稔地将新鲜的肾脏换进儿子的身体,又为儿子穿上皮肤,缝合开口。
不多时。
儿子又变回那个俊秀的小郎君。
孩子指着心口,昂着头问林小姐:
“娘亲,爷爷的心好像也烂了哩。”
“活人的脏器在死人的身子里,终归是要腐烂的。”
“娘亲,外头有人偷看哩。”
“不用怕,是你爹爹。”
“爹爹会生气么?”
“不用担心,正好你阿爷的心肝脾肺肾都用完了。”
…………
不对。
李长安不自觉皱起眉头。
这故事十分不对!
不是太假,而是太真。
世上哪儿有那么多才子佳人、人鬼情深?多的是见色起意、始乱终弃,是厉鬼报怨、妖魔食人?
但是,坊中的戏曲讲究的就一顺耳,无论开头如何曲折,结局一定是美好的,可金铃儿讲述的故事,结局未免太黑暗惊悚了些。
单听那唱词儿,“扯出肠子系红绳,剜胸刨腹终不改,掏心掏肺情深深。”听进耳朵,鼻子都好似能闻到血沫儿……
“道士,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