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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后签字,一堆白条吃垮饭店,这种新闻相信很多人都看过。
有人会质疑,吃饭能吃儿个钱?
天真了吧,酒和烟都拿店里的,你说能吃几个钱呢?
而且有的时候吃着吃着换领导了,新领导上来那就更麻烦,更有的地方直接说时间太长了,当年的帐都已经丢了不少,所以就一直搁置—,
这些事有段时间都是被集中整治过的,所以现在你感觉好像没了。
路建设当初举报的原因很简单,他的饭店被各种打白条直接弄的倒闭了,要帐要的和那个领导发生了冲突。
然后出于泄愤的目的,反手举报了对方。
老唐这边也已经得到了反馈,对方说的确实是真的。
当初去要钱的时候被人踢了皮球,新领导不认旧帐,让他「谁签的字去找谁要」,他又去找原本签字的领导,人家又说那都是单位的消费,根本都不见他。
一来二去,路建设气的就想,我过不好也不让你过好,于是就去把原本那个签字的领导举报了。
开饭店多年,领导来店里吃过那麽多次饭,他当然也听过一些事,也见过一些事。
于是,出于泄愤的举报之后,他自己因为诬告陷害被抓,直接判了六年。
透过减刑等一系列措施在里面待了四年,出来后也没有申诉。
就是抱着息事宁人的想法,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嘛,钱也不要了,自己再开个早点铺子维持生活。
就这样过了有近十年,一直到他儿子出了现在的事,这才意识到应该维权。
老唐静静地听着,时不时地开口问两句,不时地开一下技能核对。
终于路建设把他知道的情况都说完了,老唐这才说道:「行了,事情我大概已经知道了,你把那些白条,还有当初的判决书等等都给我。」
「我完了会把委托合同给你,接下来的事你就不用参与了,而且为了保险起见,你尽量也别待露面。』
路建设闻言有点紧张道:「唐律师,这是—————-是有什麽危险吗?』
危险?老唐笑得露出了一嘴白牙:「那倒不至于,就是可能动静会有那麽一点点大而已。」
「不让你露面,这也是为了避免麻烦,好了,就这样吧。」
眼瞅着这位唐律师缓步离开,路建设摸了摸脑袋,他有点想不明白,不就是申诉一下自己的案子吗,为什麽会动静会有一点点大呢。
之前请教过的那些律师也没说会动静大啊。
算了,小峰可是政法大学的研究生,都要读博士了,他推荐的人肯定没有问题,正好儿子也那样了,自己乾脆直接待医院照顾儿子就行。
而在这边,老唐一边回酒店,一边开始规划这个案子。
路建设确实知道很多事,只不过好多年前也不可能随时录音随时录影,所以他的举报没有任何证据。
说起来那会的人也胆子大,喝了酒什麽事都敢拿出来说,风气和现在完全是两个概念,网际网路也没这麽发达。
路建设在这之前也找过很多部门,法院和检察院都找过,但是都没有开启再审,原因之一便是申诉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审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第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第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第三,属于疑难丶复杂丶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基本上就能看出来,两年就是一个申诉时效,过了两年,申诉是否立案就很主观了。
什麽情况下可能宣告无罪,什麽情况是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这都是由人民法院自由裁量的。
路建设那样直接跑去说自己冤枉,人家肯定是不管的,而且理由很充分:你早干嘛去了,十几年前的案子了现在才来喊冤?
所以,自己之前的大概思路没问题,必须得有新证据,而且这个新证据可能宣告路建设无罪的情况下,才可以开启再审。
那就必须得把当初那个领导的情况弄清楚,最起码也得让他被调查了。
至于说会不会搞错,对方真的廉洁如水————-那老唐先笑三声再说。
但是这里又有了另一个问题,有什麽证据可以让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呢?
律师可没有权利去调查什麽,他能做的就是走访,但是走访只能算一个办法。
所以,破局的关键点还是手里的这些白条!
现在,既然那个单位不认这些帐,之前的领导又说这些吃喝都是招待性质,
那麽好了,首先可以明确一下,这个帐,到底是什麽性质!
就这麽去问的话,对方肯定是各种推脱的,没人会说实话。
虽然可以偷偷录音,但是这种偷偷摸摸的行为本来就不是什麽好办法。
对于老唐来说,但凡能有其他办法,他都不会去偷偷录音录影,他在诉讼活动中,都是尽量用阳谋的。
什麽是阳谋,就是你明知道对方要干什麽,但你也没什麽办法,只能跟着对方的节奏走。
所以还不如乾脆利索一点,选一个这些人没办法说谎的地方。
什麽地方对方不能说谎呢,答案是法院的法庭!
既然这个单位的新领导说「谁签的字找谁去要钱」,也就是不认这些帐,那好了,既然不是公帐,那肯定就是私帐了吧,这个逻辑没有任何问题吧。
总不能一笔帐不是公帐也不是私帐吧,总不能吃了喝了拿了之后,连个债务人都找不到吧,那就离谱了。
就好比当年的那个外卖员案件,在这里干活,另一家公司发钱,发钱的公司也是受委托发的,看起来一团乱麻。
但是,终归这个外卖员和这些公司之间的某一个,肯定要有某种关系的。
劳动丶雇佣,或者承揽等等,你不管什麽关系,你终究都要有一个,不能说干了半天都不知道你在给谁干活对吧。
所以,既然是私帐,那就可以直接对这个已经调走后退休多年的领导发起诉讼!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吃了我的,我现在和你要钱,这不是很正常嘛。
唯一要担心的是诉讼时效,不过也好办,当事人在这之前并不知道谁才是明确的债务人,而诉讼时效是根据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提起诉讼后,再搞一个操作,追加那个单位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我虽然知道了这个钱算私帐,但是考虑到当初双方踢皮球,而且这个欠帐确实可能和当初的单位有关,所以---追加了,然后你们互相去扯。
这也是另一个办法,在遇到双方踢皮球的情况下,你自己千万不要单独去找这两方,一定要想办法让这两方人坐到一起!
你不要去和他们吵,要想办法让他们首己吵!
只有吵起来,才能暴露更多的资讯,你才可能拿到你想要的东西。
就这麽一步步走到酒店的时候,老唐已经完全明确了接下来的计划。
他当然不是神,也没办法凭空知道对方的那些情况,所以只能是透过各种手段来进行试探。
其实游戏宅们都知道,很多时候能赢不是因为自己发挥出色,而是对手犯病了,双方就是在比谁的失误少。
而像是这种诉讼,只要他想着踢皮球,那他就输了!
时间一晃到了第二天,老唐这边已经把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随即出发前往宁堂县人民法院。
到了地方一瞅,你还别说,虽然这地方是贫困县,但这法院修的却极其阔气,最起码光明区法院是比不过的。
事实上光明区法院据说打了很多报告想新修法院大楼,结果每次得到的回覆都是,先缓缓,现在财政没钱。
和这地方一比,感觉光明区法院都不像是个法院,像是个草台班子。
摇摇头不想这些没用的,老唐拎着手提包缓步进了立案厅。
现在基层法院对于排号系统都比较普及了,还是老规矩取号排队。
终于排到自己了,老唐上前将诉讼材料一一递了进去。
里面的工作人员面无表情的接过材料看了看,随即皱起眉头道:「你这是起诉什麽,要钱?」」
「对,当初这个人在我的当事人饭店各种吃饭欠款,这都是对方打的白条。」老唐笑眯眯地说道。
「白条—————-这都多少年了,诉讼时效早过了,拿回去吧,这都没用了。」
工作人员说着话随手便将材料递了回来。
老唐没有去接,他甚至都没有觉得奇怪,两世的律师经历让他见了太多太多的这些情况。
有个法律圈的笑话,每一个法院都有每一个法院的民事诉讼法。
虽然我们有三大诉讼法,还有最高法出台的各种各样的司法解释规定等等,
但是,对于立案这些方面,各地法院都有自己或明或暗等等的一系列规定。
所以老唐都没有任何意外,他只是默默地把手伸进手提包中,摸出了一本书,上面写着《民事诉讼法》。
随即老唐翻开《民事诉讼法》,找到了第一百二十二条,指着上面的规定对里面的工作人员道:「同志,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符合这上面的条件,
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而诉讼时效并不在这个规定里面,所以你说这些没用什麽的,不是理由里面的工作人员看着老唐都愣住了,她工作的这些年见到过很多律师,但是这种随身携带民事诉讼法的律师还第一次见。
「什麽不是理由,我说没用就是没用———-行行行,你要留下就留下,反正没什麽用了。」工作人员不耐烦地说道。
「什麽叫没什麽用了,我这边精心准备的证据,你这里看一眼就没用了?」老唐一脸平静道。
「都和你说过了诉讼时效你是听不懂吗?你这样的还当什麽律师啊,这就算,
起诉了也是直接给你驳回的懂不懂?」工作人员文道。
「驳回?」老唐不慌不忙地又开启手提包,掏出了一本厚厚的法典,民法典
然后不慌不忙地翻到了《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指着上面的规定说道:「看到了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现在比较费解的是,你们这宁堂县人民法院,难道是有自己的法律?否则为什麽你的每一句话都和现行的规定相悖呢?
这个规定其实很简单,诉讼时效这种东西,可以由被告用来抗辩,但是法院不能主动适用。
法院不能主动说这个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所以给你驳回,甚至法院都不能明示说这个过了诉讼时效。
这边的动静早已经吸引了立案厅的其他人,这会儿都不由自主地看了过来。
在看到老唐拿着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在那里抠字眼的时候,大家都有点遭不住。
学法律的谁不知道这些问题,但是基本上没几个人敢直接和法院硬刚的,原因不用解释也都懂。
结果现在,这个外地律师好像不单单硬刚了,还直接掏出法条来打脸!
工作人员有点红温了:「我们怎麽做事用你教吗?你谁啊你?」
老唐闻言依旧保持着笑容道:「我只是一个普通律师而已,你们做事肯定不用我教,我只是指出你们的错误而已。」
「难道现在人民已经没有了监督权了吗?』」
工作人员瞬间闭嘴,仔细看了半天没发现老唐在拍影片,不过她也不打算什麽了,直接坐在那里不再说话。
懒得和你吵,反正这个案子别想立。
老唐见此也不生气,只是说道:「同志,按照规定七天内你们要给我答覆的,我七天后再来哦。
说完,老唐转身离开,工作人员在里面翻了翻白眼低声道,装什麽啊!
她就觉得老唐在装蒜,还拿个法律书,恶心谁呢。
其他人都没说话,有人觉得那个年轻人好像有点眼熟,就是不知道在哪见过。
就这样,老唐回了酒店,他早就已经想到了,在这边想立案都是硬仗,所以一点都不生气。
慢慢来吧,反正到了最后无非就是公布上网而已,他是无所谓的。
这地方基层的办事风格有点太过分,矫正矫正也是好的。
接下来那就等着吧。
不过这七天也不会就这麽等着,他要抓紧时间去走访调查,主要查检视这个姓秦的领导的传闻如何。
很多时候一些传闻都是空穴来风,地方小,熟人多,有时候做什麽都能传出来。
有人说这领导的儿子以前出国了,只不过后面又回来了,据说在魔都有房子,反正说的都是有鼻子有眼。
但是基本上这些传闻都没有证据,而且自己也不可能查到。
不过没关系,走访本来就是碰运气的,就这麽先做着吧。
就在这样的氛围中,七天的时间一晃而过,老唐又在上午来到了宁堂县法院立案厅,今天的工作人员是另外一个。
面对着老唐的询问,他有点疑惑道:「你的案件情况?」
「对啊,我的起诉状和证据那些都已经交了七天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七天你们肯定得给我一个答覆,要麽立案,要麽不予受理,可是现在你们这还没动静,所以我来问问。
工作人员闻言摇摇头道:「那我不知道,我这边的案件都处理了,你把你的名字告诉我,我给你查一查。」」
老唐笑了笑:「我啊,我叫唐方镜。」
「唐方镜啊,我帮你-等等,你说你叫什麽?」工作人员一下子愣住了。
「我叫唐方镜啊,这没什麽好奇怪的吧,倒是你们,这材料交给你们就像石沉大海一样,这才有点奇怪了吧!」」